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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喷灌181.1.2 微灌198.5 排水工程198.5.1 明沟排水198.5.2 暗管排水208.5.3 降渍工程208.6 渠系建筑物工程208.6.1 水闸208.6.2 渡槽218.6.3 倒虹吸管218.6.4 涵洞228.6.5 跌水、陡坡228.6.6 沉沙池228.7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228.7.1 泵站238.7.2 架空输电线路238.7.3 配电装置259田间路桥工程259.1 通常规定259.2 一级田间道269.2.1 路基269.2.2 路面279.3 二级田间道279.3.1 路基279.3.2 路面279.4 生产路279.4.1 路基279.4.2
2、 路面279.5 农桥工程2810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2910.1 通常规定2910.2 岸坡防护工程2910.2.1 护堤2910.2.2 护岸3010.3 沟道治理工程3110.3.1 沟道截弯取直3110.3.2 清淤疏浚3110.4 坡面防护工程3110.4.1 截水沟3110.4.2 排洪沟3110.5 田坎防护工程3110.5.1 护坎3110.5.2 田坎挡墙3210.5.3 下田坡道3210.6 生态保护工程3310.6.1 植树3310. 6.2植草3311其它工程3311.1 通常规定3311.2 小居民点拆迁工程3311.3 安置工程3311.4 其它配套工程341
3、1.4.1 软土地基处理3411.4.2 弃土3411.4.3 材料二次转运3511.4.4 施工排水3511.4.5 公路整修3511.4.6 管线迁移3511.4.7 迁坟3511.4.8 项目标志工程35附录A38(规范性附录)38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特性指标及其操纵指标一览表38附录B40(规范性附录)4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表40规范性弁考文件42附图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图附件: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条文说明3.4田块由未级固定沟渠、田间道、生产路等所圈定的田地。田块修筑工程按土地开发整理要求进行的田块重新布局过程,包含土石方工程、田填制作
4、工程与塌陷坑底、废弃宅基地、化学污染地等特殊处理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保持或者提高耕作层土壤质量的工程技术措施。弃土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未被利用的土、建筑垃圾等。灌溉与排水工程为防治旱、涝、渍与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调节农田水分状况的工程措施总称。水源工程保证项目区灌溉用水的蓄水或者取水工程。3. 10小型拦河坝位于小型河沟内,坝轴线与水流方向正交,用以调节河流水位来保证灌溉区一定面积灌溉水源的工程。4. 11一级田间道连接较大自然村或者连接较大自然村与主干公路,为项目区村间的交通运输与田间作用生产物资及农产品运输、田间作业机械等服务的通道。5. 12二级田间道联系居民点与田块,为生产物资及农产品运
5、输机械、田间作业机械等服务的通道。6. 13生产路联系田块之间的人畜通道。7. 14垫层设在面层下列,要紧起隔水、排水、防冻以改善路面与土基工作条件的结构层。8. 1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保护项目区农田表土及调节土壤水分,保持与改善生态环境条件,防止或者减少自然灾害而采取的工程与生物等措施。9. 16降渍工程对渍涝潜育型冷浸田、烂泥田、沼泽田进行排水降渍的深挖明沟或者埋设暗沟的工程。10. 17沟道治理工程防止坡面暴雨径流进入沟道造成被切割或者被泥沙淤积堵塞而采取的治理工程。11. 18有效耕作层厚度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土层厚度。3. 19岸坡防护工程为防止地表水
6、侵蚀河沟两岸破坏农田、山洪冲毁农田与洪水淹没农田所采取的护岸与护堤工程。4. 20田坎防护工程防止田坎遭受雨水冲刷、田水侵蚀破坏而修筑的防护工程。3.21下田坡道用于农用机械跨越沟渠、田坎而直接进入农田作业的永久性工程。5. 22小居民点安置工程对散落在项目区内10户及其下列的、占地较多的居民点进行拆迁的工程,含原有建筑物的拆除与移居地的平整、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工程。6. 23较大自然村集居50户及其以上居民的自然村落。7. 24底土保持厚度为保证平整后有效耕作层的土壤质量,土地平整时应保持在原地的未扰动底土的厚度。4项目建设目标4.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用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促进
7、土地集约利用。4.1.1 通过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形成耕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证新增耕地率达到同期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新增耕地率。4.1.2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开水浇地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二等水浇地标准,新开水田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三等水田标准,原有耕地应提高一个等级。4.2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 2.1完善灌溉体系,保证灌溉畅通,抗旱保收。4. 2.1.1湖积平原区、河谷平坝区与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消除串灌串排,水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90%,水浇地灌溉保证率不低
8、于80乐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串灌串排面积少于10%,水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水浇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喷灌、微灌耕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o4.2.1.2湖积平原区、河谷平坝区作物抗旱50天以上,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作物抗旱40天以上,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作物抗旱30天以上。4. 2.2完善排水体系,保证排水顺畅。4. 2.2.1平原河网区20年一遇暴雨时排涝达到水田三天暴雨三天排完、水浇地一天暴雨一天排完的目标;山地丘陵区10年一遇暴雨时排涝达到一天暴雨一天排完的目标。4. 2.2.2使旱作物区34天内排渍深度达0
