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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3年)调整完善方案魏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五月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自然地理条件魏县地处河北省南端,冀豫两省交界处,华北平原腹地,邯郸、安阳、聊城、濮阳4市辐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北邻广平,西接成安、临漳,东与大名相连,南临省界与河南省安阳、内黄、清丰、南乐四县相望,全县辖1个街道办事处,21个乡镇。县域地势平坦,海拔在45.50米至58.50米之间,地面坡降为1/2300。属于北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干旱同期。全年平均气温14.30,降雨量为583.10毫米。县内环境优越,生态秀美,县城周围拥有2
2、0万亩的生态梨园,县内成百上千年的古梨树成方连片,是全国独一无二的古梨树群。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12%、40.12%和11.09平方米,被评为省级园林县城。(二)经济社会条件201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83.28万人,城镇化率为40.5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199元;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6.50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9.3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42.7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4.50亿元,三产比例由2009年的20.80:33.60:45.60调整为2014年的23.20:33.80:43.00,比重日趋合
3、理。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梨乡水城建设进一步带动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9.90亿元,实现全部财政收入6.5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0亿元,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结构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魏县土地总面积86362.69公顷,土地利用具体情况如下:(1)农用地农用地71263.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53%。其中,耕地6102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66%;园地445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林地2991.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7%;其他农用地2800.39公顷,占
4、土地总面积的3.25%o(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3436.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413.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7%,包括城镇用地1159.27公顷,采矿用地414.5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840.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018.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其他建设用地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O(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166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其中,水域75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自然保留地90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o2、土地利用特点(1)农用地比重大,以耕地为主全县以农业
5、为主,农用地比重高达82.53%,是典型的农业县。农用地中以耕地为主,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达85.63%;其次为园地,占农用地面积的6.25%,以鸭梨种植为主;第三为林地,占农用地面积的4.20%,是邯郸市唯一一个平原绿化达标县。(2)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比重大建设用地总体布局较为分散。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所占比重最大,达87.32%,分布散乱;城镇用地比例相对较小,且主要集中在县北部,重点镇位于县南部,与北部县城相距较远,难以形成规模集聚效应;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散落分布于各村庄周围及交通干道两侧。(3)其他土地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以其他草地为主全县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
6、92%,比例小。依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1014.79公顷,其中以可开垦其他草地为主,面积为897.73公顷。(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潜力情况依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1014.79公顷,其中,可开垦其他草地面积897.73公顷,可开垦内陆滩涂1.16公顷,可开垦沙地0.47公顷,可开垦盐碱地0.03公顷,可复垦采矿用地115.40公顷。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历年规划修改调整情况规划实施以来,魏县分别在2013年、2014年、2015年进行了规划修改调整工作。其中,2013年和2015年为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2014年,上级追加规划
7、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00.00公顷,落实上级追加规模后,现状耕地低于耕地保有量,经市政府统筹协调,与馆陶县协议调整市级下达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核减魏县耕地保有量25.00公顷,核减后全县耕地保有量61388.00公顷。魏县历年规划指标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规划与二调衔接2013年修改后2014年修改后2015年修改后(调整完善前)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61413.0061413.0061388.0061388.00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560.0054560.0054560.0054560.00园地面积4202.904202.904202.904202.90林地面积3365.003365.00336
8、5.003365.00建设用地总规模13024.0013024.0013124.0013124.00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117.0012117.0012217.0012217.00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693.002693.002793.002793.00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577.00577.00677.00677.00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9.60389.60489.60489.60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97.50297.50375.70375.70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40.00940.00940.00940.00指标规划与二调衔接2013年修改后2014年修改后2015年修改后(调
9、整完善前)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95959595(二)主要规划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及补充耕地情况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61020.91公顷,比2023年规划指标61388.00公顷低367.09公顷,耕地保护压力大。2010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减少706.8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262.85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433.9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109.70公顷,与规划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40.00公顷相比,相差830.30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597.14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与原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规划2023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560.00
10、公顷,截止2014年,全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54879.81公顷,在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础上,多保护了319.81公顷,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12等(本方案中耕地质量等别均指“国家利用等。3、建设用地指标情况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3436.51公顷,与2023年规划指标13124.00公顷相比,超出312.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413.77公顷,与2023年规划指标12217.00公顷相比,超出196.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73.77公顷,与2023年规划指标2793.00公顷相比,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1219.23公顷。4、新增建设用地
11、规模2010-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01.49公顷,比规划2010-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77.0公顷低175.51公顷,未突破规划指标。从历年变化情况来看,2010-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年均100.30公顷,按此速度剩余空间仅能满足1年的用地需求。2010-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483.09公顷,与规划目标489.60公顷相比,剩余空间仅为6.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30.28公顷,与规划目标375.70公顷相比,剩余空间245.42公顷。5、园林地变化情况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4450.80公顷,比2009年减少108.07公顷,比2023
12、年规划目标4202.90公顷多247.90公顷。全县林地面积2991.83公顷,比2009年减少61.19公顷,比2023年规划目标3365.00公顷少373.17公顷。园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建设用地占用,其次是农业结构调整,将部分园林地调整为耕地、其他农用地等。6、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分析2014年,魏县常住人口83.28万人,城镇化率40.50%,原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925.20公顷,由此计算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57平方米,比2023年的规划目标95平方米低38平方米。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由2009年的33.70万元/公顷增加到106
13、.10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9年的56.20万元/公顷增加到94.20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都有较大幅度增长,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快于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7、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安排了62个重点项目,涉及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环保、旅游等6种类型。2010-2014年,全县已审批实施规划重点建设项目6个,涉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类型,包括大广高速连接线、邯大高速、东代固输变电工程、魏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项目工程等,建设规模160.30公顷。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14、神,落实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发展的重要精神,结合魏县“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工业立县、人才兴魏”战略,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城乡建设、民生建设等,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科学合理配置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成“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的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二)指导原则1、保护优先、量质并重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
15、量有提高。确保城镇周边、道路沿线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2、节约集约、优化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优化建设用地布局。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和结构、布局优化,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4、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结合规划调整,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5、公众参与、公开透明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参与意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引导公众全程参与,做到以人为本,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障规划最大程度的公开透明化。()主要任务1、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为规划调整完善奠定基础以2014年现状数据为基础,全面客观评估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设用地使用及管控情况,分析趋势、总结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