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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文周练(一)日期姓名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材料一:汉语文学天然具有一种能指优势。从语言学的角度说,汉语是一种单音节分析语,在语言表达中,词的地位非常重要。汉语没有印欧语复杂的形态变化,不像后者那样在数、格、时态、语态和词性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词句的组合主要依靠语序和语义,因此汉语的词就像一个个活泼的小球,常常可以凭借语义的关联随意滚动碰撞。语言学家索绪尔将句子的生成看成是纵向聚合与横向组合这样一种双重活动的结果,纵向聚合其实就是句子组合中词语的联想关系,也就是在选择轴上对相关词语的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汉语比印欧语显然具有
2、更大的灵活性。这是因为一方面汉语词的组合靠的是意合法,词与词之间没有绝对的排斥性,这种组合关系常常能够容忍许多从逻辑上看非常奇怪的组合。另一方面,印欧语的每一个词在进入句子之前都有明确的词性,即使同性词还要分为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表语性形容词与定语性形容词等等;而汉语词性规定则十分宽松,一个词往往可以既是名词又是动词和形容词,实际上它只有进入句子才能真正获得自己的词性。这样看来即使汉语与印欧语某一语种具有同样多的词汇,而汉语在选择轴上的变化较后者也要丰富得多。其次,印欧语以音位作为基本的语言感知单位,而汉语的基本感知单位则是音节,汉语的音节由声母和韵母构成,声调则把它们
3、紧紧包裹住,因此汉语的音节非常整齐,切分明确,在书面语中则有一个个方块汉字与之相对应。汉语的这个特点使汉语在形式上能作十分整齐地排列,这样也就为汉语文学中的对信对偶等手法的运用,与工整的形式安排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基础。因此中国作家可以在创作中校容易地创造一种美的形式。再次,现代汉语有阴阳上去四个声调,按照赵元任创制的五度标记法,阴平与阳平的调值分别是55与35,属平声;上声与去声分别是214和51,它们调值的跨度都超过了三阶,属仄声。而汉语的文学语言经常将平声音节与仄声音节交替使用,很自然地构成了声韵变化,说起来朗朗上口,天然具有音乐美。因此,在几千年的汉语文学史上,中国的大小文人无不将大量
4、的心血花在文学作品能指面地营造上他们对汉语的词句往往有超常的敏感,对语言形式有特殊的审美鉴赏力,同时又有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拗与毅力,于是语言形式上的切磋成了古代文人最大的竞技保留项目。材料二*鲁迅小说词语修辞的可贵,不仅仅在于遵循了能指与所指的规范,更在于构造了溢出词语所指的丰富意义。如孔乙己中的“偷”与“窃”两个同义词的使用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从词语所指的角度看,“偷”与“窃”两个词语作为概念所指的内容具有完全的同一性,都指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行为:但从词语能指的角度看,两个同义词的能指却至少具有两重明显的区别:首先两个词语的音响形象不同,一个发tou音,一个发qie音;其次,两个
5、词语的语体色彩不同,一个是可以在口头交际中使用的词语,一个则是地地道道的书面词语。正是两个词语在能指方面的不同,很有效地完成了小说艺术构造与思想情感表达的多重任务,也具有了从文学批评的角度进行多重阐释的内涵:第一,孔乙己用“窃”置换“偷”的言语行为,其切而具体地表现了人物当时的心境,即孔乙己不想让自己做的不光彩的事被人知道,他之所以用“窃”更正别人使用的“偷”这个词,不仅因为“窃”的发音开口较小,而且因为作为书面语的“窃”的所指内容“短衣帮”的人大多不理解。从语言交际的角度讲,当一个词语被说话者说出,而听话者不能理解词语所指的内容的时候,交际也就无法再进行下去。当孔乙己说出的“窃”不能被“短衣
