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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山市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简要情况介绍为构建完善停车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停车难”问题,不断提升城市道路出行品质,围绕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拟对我市部分路内停车位及停车场建设停车智慧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助力我市停车智慧化,最终通过实施智慧停车项目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一、实施内容计划将城区所有公共停车服务统一纳入鹤山市智慧停车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分期实施。目前智慧停车项目较为成熟的为智慧路内泊位,其中我市城区道路智慧路内泊位6450个可投入运营(可考虑两年内分两至三期实施)。首期建议实施以市政府为中心的周边辐射区域,横向道路有新业路、
2、新城路、前进路等,纵向道路有中山路、新华路、裕民路等,建设智慧路内泊位2481个。二、实施主体建议由市政府委托鹤山市城乡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具体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招标文件审核、运营公司的选择及合同的签订等。三、投资模式建议采用社会化投资,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BOT模式)进行项目运营,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合适的智慧停车项目运营公司;建议合同期为12.5年(其中建设期为0.5年,经营权期限为12年),经营权期满后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属地人民政府。四、工作要求明确智慧停车项目以公益性为主,合理优化停车收费标准,在不增加广大车主过多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既能保证社会投资方盈利,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的周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