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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为了了解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6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在听取省有关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后赴无锡市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等场所,与规模生产者、农民、农技人员倾心交流,全面了解农产品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准出和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测等方面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农委组织了省辖市人大农委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召开研讨会,期间还组织部分
2、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分别到盐城、宿迁市和连云港、泰州市进行了调研,并随机抽查了部分农贸批发市场、农资市场等,深入基层一线,实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上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总体平稳、逐步向好态势。近年全省地产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物及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以及地产水产品抽查合格率都居全国前列,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密的监管体系和
3、良好的监管制度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共安排10.5亿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目前已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省所有涉农县区都建成了农产品质检中心,15个地市级农检中心全部通过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53家县级农检中心通过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通过比例达84.1%o积极推行“三定一考核”(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年终绩效考核)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推动日常巡查、产品抽检等关键措施的有效落实,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治理,打牢农产品生产基础。优良的生态环
4、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这是确保“舌尖上安全”的重要环节。2014年率先在全国开展“米袋子”、“菜篮子”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监测,截至2015年底,共监测土壤样品近13万个,同步监测农产品3.4万余个。“十二五”期间累计关闭7000多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提前实现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目标,全省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通过从源头上落实责任、加强控制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我省结合优势特色农产品,着力完善系列标准和配套标准,全省先后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000多项。
5、截至目前,建成永久性“菜篮子”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余亩,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场3000多家;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数超17万个,占全国总数(10.3万个)的16.5%,居全国首位。大力推进农资农技连锁经营、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模式,从源头把住投入品质量安全关,目前全省农资连锁店2000多家。张家港等地落实了农药经营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销售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四)加强市场监管的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农产品追溯管理衔接制度。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缺失任何一环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全省各级政府分别建立了责任考核机制,省农委联合省财政厅
6、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评制度,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统计、可查证的指标,年底进行综合打分评价,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各项监管措施。省食药监局与省农委签订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的衔接机制,实现无缝衔接。省农委联合食药监局、海洋渔业局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对我省食用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产地准出以及溯源和信息公示管理。(五)深化市场治理整顿,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执法的针对性,能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
7、精”、农资打假等六个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畜禽产品“瘦肉精”抽检制度,对规模养殖场月抽检覆盖面达到10%,屠宰场月抽检覆盖面100%,全省20个省级路检站的过境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瘦肉精”车车抽检,有效遏制隐患抬头。每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1至2次“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提请相关认证部门取消该产品的获证资格。2015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6.1万家次,查处问题2145起,涉及金额1735.1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48起,移送司法机关8起。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
8、患和风险依然存在,安全要求的起点还较低,与国际农产品安全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当前主要存在着农产品抽检结果与老百姓的获得感不相适应、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与所承担的重大监管责任不相适应、机制制度配套和执行情况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要求不相适应、小型分散为主的生产方式与质量安全的标准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具体存在六个不到位:(一)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真正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有的地方机构职能调整才完成,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职责界限存在模糊地带,有的环节还是监管盲区。(二)监管能力建设不到位。很多基层仅靠乡镇农技站
9、人员挂靠兼职作检测工作,有的监管站有名无实,省、市、县抽检的量和面也很有限。同时,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不足、检测项目少;技术力量不够,存在着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基层检测队伍、设备和手段比较薄弱的状况,难以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三)标准制定实施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由多部门分别制定,既有交叉重复,又有标准缺失;既有标准之间衔接协调不好的问题,又有标准推广执行不力的问题。一些农产品生产者受经济效益影响,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标准化生产实施难度较大。(四)产地环境治理不到位。去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显示,全省一般农区重金属超标点位为4.5%,苏南重点区域超
10、标点位达15%左右。部分地方工业“三废”未达标排放,水源污染较重。一些地方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农业面源污染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环境污染情况,有些地方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治理修复计划到措施还停留在启动和示范阶段,给农产品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影响。(五)投入品监管不到位。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目前农业投入品管理的一些环节上还不规范,力度还不够。据基层反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在少数地方仍有销售和使用,一些农户缺少科学指导存在滥用农药和化肥的现象。(六)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目前我省相当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没按要求索票索证和抽检
11、,有些是因缺少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有些有人员和速测设备,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查验也不到位,准入制度不少是有名无实。三、几点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人们在经历了“红心蛋”、“瘦肉精”、“毒奶粉”等事件后,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同时,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因此,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真正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
12、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理顺职能合并后的体制,分清、落实监管责任,加大考核力度,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不扯皮、不推诿,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和限制使用规定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让生产经营者摒弃“反正吃不死人”的唯利是图的不道德想法,诚信生产,守法经营。要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畅通投诉渠道,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技术能
13、力建设。完善的体制和健全的机构,是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要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增加工作经费、人员配备、项目安排等方面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二是要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省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市、县构建和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充实基层监管机构人员,打造好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着力解决监管机构和人员不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要强化科技支撑。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的创新工作,在产地污染修复治理、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等技术方面加强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撑,并加快科
14、技成果转化和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能力。(三)进一步加大源头控制力度,着力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产地安全如何,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的第一道关口,因此也是最基础的环节。一是要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环境监测。要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等重点地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的力度,全面掌握水、土、气等产地环境变化,查清产地污染状况。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生产区域划分,科学确定和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二是要加强产地污染治理。制定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计划,加强产地污染防控和污染区修复,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治理
15、,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限期治理修复到位。要加大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要对农业投入品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要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许可。加大经营准入管理力度,建立和畅通农业投入品经营主渠道,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的覆盖面。(四)进一步加大重点生产环节指导力度,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实施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抓好农产品生产的重点环节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一是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的制定和推广。要制定科学统一并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编成简明操作手册向广大
16、农产品生产者推广和应用。二是要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过程的指导。以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引导全社会开展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三是要发展壮大规模化经营主体。在大力开展、推广联播联种、统防统治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标准化推广应用,逐步缩小传统的一家一户经营比重,从根本上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五)进一步加大工作衔接力度,切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行为的有力抓手,是界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途径。一是要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