6、帮”的人所理解之时,也就是交际停止之处,而当交际停止之后,孔乙己自己所做的不光彩的事也就在孔乙己自己的感觉中被模糊过去了(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被模糊过去)。第二,孔乙己用“窃”置换“偷”的言语行为直接揭示了人物的精神状态,即孔乙己尽管已经潦倒不堪了,却还要显摆读书人的架子,他用地道的书面语“窃”,至少在他自己看来,这正表明他比目不识丁的“短衣帮”要高一等,尽管无论从生存状态还是从谋生能力方面,孔乙己并非高人一等。第三,很有效地揭示了人物的性格特点,并与小说所展示的人物言语的特征相吻合。孔乙己穷困潦倒,却又摆着“读书人”的架子,平时喜欢说人们半懂不懂的话。他故意不说“偷”字,而说一个文气的“窃”字,
7、不但表现了他的迂腐,而且也表现了他走向穷途末路仍死爱面子的性格特点。第四,则是以简单而实用的修辞技巧,通过幽默的手段表现了鲁迅对人物“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态度以及隐含的批判思想。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汉语没有印欧语复杂的构词形态和确切的词性规定,这使得词语组合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丰富的词汇。B.汉语的组合不完全遵从逻辑,词的组合常会出现一些看似奇怪的关系,但这可能并不影响意义的表达。C.汉语以音节作为基本感知单位,汉字与音节彼此对应,这一特点为古代汉语文学发展提供了语言基础。D.孔乙己一文中“窃”字蕴含着独特的表达意味,其意义已经完全脱离了“窃”字原
8、本的所指内容。2 .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如果光靠语法结构解释不了的汉语现象,可以尝试增加语境和音律这两个理解维度。B.文学语言的能指可在所指的基础上有所延伸,使得文学语言包含着丰富的阐释可能。C.书面语“窃”比口语“偷”更具艺术丰富性,但不能据此说明口语就没有能指优势。D.文学作品不管是哪类词语的使用,都不能仅从所指性来理解,还应从能指性来解读。3.下列选项,不适合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一观点的一项是(3分)A.沁园春长沙“粪土当年万户侯”中的“粪土”本为名词,此处用作动词,意为“视为粪土二B.宋代的罗大经曾评价杜甫登高中的“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一联写出了八
9、层意思。C.杨慎在升庵诗话评论道:“千里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D.徐志摩再别康桥采用节转韵。第一节韵字有“来”“彩”,押ai韵;第二节韵字有“娘”“漾”押ang韵:第三节韵字有“摇”“草”,押a。韵。4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奠基者,在继承文学创作传统的基础上,在“文学作品能指面地营造上”又有了新的发展。请结合材料以及你对鲁迅相关文学作品的学习,分析鲁迅在“文学作品能指面地营造上”的新发展。(4分)5 .我在一颗石榴里看见了我的祖国是当代著名诗人杨克创作的一首现代诗歌。请结合上述材料中关于“汉语文学天然具有一种能指
10、优势”相关论述,分析我在一颗石榴里看见了我的祖国节选片段语言表达的特点。(4分)我在一颗石榴里看见我的祖国硕大而饱满的天地之果它怀抱着亲密无间的子民裸露的肌肤护着水晶的心亿万儿女手牵着手在枝头上酸酸甜甜微笑(二)现代文阅读(本题共4小题,18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大车(节选)李橘父亲驾着他的马车再次消失在秋日清晨的迷雾中。父亲跨坐到车辕上,扬起他那杆称心如意的马鞭,“驾”,父亲轻喝一声,鞭鞘会发出一声还不至于把我们惊醒的脆响。父亲的去向只有两个方位,一个是西北,一个是东南。每年秋收后一切拾报停当,到来年开春田野里的麦子开始吐穗期间,父亲都会消失一段时间。他每次回来。母亲都会说,你怎么
11、没死在外边,你死到外边去吧。父亲的马车一度是用来贩运石头的。他把东山开采的石块贩运到我们或邻近的村子,卖给那些需要盖新房子的人家。打算翻盖新房,或者为即将长大的儿子盖婚房的人家,都会事先购买一批石头堆砌到自家院子前。物地基时再请来石匠,将那些大小不一棱南参差的石块整饬成方石、条石,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形状。吴大伯就是父亲带到我们这个小村庄的石匠。他来自西北很远的地方。吴大伯白天干活,晚上摇身一变,就会变成一位说唱艺人。(1)他的自行车上除了驮着一根铁钎、一把长柄和一把短柄铁锤,后座上还永远挂着一条发黄的旧布袋,那里面有一面牛皮鼓、一根打鼓棒和一对月牙形铜片。父亲说,那对铜片叫鸳鸯板,成双成对,不
