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复合纤维拉丝布及尼龙纺织线生产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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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性能复合纤维拉丝布及尼龙纺织线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二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性能复合纤维拉丝布及尼龙纺织线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2-371002-04-05-12067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129-1号地理坐标(122度。分41.551秒,37度28分35.7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

2、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2-371002-04-05-120679总投资(万元)5800环保投资(万元)58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324号,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其中,

3、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1O.82km2(陆域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与正式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51.7k?,包括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特别保护海岛、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海岸侵蚀极脆弱区等7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919.26km2,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129T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环境质量

4、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废气主要是挤出、涂布及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可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工序使用天然气导热油炉间接加热,供暖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调制热,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

5、,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废水几乎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天然气,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用水量和用电量及燃气量均较小,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及生产冷却循环水,不属于高水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建设,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

6、据威海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结合本项目分析如下:空间布局约束:项目位于张村镇,不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内建设,不新建锅炉,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有机废气治理采用高效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威环委办202315号)(以下简称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空间布局约束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项目挤出、涂布及固化产生的VoCS工序均位于相对封闭的车间内,收集装置距VC)CS产生位置较近,设计收集效率为90%,采用高效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设计处理效率为85%

7、,项目VC)CS总量可实现倍量替代,不会超过区域允许的排放量,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污染物排放管控的要求。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减排措施。在企业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因危废库出现渗漏情况污染所在地土壤环境,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环境风险管控的要求。资源利用效率: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生产使用天然气导热油炉作为热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耍求。2、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表1-1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

8、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53号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涂布所用的聚氯乙烯树脂、增塑剂的VOCs含量较低符合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含VOCS物料存于密闭容器、封闭式存

9、储车间内,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在密闭空间中操作,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3、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系统集气,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

10、效率90%,处理效率为85%。符合4、加强监测监控。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该装置采用P1C全自动化控制方式,特设电脑触摸屏实时监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系统设有活性炭压力差自动控制系统,活性炭吸附饱和后,系统自动进行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吸附、脱附循环使

11、用。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环大气201953号文件要求。3、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威环函20238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2项目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威环函20238号文的符合I青况鲁环发2019132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二、指标来源“可替代总量指标”核算基准年为2017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应来源于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事业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后正常工况下或者关停可形成的年排放削减量,或者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可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项目VoCS能够满足替代要求。符合四、指标审核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12、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各设区的市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VoCS能够满足替代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鲁环发2019132号文、威环函20238号文的相关要求。4、与威环发201885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威环发20

13、1885号文的符合情况威环发201885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在落实威海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等要求的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现象。符合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

14、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129-1号。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负压抽风系统集气,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3、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密闭、负压设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收集率约为90%以上,符合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的要求;收集后的废气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大于85%)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威环发20I885号文的

15、相关要求。5、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国发201631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分类国发(2016)31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结论实大护度切加保力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项目不在耕地集中区域,且不属于控制行业符合范设地增染防建用新污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不属于重点污染物排放项目,地下水防范措施可有效防范土壤污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严控工矿污染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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