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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主动上报不良事件激励制度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棍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护理部组织讨论给予50-200元奖励。六、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每例奖20元;未及时上报引
2、起纠纷或投诉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发奖金50-100元。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具、器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行政责任。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分析、讨论;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九、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提出防范措施。十、护理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报告、邮件等形式报告不良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包括1、手术病人/部位错误2、病人识别错误3、用药错误4、输血意外5、静脉输液意外6、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7、人约束意外8、各种管道脱落9、病人院内自杀/走失10、病人院内跌倒11、意外针刺伤12、药物不良反应13、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