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彩虹视界救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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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彩虹视界”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重要指示精神,关爱我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意识,满足青少年视力康复需求,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驻马店市红十字会联合驻马店眼科医院开展弱视及低视力青少年康复资助活动。一、活动目的活动旨在关心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减少视力残障,提高中小学生对眼睛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医疗帮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可避免性视力障碍发生,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重要指示。二、活动主题“彩虹视界一弱视及低视力青少年康复救助

2、”活动。三、活动内容驻马店眼科医院儿童眼病筛查防治专科联盟组建专家团队,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弱视及低视力学生进行全程的免费筛查、康复方案制定和视力康复治疗。对参与本次资助活动的弱势及低视力在校学生建立眼健康档案,全程免费随访、跟踪。四、救助范围困难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及贫困家庭中3-15周岁的青少年眼疾患者。五、申请时间2023年4月开始,使用99公益日“彩虹视界”募捐项目9.9万元,救助资金发放完为止。六、救助金额(1)个人医疗支出在2000(含)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资助标准为1500元;(2)个人医疗支出在5000元(不含)以上,资助标准为2000元。七、申

3、请办法通过县(区)红十字会或驻马店市眼科医院报名。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经由所在县(区)红十字会或驻马店市眼科医院领取并填写救助申请表,县(区)红十字会确认救助资格后,将报名材料报市红十字会审核。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据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证复印件)、病情诊断证明、医疗单据(医疗收费原件;若医疗单据原件交其他部门再次报销,则须提交加盖最后一次报销部门公章的单据复印件与该部门出具的相关补助证明)、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八、救助流程(-)审核审批。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由县、市红十字会负责审批审核。(二)

4、公告公示。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在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救助实施。待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市红十字会将集中把救助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市红十字会负责跟踪随访救助对象,收集救助资料,建立救助档案。九、联系方式驻马店市红十字会联系人:谭春明联系电话:驻马店眼科医院联系人联系人:李晓宏联系电话:邮箱:十、本方案由驻马店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附件:1.“彩虹视界”推荐标准2.驻马店市红十字贫困弱视患者救助项目救助申请表附件1:“彩虹视界”推荐标准一、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眼科(含专科医院)明确诊断为弱视或低视力且未视力康复的,可直接享受申请资金援助。弱视学生典型表现:戴镜且单眼遮盖二、有以下易

5、引起弱视及低视力眼科疾病的青少年学生1、斜视;2、高度屈光不正:近视600度以上、远视250度以上、散光200度以上;3、有先天性、遗传性眼病的:先天性白内障、眼球震颤、先天性小角膜、小眼球、先天眼部结构缺损、先天视神经萎缩等;4、有屈光不正且矫正(戴镜)视力达不到正常视力下限的年龄最低视力下限3岁0.54-5岁0.6-0.86岁1.07岁及以上1o以上注:学生不清楚自己视力状况的,建议学校校医、保健医生或家长对孩子视力近视自查。视力表灯箱即可,戴镜的只需检查戴镜矫正视力。驻马店市红十字贫困弱视患者救助项目救助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直属亲属

6、姓名关系联系电话病情介绍(包括患病名称、首诊首治时间及医院名称、病情危重等情况)是否申请救助和接受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患者或家属签字:救助对象银行帐户户名J开户行J账号J村委会(居委会)资格确认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县、区红十字会救助资格确认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驻马店市红十字会意见同意发放救助金元人民币。负责人签字:驻马店市红十字会(盖章)年月日申报须知1 .本申请表由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3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

7、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4 .申请人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驻马店市红十字会不承担任何责任。5 .获得救助的申请人或及其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为配合宣传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并同意使用申请人照片、影像等资料。6 .申请人申报资料经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审核,审核后寄送到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资格确认,县(市)级红会审核后将相关信息报至市红十字会。7 .救助标准:年龄在3T5周岁在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个人医疗支出在2000(含)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资助标准为1500元;个人医疗支出在5000元(不含)以上,资助标准为2000元。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8 .提交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3.贫困证明(村委会(居委会)开据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证复印件)4.病情诊断证明;5.医疗单据;6.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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