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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水预处理剂试验及使用告知书一、试验基本信息试验物料:钢水预处理剂;试验数量:50-500吨;试验周期:2个月;试验次数W2次;二、质量、环保要求试验物料达不到质量、环保要求,或是因乙方物料原因成本偏高,或是不满足相应标准或安钢制度,视为不合格品,相关的参数如下:1)烟尘极少满足现场环保要求:加入钢水预处理剂后烟尘会很快弥散(时间W3秒),且非浓烟、黄烟;2)正常仓储环境下不得出现粉化现象:上料仓后1周之内粉面率15%;2周内粉面率W25%(过筛筛取);3)工艺效果满足安钢要求:造渣速度能够满足工艺要求;一般钢种精炼过程N含量增加量要求15PPm(钢水S含量20.050%或钢水过氧化除外);4
2、)扁球状(形状尺寸满足安钢要求),粒度10-5On1m,吨袋包装,内附防潮薄膜。;5)精炼剂外观检查:单质铝必须是铝屑或铝粒(产品肉眼可见铝屑或铝粒8),铝粉或铝灰作为脱氧剂的视为不合格品。此项中未尽事宜,参考国标、冶标、行业标准、安钢标准或制度等,最终使用效果要满足现场工艺、环保、质量、成本等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视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或终止本次合同。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通过试验后正常供货)1 .甲方有依据合同及厂规厂纪监管、考核、指导乙方的权利;2 .乙方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物料供应,保证合理库存;3 .因乙方物料生产、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生产停顿的,当月不予结算
3、,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处理;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制订相关的考核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有的管理规定。5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供货终止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平稳过渡,保证甲方生产稳定顺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违约条款处理并有权拒付承包费,若引起相关损失,乙方承担损失的全部责任;6 .因乙方产品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造成安全、环保、生产、质量等事故时,乙方承担事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具体影响情况,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处罚。四、试验条件及过程控制在转炉出钢过程或1F精炼过程向钢水中加入,试验其效果,钢水预处理剂加入量: 转炉:钢水预处理剂100-500
4、kg/炉,石灰200-600kg/炉; 1F炉:W500kg炉;试验过程:1)第一步为初步试验,初步试验量为4T0t,试验炉数5-10炉(注:钢水预处理剂使用的第一炉不计入试验数据统计),试验钢种为双流板坯连铸机生产的Q235B系列普碳钢、Q355B系列低合金钢,初步试验合格后可进行下一步试验;试验周期自合同签订日25日内完成。2)第二步为小批量试验阶段,试验量10t-30t,试验钢种为普碳钢或普通低合金钢,小批量试验未发现异常后进行下一步试验;试验周期自合同签订日30日内完成。3)第三步为扩大试验阶段,试验量30-5003试验钢种为第二炼轧厂所有需要1F炉精炼的钢种。五、终止试验条件1)试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2)试验产品在使用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者环保事故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等,经分析界定为厂家原因的,终止试验。试验期间,炼钢车间和厂家必须以现场安全、环保、生产、质量为基础,若有涉及安全、环保等重大隐患时,停止试验。3)若未按照试验周期完成试验即为试验失败,不再进行第二次试验。期间若对甲方生产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负责。六、其他:1、因试验导致事故或是损失的,经分析认定为厂家原因的,损失由厂家承担。2、本标准的解释权归第二炼轧厂。未尽事宜请参考相关管理制度!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轧厂:单位名称:(签字模板:了解并同意以上告知书内容,厂家全称,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