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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教师的素质,积累并记录教师工作的成果,为今后教师职务说评定和职称评聘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了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教师档案的编制与归档1、为了使教师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教师档案必须纳入微机管理,由教务处统一编制,负责管理。2、教师档案主要内容有:教师个人简历、教师科研登记表、进修培训记录、教学质量考核状况、授课登记表、奖惩记录等。3、每学期将教师档案归档一次,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手续完备。年终将档案及时归档、清查,遗漏的材料需及时补上。二、教师档案的保管与查阅1教师档案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做到安全保密,便于查找。2、教师需要对个人档案进行查阅,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查阅。3、教师查阅档案,保管人员必须在场,严禁删改档案材料。三、教师档案的传递1、教师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2、教师档案应通过机要转递或教务处派专人递取,不准教师本人自带。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