9、.8m,水稻区35天内排渍深度达0.6%8. 2.3完善田间道路体系,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湖积平原区机耕率达到95%以上,河谷平坝区机耕率达到85%以上,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机耕率达到80%以上,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机耕率达到60%以上。8.3 对项目区内的小居民点进行拆迁、集中安置,对较大自然村落进行规整与硬化村中要紧道路,改善农村人居条件,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8.4 建设工程能安全有效地使用20年。5工程类型区及工程组合5.1 工程类型区划分5.1.1 结合我省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特征与对应的工程组合特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划分为平原河网工程类型区、山地丘
10、陵工程类型区两个一级工程类型区,5.1.2 结合土壤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组合特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将平原河网类型又分为湖积平原类型与河谷平坝类型两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将山地丘陵工程类型区划分为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四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具体工程类型区划分成果见附录A与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分布图。5.2 项目工程类型区确定5.2.1 项目区选定后,应根据实际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特征、气象水文特征与对应的工程组合特征,对应附录A确定工程类型区或者根据项目区实际坐标在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分布图上确定。5.2.2 在项目区跨越两个及
11、其以上工程类型区时,应按主导工程类型区确定。5.3 工程组合模式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综合典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经验确定二级工程类型区工程模式组合,见表1所示。5.4 工程体系按工程类型确定为五个一级项目,按工程特性确定为18个二级项目,按最小一级单项工程(分部工程)确定为55个三级项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成果见附录B。表1湖南省二级工程类型区工程模式特征表工程模式名称工程特征田块形式水源类型取水方式输水方式排水方式其它湖积平原模式条田湖水提水自流、低压管道输送抽排、自排排涝排渍河谷平坝模式条田、少梯田水库水、河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引水、提水自流自排、抽排排
12、涝排渍、防洪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模式梯田、条田水库水、河水为主,地下水、塘堰水为辅引水、提水自流自排排渍、防崩滑紫色砂岩山地丘陵模式梯田、少条田水库水为主,河水、塘堰水为辅引水为主、提水为辅自流自排岩石爆破、防山洪泥石流与崩滑岩溶山地丘陵模式梯田、少条田水库水为主,地下水、河水力金引水为主、提水为辅自流自排排渍、岩石爆破、防山洪泥石流与崩滑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模式梯田、少条田河水为主,水库水为辅引水为主,提水为辅自流自排防山洪泥石流与崩滑、排渍6工程布局6.1 土地平整工程布局6.1.1 工程内容6.1.1.1 二级项目可布设田块修筑、耕作层地力保持等两项工程。6.1.1.2 三级项目可布设条田修
13、筑、梯田修筑、特殊工程、表土剥离与回填、客土挖填、细部平整及培肥、蓄粪池等七项工程。6.1.1.3 三级项目之下可按附录B布设分项目。6.1.2 不一致工程类型区土地平整工程布局宜按表3操纵。6.1.3 根据项目区的建设类型、地形条件及土壤状况按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水土保持,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的灌溉排水要求、土壤与水质要求、防风要求、便于生产管理等农业生产与经济的要求,确定土地平整单元。6.1.3.1挖填平衡单元应选择在能灌排系统配套、同一设计高程、田块挖方量与填方量等同的田块布置。6.1.3.2挖方单元应选择与灌排系统配套且需要降低的田块。6.1.3.3填方单元应选择需
14、抗洪抗涝、与灌排系统配套填高的田块,底土填方应分层夯实。6.1.3.4挖方区应布置在能保证底土保持厚度不小于20C1n的部位,且最大挖方厚度不宜超过1.5m。6.1.3.5填方最大厚度不宜超过2m。6.2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6.2.1工程内容6.2.1.1二级项目可布设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等六项工程。6.2.1.2三级项目可布设塘堰、小型拦河坝(闸)、机井、蓄水池、水轮泵、明渠、明沟排水、暗管排水、降渍工程、喷灌、微灌、涵洞、跌水、陡坡、水闸、沉沙池、渡槽、倒虹吸、泵站、架空输电线路、配电装置等21项工程。6.2.1.3三级项目之下可按附录B布设分项目。6.2.2不一致工程类型区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宜按表2与表3操纵。表2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指标类型区指标斗渠(斗沟)农渠(农沟)灌排面积(ha)密度(kmha)占地率(%)灌排面积(ha)密度(kha)占地率(%)平原河网区湖积平原区1006001.2-1.60.310IOO560.8河谷平坝区1420.46701.0山地丘陵区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1.42.50.56121.2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