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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万吨/年高纯结晶硫化钠(电子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万吨/年高纯结晶硫化钠(电子级)技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魏传庆联系方式8168建设地点平利县老县镇七里沟村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09度10分43.53)秒,32度22分11.31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13无机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0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
2、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平利县老县镇七里沟村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陕西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平台,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表IT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3、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总体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根据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本项目地不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对照安康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附图6,项目不涉及安康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4、,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章节可知,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不改变现有环境功能。运营期严格落实生产过程中污染物防治措施,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运营期能源为电、水、蒸汽。厂区内使用四效蒸发系统降低系统的一次蒸汽消耗,使硫化钠产品的蒸汽消耗尽可能降低。因此,项目资源消耗量
5、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满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的禁止行业,本项目不在陕发改规划2018213号发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之内。根据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陕环办发(2023)76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涉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采取“一图一表一说明”的表述方式。一图:根据安康市“三
6、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安政发2023)18号)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区,本项目选址与安康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见附图5。一表:项目与安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安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市(区)区县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管控要求面积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安康市平利县般控元一管单空间布局约束1、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进行管理,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2、执行安康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并落实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新增占地1、本项目位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
7、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本项目地不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运营期严格落实生产过程中污染物防治措施,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符合要求。2、本项目为智能化改造的无机盐制造项目,不属于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污染物排1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运营期粉尘(硫化钠微尘)经洗涤塔吸收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可达标设项目区域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生,不新增生活
8、污水。环境风险管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行过程危险废物中仅存在少量废机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推动高耗能行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硫化钠微尘经洗涤塔吸收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属高耗水行业。一说明:本项目位于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中一般管控单元,对照表1-2中的管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安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
9、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之列,符合陕西省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根据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阶段)(2023年强审名单)最终推荐可行的中/高费方案包括高纯结晶硫化钠技改项目。为响应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按时间安排如期进行,为企业节能、提高产品质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
10、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3版)等有关规定,因此,需要进行本次环评工作。本项目于2023年2月6日已取得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安市应急函(2023)45号,批文同意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纯结晶硫化钠(电子级)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得扩大产能和增加新的产品。本次技改项目未新增产能,未新增产品,产品仍为多水硫化钠,符合文件要求。3、与相关规划及环保管理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规划及环保管理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相关规划及环保管理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
11、护规划(陕政办发(2023)25号)深化沿江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优化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汉丹江和嘉陵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本项目位于平利县老县镇七里沟村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在汉丹江和嘉陵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符合陕南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黄姜皂素生产、化学制浆造纸、果汁加工、有色金属、电镀、印染等涉水重点行业;本项目为无机盐制造行业,属于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黄姜皂素生产、化学制浆造纸、果汁加工、有色金属、电镀、印染等涉水重点行业符合强化钢铁、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和再生水利用,鼓励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12、,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属高耗水行业符合安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33禁止在汉江干流及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在汉江干流及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本项目建设性质不属于新建和扩建,属于智能化符合号改造项目平利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年-2025年)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高污染行业企业。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属高耗水行业。干燥包装工序产生的硫化钠微尘经洗涤塔吸收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可达标排放,不属于高污
13、染行业符合陕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严禁新建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应急管理部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淘汰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淘汰类、禁止类、限制类的化工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2月6日已取得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安市应急函(2023)45号,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工艺主要为结晶、固液分离、干燥、包装后外售,整个过程只涉及单纯的物理提纯、物理分离,不涉及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且本项目为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符合新建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工项
14、目必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内严禁建设与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无关的项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3)220号)第二十条“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年3月取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以安环函201”79号),企业运行至今已12年,现有项目各项前置手续齐全,环保审批资料完善。,项目%响应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为企业节能、提高产品的质量,属于对硫化钠进行提质的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符合第六条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
15、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本项目位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选址远离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第一条第1款: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属于对硫化钠进行提质智能化改造项目。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