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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一、工程质量及计件1、探放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或遵守防治水出台的规定、措施、方案来执行,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2、探放水工程应使井下工作面不再受水害威胁,或根据探放水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后,采掘工作不再处于危险之中,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3、要保证钻孔质量,方位、倾角、长度、深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探放水设计,规程的规定,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4、探放水作业应保证一定的速度,掘进工作面全断面探放水钻孔必须在两个班内完成,否则,按平均工资一倍金额处罚所有作业和指挥作业的人员。同时应考虑特殊水
2、文地质条件对探放水作业影响,制定相应的探放水计划,对探放水作业进行比较符合实际的考核。5、探放水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由于缺乏保养、维护或者工作人员不爱护设备,硬干蛮干而造成设备指挥作业人员。6、根据采掘计划,由防治水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由防治水科验收当月探放水队工程量。7、探放水工程量,以m为单位进行计量。8、由统计部门出具上年井下工人平均工资,考虑探放水队人员工资情况。9、人均工资为上年井下工人平均工资的两倍。10、用探放水对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以防治水科制定的月探放水量,乘以防治水科验收当月探放水队工程量,再乘以参与工作的人数,为探水队的计件工资总额。Ih防治水工作奖罚在计件工资考
3、核之外。二、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公司探水队人员计件工资考核知道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落实好防治水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探放水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有效做好探放水钻孔的打钻施工,防止发生透水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内容要求探水队员必须及时完成为探放水打钻施工所做的各项工作,主要有:1、钻探设备搬运2、打钻施工3、钻探设备保养4、钻探设备维护、检修5、辅助材料的搬运6、完成矿安排的其它工作。二、考核指标1、基础指标:煤巷和软岩每班60m,石灰岩每班25m。2、由于打钻深度越深、施工难度越大,钻进速度也越来越慢的工作实际,为鼓励职工多打钻、打深钻
4、,按照打钻的深度和每班打钻钻进总量的不同,以台阶式计价的方式进行计价。(1)、当打钻深度达到40m以上时开始实行台阶式计价,即:打钻深度在40m-50m之间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5%;打钻深度在50m60m之间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10%;打钻深度在60m70m之间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15%;打钻深度在70m80m之间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20%;打钻深度在80m90m之间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25%;当打钻深度在90m以上时,90m以上的部分每米单价提高30%.(2)每班在完成打钻工作量基础指标的前提下,对超过基础指标部分的打钻进尺实行台阶式计价,即:超过基础指标在10%以上部分,其每米单价提高10
5、%;超基础指标10%20%的部分,其每米单价提高20%;超基础指标20%30%的部分,其超钻进部分的每米单价提高50%o(3)打底部眼,俯角超过10度以上时,其单价修正系数为1.05;俯角在15度以上时,其单价修正系数为1.1;俯角在20度以上时,其单价修正系数为1.2;当俯角大于25度时,其单价修正系数为1.4.三、工资考核1、月度工资组成:计件工资+保底基数工资+津贴。2、计件工资:在打钻施工中,根据每个人上班时实际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分,月度进行核算;每台钻机定员23人(轻型钻机为2人、重型钻机为3人),打钻时按照钻机类型和煤岩类别,按照煤巷和软岩每米基础单价2.8元/米/人,石灰岩基础
6、每米单价5.6元/米/人,以及每班实际打钻深度、累计打钻的长度、所施工钻孔的方位角等难易程度进行修正,然后分段计算出计件工资总和。3、保底基数工资:探放水队员在保证矿井月度探放水打钻施工任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按照探放水队员实际出勤的天数和人数,再减去月度实际打钻施工的天数和人数后,剩余的出勤天数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作为其除探水打钻作业以外的物探、钻机挪移、钻机安撤、钻机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探放水打钻相关业务业务资料的填报和整理等。一切与探水施工相关工作的全部保底工资。4、津贴:各矿根据探水队正副队长的职责,可适当给正副队长发放职务津贴。5、探水队工资考核:工资总额=总进尺X计件
7、单价+各段台阶加价+超进尺台阶加价+保底基数工资总额-个人考核罚款。6、个人工资核算:个人总工分数X元/分+津贴-个人考核罚款。四、管理要求1、劳资部门根据经防治水科负责任审查、防治水副总核审后的工资核算表发放工资。2、每班打钻完毕后,必须做好现场钻探工作记录,有队长负责统计,每月1日前提交汇总表、验收单,有防治水科科长和防治水副总负责日常考核和核算其工资,3日报请矿长审批。3、计件工资考核按每班任务完成情况而定,若无特殊情况,没有完成定额任务,则按完成量计算,并对当班班长进行处罚;若超额完成,则执行台阶加价,相应上浮结算单价。4、保底工资考核:凡未完成矿、科安排的与打钻及打钻业务相关的其他任
8、务时,每次对相关负责人给予80150元/人得罚款。5、现场打钻人员应在钻孔施工完工前60分钟通知矿防治水科,由防治水科科长(或专管人员)与调度室及安监科、煤管局驻矿员下井对钻孔质量和打钻深度、打底眼角度等进行终孔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无签字,不计工分。6、当探放水队职工实际结算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按照灵石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每月实际出勤必须达到26天,否则,按相应天数进行核减。7、掘进工作面的探放水牌板、物探排板、掘进施工牌板由探水队长负责派人每日核对进尺后填写,如未及时填写,对负责人进行处罚。8、对煤、岩别钻孔的鉴别,必须经矿地质部门签字确认,只有在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工资。9、探放水队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及班前会的各项活动,按时考勤,不迟到、早退;凡违反纪律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