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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自查考核验收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实施的各种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为促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考核验收内容及标准主要从组织领导、方案制定、部门联动、政策解释、排
2、查清理、整治整改、信息报送、自查自验及信访维稳等9个方面进行自查自验考核。考核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三、组织领导为做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自查考核验收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潘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陈国栋谢国玉成员:党锁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柳钮明县农牧局局长王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柳国仁县财政局局长柳永奎神林乡党委书记罗永长温堡乡党委书记杨建军县农牧局副局长张维君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淑霞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柳智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庞军宝县休闲农业与农
3、产品加工中心主任赵云珍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柳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自查考核验收具体工作。四、验收方法按照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评分表,采取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查询的方式进行,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评价,对档案资料完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逐一进行打分验收。现场检查、评价结束后,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讨论分析,进行综合评价。自查考核验收完成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市“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自查考核验收列入当前重要议事
4、日程,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二)保证自验质量。要密切联系实际,对照自治区考核验收办法,围绕验收的重点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验,严格掌握标准,做到真查实验。(三)巩固验收成果。结合考核验收,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认真回顾,查找出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附件:隆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考核验收评分表隆德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8日隆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考核验收评分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赋分(分)得分(分)扣分原因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制定(5分)1.政府文件9月30日前印发报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明确的总体要求、组织方式、责任分工、整治范围标准、主要任务、工作步
5、骤及工作要求得2.5分,9月30日之后印发不得分。2.52.政府文件印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明确的组织机构、部门责任分工、整治范围标准、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得2.5分,未制定不得分。2.5二组织领导(3分)1.市、县(区)政府印发文件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得1分,其它不得分。12.市、县(区)政府印发文件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督导、检查验收组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13.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出批示得0.5分,少一项批示扣0.25分,没有不得分;组织召开市、县(区)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得0.5分,未召开不得分。1三部门联动(2分)各市
6、、县(区)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有联动机制,在联合开展排查清理、整治整改、查处问责等方面工作配合密切得2分,配合不紧密扣1分,没有配合不得分。2四政策解读(2分)有清理整治政策宣传解读,各类经营主体支持配合整治整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调动得2分,政策宣传不到位扣1分,没有政策宣传不得分。2五排查清理(20分)1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不留死角得17分,排查不清,遮漏1户扣1分,没有全面排查记录、问题台账不得分。172.政府文件报送排查清理报告得3分,没有以政府文件报送不得分。3/、.整治整改(55分)整改方案制定(5分)政府文件制定
7、印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方案且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5建档立卡(7分)1.对排查清理结果再核实,再梳理,细化问题分类,完善问题台账,得1分;没有核实完善不得分。12.全面摸清各类农业园区棚室数量、配套设施、辅助设施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建立统计台赈,按乡镇村组细化棚室编号,明确建设地点、建设主体、建设类型、建设规模、土地流转情况、建设时间及生产情况得2分,统计台账不详实扣1分,没有不得分。23.温室进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温室编号,标明棚型规格、建设主体、建设时间得2分,没有标识不得分。24.依据“79号”文件,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得2分,没有备案的不得分。2上图
8、建库(8分)1.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图,将各类农业园区上图建库,标明位置、规模、棚室数量,配套设施、辅助设施用地性质及面积,形成电子图表得2分,没有不得分。22.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图,将各类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农业上图建库,标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配套设施等,形成电子图表得2分,没有不得分。23.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图,将排查清理的问题点位上图建库,标注问题图斑、问题类型(分别标明I、H、In类)、数量、整改时限等,形成电子图表得2分,没有不得分。24.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问题台帐销号制度,规定整改路线,明确时间节点,实现一张图纸管到底得2分;没有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问题台帐销号制度不得分。2
9、问题整改(30分)1.针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的I类问题,坚决退房还田,按期恢复生产功能得10分,否则视为整改不彻底考核不合格。确实没有I类问题的市、县(区)得10分,一经查出,视为弄虚作假,本次专项行动考核不合格。102.针对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的第类问题,坚决退房还田,12月5日前恢复生产得10分、否则视为整改不彻底考核不合格。确实没有II类问题的市、县(区)得10分,经查出,视为弄虚作假,本次专项行动考核不合格。103.针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HI类问题,做过细工作,整改到位
10、得10分;没有整改到位视为考核不合格。10依法查处(5分)1.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处罚后得1分。12.对涉嫌骗取的涉农资金补助坚决追回、建立专户管理得2分。23.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视情节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货得2分,没有问责不得分。2七信息报送(3分)1坚持每周三信息报送制度得2分,没有坚持不得分。22.按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方案、阶段性总结及自查自验报告得1分,报送不及时扣0.5分。1八自查自验(5分)1.政府文件制定印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自查考核验收方案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12.成立由市、县(区)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参与的考核验收组得1分,没有成立不得分。13.自查自验程序合理,资料详实得2分;过程不合理,资料不详实不得分。24.有自查自验报告,且报告数据详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得1分:报告数据、措施、程序不详实不得分。1九信访维稳(5分)无上访情况或有上访情况,得到有效处理得5分;有上访情况,每有1次上访未得到有效处理扣1分,扣完为止。有上访情况,未得到有效处理,造成重大影响视为考核不合格。5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