《湖州市税务局房土两税核准类减免相关政策汇编2022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州市税务局房土两税核准类减免相关政策汇编2022年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湖州市税务局房土两税核准类减免相关政策汇编(2023年版)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序列号税费优惠项目文件依据减免类型附送资料1困难类减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二)承担政府任务;(三)从事符合国家、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扶持发展产业;(H)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基金会和社会团体,以及承担污水垃圾处
2、理等公益职能的其他单位。1 .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2 .承担政府任务的纳税人(除房地产企业以外),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 .从事符合国家、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纳税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采用亩均考核的以相关部门考核结果为依据,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应提供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
3、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承担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职能的其他单位,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承担公益职能的证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3项省政府或省局政策类减免,按核准类走流程)序列号减免类型文件依据优惠条件优惠期限附送资料1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号)对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项目的企业、或占地广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作为“确属发展前景较好,但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的纳税人,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年度起三年内免征的优惠。三年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证明资料或发文文件2省级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浙江省人民
4、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24号)被省政府确认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的,三年内按第一档享受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三年省政府确认文件3小微企业园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税发201867号)小微企业园建成运营3年内,按第一档享受分类分档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三年当地经信部门认定文件三、房产税(困难类减免)序列号税费优惠项目文件依据减免类型附送资料1困难类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
5、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二)承担政府任务;(三)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基金会和社会团体,以及承担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职能的其他单位;(四)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发生严重亏损的纳税人。1 .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2 .承担政府任务的纳税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 .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应提供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
6、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承担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职能的其他单位,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承担公益职能的证明。4 .纳税人亏损的相关材料和上一年度度财务报表。四、房产税(3项省局政策类减免)序列号减免类型文件依据优惠条件优惠期限附送资料1新办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发20081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技术改造投入大,短期内效益不明显,自认定之年度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2农民专业合作社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干税费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66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税。专业合作社相关证明文件3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3)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函2010456号)经认定属于鼓励发展的企业,自认定之年起,3年内给予房产税减免照顾;对符合规定的新投资企业,1-3年内免征房产税;对省内迁入企业,年度房产税有增加的,1-3年内对房产税增量部份给予减征照顾。三年鼓励发展企业认定证书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