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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卫健局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深入实施xx省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21 -2025年),加快清廉XX和健康XX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纵深推进清 廉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按照深化清廉XX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强化系统谋 划、整体智治,综合推进源头治理、阳光治理、
2、制度治理、改革治理、监督治理, 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谱 写新篇章,为全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中的“秀美新区”提供坚强保 障。(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医院党组织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医院治 理体系、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医保基金监管治理体系、医药生产流 通领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 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公益性、人民性更加明显,清廉行 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指数逐年提升。到2035年,医院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权力运行阳光规范,行业清廉先行标杆,院企关系
3、清亲有为,医德医风纯正高尚, 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措施(一)加强政治建设L强化“四责协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落实清廉 医院建设领导责任,各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和行 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责协 同”,把党的领导和清廉医院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各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督制 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及同级监督难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 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伟大
4、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坚 持“惩前忠后、治病救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执业环 境。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大力弘扬优秀医德医风,深化清廉文化 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二)推进源头治理3 .推进药械生产流通领域治理。健全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规 范药品、医疗器械批文批号管理。鼓励医药生产流通企业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 集中度。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 企业串通并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反不正当 竞争执法行动,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
5、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 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区税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4 .加强药械采购环节治理。积极参与“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药品、 耗材带量采购改革工作。推进国家、省和市级联合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 购中选结果落地使用,指导和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约定采 购量完成。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到2025年,配合建成招标、采购、交 易、结算、监督功能一体化药械采购平台,基本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 材价格形成机制,政府采购管理得到全面规范和加强。(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 责任单位:区卫
6、生健康局)5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市级统筹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统一全市医 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 格结构,着力从使用环节腾空间,精准提高劳务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到2025年,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更加机制化、科学化、常态化,形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 制,及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 政局、区卫生健康局)6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推动人事 薪酬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带量采购等改革政策贯通衔接, 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价值获得感。推进公立医院
7、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建 立健全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医务人员多元薪酬分配方式, 薪酬水平与医疗服务技术收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医保费用控制结果等挂钩,与药 品、耗材和检查检验等收入脱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 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7 .建设信用惩戒机制。搭建医药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归集医药企 业在行业(领域)内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建立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行贿犯罪信 用信息归集制度,实施信用约束机制。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出现产品质量 不合格,行贿犯罪等问题的,降低其信用评价等级;对情节严重被认定为严重失 信行为的,依法停业整顿或吊销生产、经
8、营许可证,实行终身禁止准入。将医药企 业信用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 管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H)实施阳光治理8 .完善智慧医疗。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创 新。到2021年,全区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信息共享实现全覆盖。到 2025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互联网医院平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 智慧结算保持在70%以上,实现对互联网诊疗服务动态实时监管。二级以上公立医 疗机构全部建立合理用药系统,完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管理系统,做好合 理用药与医疗核心数据监测。(牵头单位:区
9、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分局、 区政务数据办)9 .实施智慧医保。完善公立医院医保结算和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完善基金监 管监测防控体系,对医疗服务行为、基金动态平衡、经办内控稽核等事项进行精 准分析、智能预警,实现医保全流程智慧监管、全方位公开透明。到2021年,医 保电子凭证覆盖80%以上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要 达到25%以上。到2025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监管对象实现 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全覆盖,欺诈骗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数据办、区市场监管局)10 .推进智慧内控。探索构建公立医院智慧内控
10、信息系统,实现决策、落实、反馈、 监督全流程跟踪。重点加强采购、合同等关键环节管理,实现采购申请、审批、合 同执行等业务一体化管控,提升采购透明度,降低风险发生率。(责任单位:区卫 生健康局)(四)完善制度治理IL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 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清单和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等配套制度。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责任单位:区卫生 健康局)12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利益冲突 回避、重大事项听证、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制度。落实重点岗位交流制度,行政 管理重
11、要岗位实行最长任职年限管理,临床科室重要岗位实行AB岗、交叉负责制。 强化采购、临床、财务、基建工程、“三产”、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风险分级预警 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13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行业、全要素、全 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 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执法检查机制,每年对 医疗机构的抽查比例不低于90%,做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三年全覆盖、其他医疗机 构五年全覆盖。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五)深化改革治理14 .推进卫生健
12、康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 进“三医联动” “六医统筹”改革提质增效。丰富拓展“健康码”运用,推动卫生 健康大数据集成,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民生事项“一证通办”。持续推进紧 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全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 平,提高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便捷度、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 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政务数据办)15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 意见,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医疗机
13、构结余留用政策。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实行医保 药品支付标准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调整机制。围绕保基本、促改革、强基础、重监 管要求,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 康局)16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区委区政府健康XX建设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联席会议统筹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在药企发票管理、现金管理、税务管理、综 合执法等方面深化改革,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 整、医保支付、薪酬制度、信用惩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联动改革力度。建立 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内
14、部与医务人员 接洽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医药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 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区税务局、区医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六)强化监督治理17 .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 化。严肃查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执业之便,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 行为,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经销人员 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串换项 目收费、违规收费等欺诈骗保行为,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 助进行利益
15、输送行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犯罪 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 败的高压震慑态势。(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市场 监管局、区医保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18 .强化一体化监督集成。探索由派驻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筹,集成 巡察监督、财务监管、内部审计、网格化监督等力量,实现工作联动、信息联通、 线索联查,推动形成一体化监督格局。推进公立医院巡察巡查工作,实现三年内 全区公立医院巡察巡查全覆盖。完善派驻财务总监制度,建立财务监管重大事项 风险防范协同工作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6、和公立医院落实重 大政策措施审计,根据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计。深化对公职人员的网格化监督, 以党支部或科室为单元,明确小微权力清单,发挥好身边人监督作用。畅通信访 举报反馈、监督渠道,完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三、组织保障(一)深化落实机制。严格落实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部门联动机制,由区 卫生健康局行业主管牵头,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统筹管理,区发改局、区经商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医保分局、区政务数据办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管理职能,分 解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重点工作进展通报等工 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纪检、纠风、内 审等监督力量。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纪检、纠风工作岗位,其余应明确一 名党员的院级领导干部分管纪检工作。深化实施网格化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