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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功能调节器HI型(FrankelIII)【适应证】生长发育期功能性或轻度骨性的III类错拾畸形患者。【禁忌证】1 .一般不适用于生长发育已完全停止的患者。2 .严重的骨性反牙合。【操作程序及方法】L制作工作模型。3 .咬合重建。基本步骤同前,咬合重建时垂直打开的距离,决定于反覆牙合的深 度,以脱离反牙合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下颌可后退至前牙呈对刃关系,反覆牙 合浅者,上下前牙间可相距23mm.4 .根据咬合重建的关系将工作模型上船架,完成矫治器的制作。5 .矫治器戴用。(1)临床试戴矫冶器,检查是否合适,腭弓的越牙合丝、牙合支托是否就位,颊 屏和唇挡位置是否合适,有无压迫软组织。(2)要求患者在2周内逐步适应,增加戴用时间至全天戴用。(3)每46周复诊一次,检查戴用情况。【注意事项】1 .取模时选择的托盘边缘不能过长,否则会使系带和软组织变形。2 .第一次戴用时,使上颌部分完全就位非常重要,否则患者有可能无法适应颊屏 和唇挡,而出现肌肉酸痛。3 .疗效与患者的配合密切相关,应鼓励患者坚持戴用矫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