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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高效地控制、节约行政费用支出,提高集团经营效益,集团对维持其正常运作而必须开支的非生产性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这些支出统称行政费用。第二条行政费用的范围具体包括:邮电费、工资、福利费、业务费、工作餐费、水电费、市内交通费、劳保费、修理费、车辆费、办公费(资料费)、办公场地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保险人事代理费、其他费用、旅游费、物业费用、管理费及租金等。第三条行政费用预算坚持以编定支,根据工作要求,实行总量控制。第四条各单项行政费用原则上专款专用。任何单项费用原则上都不得随意超支。第五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预算与行政费用预算同时编制,其编制、执行按
2、财产管理办法执行。预算的编制及审批第六条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本单位的下一年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逐级审批,最终由集团董事会审定。各单位根据集团董事会的审定数对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备案。第七条最终审定的行政费用预算作为各单位目标管理的指标之一,是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八条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行政费用预算可以进行年中调整,按年度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第九条车辆费用按当年实际拥有车辆数计算。第十条下年度行政费用的预算在经总部核定属于定编范围内,并且已于本年度前到位的人员数基础上编制而成。第十一条下年度到位的人员,如属定编范围内,其预算费用在报地区总
3、经理审批后按同类级别标准及到编时间,可相应增加预算费用;不属定编范围内,或属定编范围但其预算费用超标准的,一律报总部审批。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编制年度计划报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可相应增加同标准的行政费用。执行第十三条经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计划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具有绝对执行力。第十四条各单位及相关领导对行政费用负有控制的职责。第十五条行政费用实行事前控制与事后监控相结合。第十六条预算计划内,各单位行政费用支出控制原则:(I)对其负责控制的预算项目,年度总支出不得超年度预算;(2)对其负责控制的费用项目,在年度总支出控制的基础上,年内累计各月总支出(不包括全年度)不得超过累计各月预算的10%;(3
4、)工资、福利费支出、业务费、交通费、旅游费全年度内不能单项超支。第十七条行政费用的报销应严格审批,层层把关。原则上各单位行政费用的报销应经过本单位第一负责人的审批和同级财务部门的审核。第十八条行政费用范围内未列入预算计划的项目,属于急事特办的,须按以下程序报批,方可具实报销,并作为预算内支出处理;(1)金额在2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提交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地区财务部审核;(2)金额在2。元以上的,由经办人提交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地区分管副总经理审批;(3)计划外累计费用总额在年度预算额的3%范围内,须经地区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4)计划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的3%,须经本部常
5、务副总经理审批,超10%者,总经理加批。监控第十九条各级财务部门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行政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各级财务部门将本单位每月的行政费用执行情况报表上报上级财务部门,最终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向集团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报送集团行政费用执行情况报表。第二十条集团监事会对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行政费用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账务处理第二十一条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设置科目,对各部门(包括集团董事会、监事会、集团领导、地区公司领导)的各项行政费用进行登记。9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预算编制审批流程图:见下图所示。10月15日之前完成10月20日之前完成初核、编制地
6、区公司年度覆算计划11月5日之Ir先戌地区公司行政费用调算编制小组T(地区公司领导会审11月10日之前完成集团领导会审11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覆算集团总部部门、地区公司部门、项目公司T分管刑总加批意见集团经营班子审定集困总部和各地区公司谓算集团善事会12月15日之前完成SZ按审定数调整后报她区公司各地区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I1地区公司燮管班子及集困领导审核1I一报集团总部备案12月20日之前完成12月25日之青完成12月30日之首完成预算的编制及审批流程图第二条每年1。月15日前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将根据地区公司和各项目公司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
7、划,根据现时在编人数编制下一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若现时在编人数比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多,则只能按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人数编制行政费用预算),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加批意见。每年1。月15日之前集团总部的职能部门将根据集团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根据现时在编人数编制下一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若现时在编人数比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多,则只能按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人数编制行政费用预算),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加批意见。集团董事会、集团、地区公司领导层的业务费列入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由秘书负责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行政人事部门汇总。第三条地区公司行政费用预算编制小组于每年11月5日之前对本地区公司各
8、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初核并汇总出地区公司总预算。地区公司经营班子于每年11月10日之前对本地区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会审。第四条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年11月12日之前将经会审后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申请上报集团总部。地区公司申请报告必须附上本地区公司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总开工量和销售任务三份基础资料。每年11月12日前,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汇总集团总部各部门的人员编制申请和编制总部行政费用预算。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在收到各地区上报的行政费用预算表后,汇同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各地区公司的行政费用预算进行初审,做到“严格把关,严格
