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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管理方案最新车辆管理方案车辆管理方案1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 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 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 辆管理方案如下:一、车位确定的方法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 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 位,供来访车辆使用。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
2、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 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 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二、车辆日常管理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 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 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 留。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 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 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
3、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 责任。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 统。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 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三、附则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 由车主承担。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 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 车位。车辆管理方案2一、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
4、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 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 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 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 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 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
5、 施管理。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 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 车位的业主承担。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 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 放秩序。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 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
6、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 的使用造成障碍。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 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五、小区车主义务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 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 律责任。车辆管理方案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 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
7、工作。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 (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 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 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 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
8、 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二、车辆保养和维修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 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 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 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 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 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
9、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自负。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 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 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 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三、车辆保管与停放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 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 事人自负。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
10、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 安全不出差错。四、其他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车辆管理方案4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良好运 行,保证车辆及时、可靠的进行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制度。二、车辆明细1、浙 A3S712(五菱)2、浙 A39721(金杯)3、浙 A5B571(金龙)4、浙A08E61(大霸王)5、浙 AJ5W60(森雅)三、车辆用途略四、车辆使用管理1、
11、所有车辆管理和调度权归综合保障部。2、公司车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有总经理签 名。3、商务车仅用于公司公务和接送客户等用途,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4、货车浙A3S712(五菱)用于公司货物收发专用,暂定经营部使用,由经营部 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浙A39721(金杯)为辅助使用,经营部需要用该车 时,需向综合保障部提前一天申请用车,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综合保障部负 责调配。5、技术制造部用车暂定浙A39721(金杯),由技术制造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 定期保养。因该车为多用途,故须在每天16: 30分前到达公司做员工班车使用, 如该车临时有他用,由综合保障部负
12、责调配。6、浙A39721(金杯)为多人使用,出车时还应填写随车的出车日志。以便 做好交接工作。7、公司班车用于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仅限本公司员工乘坐,由专人负责 驾驶和定期保养。班车发车时间:早晨7: 15,下午16: 35o8、班车实行定时、定点、定人乘坐。由综合保障部根据员工分布、道路状况 等确定行车线路、停靠点及停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停靠时间,不得改变 或增减停靠点;需乘班车的员工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综合保障部同意后,方可乘 坐。9、员工乘坐班车时,应听从司机的指挥,严禁超载。10、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随车携带,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随车文件是否齐 全,使用时应保障所有车辆车内设施
13、的完好无损。1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事务 除外),经部门领导核准后交综合保障部调派,无用车申请单的,综合保障部 有权拒绝派车。1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行车前应注意安全检 查,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13、总经理批准同意的非公派用车,申请人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使用完毕 后,申请人应尽快将车钥匙及相关行车证件交还综合保障部。14、车辆驶回公司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因工作需要,车 辆停放在公司以外地方的,使用人应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五、车辆加油、及油耗管理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
14、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 需现金加油时,须报综合保障部批准。2、综合保障部负责对各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油耗、油卡充值。3、驾驶员加油时如发现油卡内余额不足5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说 明。六、车辆保养、维修管理1、驾驶员应做好车辆口常检查、保养及维护工作,出车时应检查车辆各种仪 表、车胎气压、行车证是否完好,齐全。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2、公司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3、驾驶员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当车辆行驶达 到5000KM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于次日开往公司指定的保养点进行保养。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
15、 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排除故障。如驾驶员无法排除车辆故障,须将故 障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进行汇报,经同意后可前往公司指定的维修点或就近的维修点 进行维修。5、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如有配件或耗材更换时,需将更换清单带回交综合保 障部。七、车辆投保、年检、违章管理1、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购置日期、投保情况、使用范围,及时办理车辆保 险,保证车辆保险的接续及投保的险种的合理、有效。2、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登记日期,按时安排驾驶员进行车辆年检。3、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进行事故处理,并连 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报公司综合保障部。4、驾驶员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综合保 障部对事故进行全程跟踪。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现象发生。如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 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因公务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违章罚 款。八、附件:1、用车申请单2、出车日志九、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