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为有效推动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就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建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一、工作内容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各部门、乡镇街职责,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协同处置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有序稳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街对学校或其他人员提供的校园周边问题隐患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及时消除问题隐患。二、主要任务1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街明确专人负责牵头本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事务的协同处置。2 .建立线索流转机制。
2、(1)学校有关负责人根据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清单将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用文字描述或图片形式通过“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的“校外安全事件”模块上报“微网智控”平台,请求乡镇街协同处置。学校上报协同处置线索包含学校名称、所属乡镇街、事项分类、线索描述、现场照片等内容。(2)乡镇街负责人本人或协调其他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录入系统,事件办结后自动推送相关处置结果至“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事件发起学校或相关人员予以评价。乡镇街无力解决或需部门联动解决的事宜,发至“基层治理四平台”进行流转处置。(3)有关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并将处
3、置情况录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并自动推送相关处置结果至“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事件发起学校或相关人员予以评价。(4)鼓励、支持“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与各部门单位已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交换。3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盯上报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政法委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街及时清除问题隐患,并将办理情况列入平安考核。对迟迟未落实跟进处置的问题线索要借助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予以推进。三、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各部门、乡镇街要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加快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改革向纵深推进,在人员配备、技术支撑、业务提升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二)抓好落实。接到线索流转的部门、乡镇街或人员,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进处置,全力推进查改闭环管理,并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管,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能力水平。(S)强化研判。各部门、乡镇街要从协同处置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足做实工作提前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提一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和前瞻性。政法委、教育局要牵头定期会商研判,解决平台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确保安全。各部门、乡镇街要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安全方面的教育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对工作过程中获悉的一切涉校涉师生的数据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