9、要求”,初审后提交集团领导。第五条集团总部经营班子于每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各地区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的会审后报集团董事会。集团董事会于每年12月15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各地区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进行最终审定。第六条各地区公司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根据集团总部审定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对下一年度本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调整,并报送地区公司经营班子及集团领导审核。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报集团总部备案。第七条各单位年度预算计划预留总额的1%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根据业务需要,部门/公司经理一级员工的
10、私车,经主管副总、总经理审阅,根据预算,报集团总部审批,备案后,可实行私车公用,标准列入年度预算计划。第八条行政费用预算年中调整: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于每年6月1。日前提出行政费用预算调整意见(附相关依据)。地区公司经营班子对行政费用年中预算调整意见进行会审。第九条地区公司于每年6月2。日前将本地区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年中调整意见报送集团总部会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合并集团职能部门年中调整意见,一并报送集团总部会审。行政费用预算年中调整计划的编制及其会审、审批,参照年度预算计划执行。第十条各单位编制预算方案,应使用统一表格。执行第十一条经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计划
11、具有绝对执行力。在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执行期间内,若在经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计划内到位新员工,则可以按到位新员工的人数和级别增加行政费用预算。增加部分报集团总部备案,不以预算外行政费用处理。第十二条各行政费用使用单位控制职责:集团总部部门、地区公司和地区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对各自经批准的行政费用预算申请审批表所列项目负控制职责。总经理、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对全集团行政费用负总控制职责。第十三条计划内行政费用报销审批(1)项目公司行政费用开支,经项目公司经理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审核。(2)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的行政费用开支,由管线老总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审核。(3)地区公司各部门行政费用开支,由部门第一
12、负责人审批,本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4)地区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的行政费用开支,由管线老总审批,本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5)集团总部各部门行政费用开支,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审核。(6)集团总部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的行政费用开支,由管线老总审批,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审核。(7)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费用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费用由集团董事会审批,集团总部所在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8)地区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费用由总经理审批,本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地区公司总经理费用的报销,地区公司设董事长的,由董事长审批,不设董事长的,由财务副总经理签名,本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9)在编人员的工资
13、、保险必须控制在人工成本预算总额范围内。(10)外派人员的外派补贴待遇按相关规定报总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11)工资控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按批准的人员及工资标准通知财务部执行,财务部要根据经行政人事部审核的考勤表计算工资并发放。(12)过节费、降温补贴,年终双薪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要根据预算通知财务部执行。(13)养老保险(含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费率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级别计算缴纳。不允许出现个人在集团内部多头缴纳的现象。第十四条行政费用范围内未列入预算计划的项目,属于急事特办的,须按以下程序报批,方可
14、具实报销,并作为预算内支出处理:(1)金额在2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提交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地区财务部审核;(2)金额在20元以上的,由经办人提交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地区分管副总经理审批;(3)计划外累计费用总额在年度预算额的3%范围内,须经地区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4)计划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的3%,须经本部常务副总经理审批,超1。者,总经理加批。第十五条行政费用实行事前控制与事后监控相结合:事前控制:不能单项超标的业务费、交通费及落实到特定人的邮电费、车辆费等项费用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报销审批的,在地区公司/项目公司财务部审核前,需经所属公司指定的部门登记,超过当月预
15、算的原则上不予签字报销。事后监控:地区公司/项目公司财务部每月汇总本地区公司各单位/项目公司行政费用,以做事后监控。第十六条预算期内行政费用已实际超支,在预算计划尚未作出调整之前,原则上不允许超支单位再行发生行政费用,确因工作需要,超支单位应按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审批权限报批,方可具实报销。第十七条各项行政费用的报销时间截止至当年的12月31日,逾期报销,费用计入下一年度。监控第十八条各项目公司每月定期分别向本地区公司财务部报送行政费用执行情况报表;地区公司财务部每月定期向驻本地区公司审计专员(不设审计专员的报集团审计部)和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行政费用执行情况报表;集团财务管理部每月向集团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报送集团行政费用执行情况报表。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监事会每季度定期对各地区公司、集团总部部门行政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预算季度累计超支1。的,审计部向超支单位发预警通知书;对行政费用情况报表显示行政费用超预算的单位,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查明情况。第二十条行政费用预算执行的超额和节支情况与考核挂钩,作为奖金发放的考核标准之一。账务处理第二十一条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