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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规程第一部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有职业中介活动项目的法人企业。二、许可条件(-)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所需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开办资金和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有关设立职业中介机构条件的规定;(二)有健全可行的职业中介活动制度;(三)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三、申请许可服务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二)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四、受理机关申请人所在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
2、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受理机关。五、一般审批方式(-)申请材料1 .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2 .属于首次申请(1)场所使用权资料(无偿使用办公场所的,提供获得无偿使用权的材料;有偿使用办公场所的,提交租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2)职业中介活动制度内容应包括:服务流程、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应含有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规定)、招聘信息发布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风险提示。3 ,属于增减许可服务范围(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职业中介活动制度(内容同上)。4 ,属于延续有效期(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
3、)场所使用权资料(内容同上);(3)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在许可期限届满30日前提交。5,申请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需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制度、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二)受理审批流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补正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3 .申请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4 .相关文书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送达申请人。六、告知承诺方式(-)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具体释义1告知:区人力资源
4、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条件和标准,以及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等内容。2.承诺:申请人承诺其符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条件,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3,审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作出承诺,并提交符合规定材料的申请人,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4.监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管。(二)申请材料1 .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3 .申请人申请增减许可服务范围或延续有效期限的,应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 .申请人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在许可期限届满30日
5、前提交。(三)受理审批流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如为线上申请,应在0.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超过4个小时)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为线下申请,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 .申请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3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与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信息不一致的,退回本次申请,以适当形式告知申请人。4 .相关文书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送达申请人。(四)履诺检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作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或受理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指定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开展履诺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申请人不得
6、拒绝履诺检查。(五)惩戒信息公示和失信修复申请人违诺失信行为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其信息公示标准和公示时间以及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渠道、方式、期限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六)异议处理1.申请人认为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违诺失信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者不应公开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请。2.申请人认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履诺检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应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如对结果仍存异议,可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第二部分人力资源服务备案一、备案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有人
7、力资源服务项目的法人企业。二、备案业务范围(-)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二)就业和创业指导;(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四)人力资源测评;(五)人力资源培训;(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一般包括:招聘流程管理;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其他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为未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备案材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四、备案机关备案人所在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备案机关。五、备案流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流程如下:(-)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备案。(二)备案材
8、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收到备案申请3个工作日内告知备案人,由备案人当场或后续补正。备案人补正后,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三)如存在申请备案事项不在备案范围内;备案材料未按期补正齐全或仍不符合要求;未公示经营场所地址等情况之一的,通知备案人说明不予备案原因。(四)相关备案文书应在7日内送达备案人。第三部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经营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一、报告人经营性机构。二、报告事项(一)设立分支机构(非法人);(二)变更经营地址(非注册地址);(三)终止经营活动。三、报告材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二)设立分支机构1 .外埠经营性机
9、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自身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2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职业中介活动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并与上级经营性机构取得的许可或备案相对应。分支机构未申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上级机构标有分支机构住所的营业执照。(三)变更经营地址(非注册地址)已持有我市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交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四)终止经营活动1终止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需交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终止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可以交回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四、记录机关报告人所在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记录机关。五、记录流程区人力资源社
10、会保障部门记录流程如下:(-)报告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记录报告事项,需要更换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应予重新打印。(二)报告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收到报告申请3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告人,由报告人当场或后续补正,报告人补正后,报告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记录报告事项。(三)如存在申请报告项目不在报告范围内,报告材料未按期补正齐全正确或仍不符合要求,未公示变更地址等情况之一的,应通知报告人说明不予记录原因。(四)相关报告文书应在7日内送达报告人。第四部分附则一、经营性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本规程的规定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应以诚信为本,守诺履约为原则,如实按要求提供所需材
11、料,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检查核查。二、经营性机构可以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查询下载表格,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三、经营性机构选择线下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或补送线上办理所需书面材料的,可以到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现场送交或邮寄送交,也可以选择其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现场代收转呈。四、经营性机构申报经营场所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公示实际经营场所地址。五、经营性机构委托代理人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六、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且法
12、人证书之业务范围有类似职业中介活动或人力资源服务表述的,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时,参照本规程执行。七、本规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3 .授权委托书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表机构名称:(公章)业务类型:口许可口备案口报告申请日期:年月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报指南1 .申请日期(封页):按照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之日填写(网上申报的,由系统自动填写)。2 .如暂时没有许可证编号、备案编号、分支机构编号的,可以不填写本栏目3 .拟申请机关:应按实际办公所在地勾选受理
13、机关。4 .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勾选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填写网络招聘服务条件情况说明以下各栏目。5 .首次开展业务日期指第一次开展人力资源备案业务的时间。6 .选择行政文书送达方式,可在现场领取和邮寄中任选一项,不能同时选择两项。7 .勾选设立分支结构许可服务范围和备案事项不得超越上级机构的范围。8 ,聘请他人代理的,应填写被委托人信息。9 .求职招聘信息人均审查量二发布招聘信息总量/信息发布审核人数。10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开展等级测评,并经公安机关予以备案的信息安全等级,共分五级。I1如手工填写,请使用蓝
14、黑或黑色墨水,以正楷字体填写,保持字迹清晰,避免涂改。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可附相关说明和材料。12 .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可代为签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全称许可证编号备案编号分支机构编号注册地地址经营地地址注册地所在区经营地所在区拟申请机关注册地机关口经营地机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选择审批方式一般审批方式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类型新申请口增加服务范围减少服务范围延续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口自有租赁:合同到期年月日资产a额(力兀)具有职业资质人数新申增加减少服务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局级
15、人才寻访服务开展网络招聘服务说明:勾选延续的,不勾选本栏目;勾选“新申请或增加,同时勾选“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须填写网络招聘服务条件情况说明“。延续原许可证到期时间:年月日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申请类型新申请增加备案事项减少备案事项首次开展业务日期年月日申加少案项新增减备事 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 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经营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设立分支机构拟开展许可服务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局级人才寻访服务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