12、能分开。两块铜片夹在左手的五指中,互相撞击,便发出清脆悦耳的和音。我曾从吴大伯手里接过那两块铜片拿在手里把玩,像两弯黄月牙,有些沉,边角圆润,暗黄的铜片上有一些岁月侵蚀的暗纹。到了晚上,父亲会帮吴大伯在秋收后的打麦场上架起牛皮鼓,村里的老人们和少数妇女、孩子纷纷拎着小板凳、小方椅来到打麦场,坐到吴大伯对面,借着月光和住户门窗泄出的灯光,巴巴地等待着。(2)吴大伯呷一口父亲为他泡好的有半搪瓷缸子劣质茶叶的茶水,清清嗓子,碎的一声往身后的地面上吐出一口浓痰,左手举起鸳鸯板到齐耳的高度,右手扬起打鼓棒,咚,叮当当、叮当当,“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哩个当哩个当!闲言碎语休多讲,表一表好汉武二郎”
13、父亲承担着吴大伯助手的角色,安排食宿,各家起点谷子,凑成半袋子甚至一麻袋,绑到吴大伯二八大杠自行车的后座上。有人说父亲其实就是吴大伯的弟子,但母亲并不赞成这些,她对父亲说,瞎日弄什么,人家来挣了钱,还驮一口袋粮食回去,你落个什么,有那工夫还不如去一趟东山,多倒弄一车石头。父亲并不搭理母亲,总是一句“你懂个屁,便拍拍屁股出去了。终于,父亲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家伙落儿,一只脸盆大小的牛皮鼓、一根打鼓棒、一对鸳鸯板、一副由四根藤条中间穿上牛皮筋可以自由收合的鼓架。他有时会让我跟在身后,帮忙抱着鼓架来到村东头的大芙蓉树下,背靠树桩支好大鼓,咚的一声,父亲向饭后的村人发出好戏即将开场的信号。“苦心人,天
14、不负,卧薪尝胆,三千铁甲吞了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在整个村庄,在我们村庄所处的整个大锅笼罩的天底下,父亲时常背着双手,一个人走向村外的麦田或棉花地。他的身影在那二十四条小路上交错出现,有时是在露水挂满叶梢、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清晨,有时是在彩霞漫天的黄昏或者明月高悬的夜晚,春夏秋冬,风雨或飘雪中,他的身影显得孤零,似乎没人能够理解他心底挣扎着的那价孤独。(3)有时我会跟在他的身后,没什么话说,只是左蹦右跳地在小路两边的杂草丛中捕捉蚂蚱,用一根狗尾草把那些蚂蚱串起来,带回家喂给鸡儿们。不知哪天起,人们盖房子时兴起扎钢筋浇水泥的地基,没人家再需要石头,父亲的马车常常空载
15、而归,一些嵌进车板夹缝的石子儿默然无声,碎疼了父亲和母亲的眼神。他的大车闲置下来,除了农忙季节把成捆的麦子拉到打麦场上,或者把收割的玉米秆拖到院子前,码成越冬用的柴火垛、或者拉着母亲和其他一些妇女、孩子去十里外的集镇,父亲的大车多半闲置在西南角的草棚下,似乎失去了往日的尊严。他那条麻线缠成手柄的马鞭,鞭杆由三根竹条咬合编织而成,一米来长,鞭鞘是根韧劲十足的牛筋线,比鞭杆稍长一些。当父亲挥起鞭子,赶着大车离开村庄前往东山,那鞭鞘的嘶啸声是令母亲安心、令我和妹敬畏的声音。但现在父亲没理由再去东山了,那鞭声听上去也变得喑哑无力,不再有往日那么悦耳。从西北方向骑车而来的吴大伯再也没有出现过,父亲打听到
16、他常常去东南方向的一个市镇,具体是哪个市镇,谁也不知道。父亲搬出那套闲置已久的马具,婵去上面的灰尘,牵出一身纯栗色皮毛的高头大马,为它修理好脚掌,驾上马车便出发了。每年的秋收后,他都要离家出走,在外游荡整整一个冬天。有人说他是去寻找师傅,有人说见过他在十里八乡游走说唱,也成了一个像吴大伯那样的说唱艺人。我常常爬到村口那株高大的柳树上,手搭凉棚跳望远方,期待看见父亲的大车突然出现在二十四条小路当中一条的尽头。(4)然而他跟他的大车就像一只飞走的鹰,低矮的村庄和平坦的麦地并非他的归宿似的,只有我们从未见过的高山,哪怕寒风凛冽、白雪飘舞,但终究是他向往的地方。(有删改)6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 “父亲轻喝一声,鞭鞘会发出一声还不至于把我们惊醒的脆响”,这一细节描写,表现了驾着马车时父亲对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