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350311 上传时间:2023-09-16 格式:DOCX 页数:55 大小:74.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亲,该文档总共5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docx(5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全(专项训练)公安机关服从党的领导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1 .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曾说过:我们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八路军的原则。我们党在坚持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的同时,也实行了党对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这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要求,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2 .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无条件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

2、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全面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凡是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法律问题时,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监督下贯彻执行。那些具有全面性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工作部署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理,都要在地方党委实际领导下进行。党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凡是党委直接过问、检查和督促的,公安机关都要如实汇报,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向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

3、更不准拒绝。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四条:一是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三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项目具体内容根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出时间1950年9月提出人毛泽东同志具体指示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详细阐释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是指从与全党的关系来说,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从地方公安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的

4、关系来说,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实现途径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进行实际的、直接的领导。这种领导关系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具体含义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例题】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典型例题公安机关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的()o(单选)A.原则领导B.直接领导C.原则指导D.宏观领导【答案】B。解析:党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故本题选Bo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根据历年考试情况分析,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

5、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在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执法依据中的刑事执法基础知识,比较注重对于细节的考察,内容较为抽象,因而为了能够帮助考生快速获取重要的知识点,掌握高频考点,特对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这一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一、回避种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3)1号,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第34条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自行回

6、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知识点分析】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两种回避种类: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除此之外,在新刑诉法解释中还有指令回避,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制度的必要补充。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3、指令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时,人民法院发现后,有权作出回避决定的有

7、关负责人或组织责令其退出诉讼活动的一种回避。二、回避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杳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

8、要求他们回避。三、回避人员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知识点分析】根据法条可知,回避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加侦查、起诉、审判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委员会成员和人民陪审员。注意:证人和辩护人不在回避范围内。四、回避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

9、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口诀】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五、回避结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和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检察长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其他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

10、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规定,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知识点分析】和公安相关的只有侦查活动:决定前不停止,决定后不参与,之前的行为效力待定。【例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需要回避的有:()。A.审判人员B.书记员C.翻译人员D证人【解析】ABC0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

11、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根据法条可知,回避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宣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不在回避范围内。故本题答案为ABC。人民警察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如下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

12、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留居、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以上是对人民警察的职责所作的详细规定,其中,第项是概括性条款,“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另外,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新的情况和问题也不断出现。就上述

13、第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警察的考核和奖惩在公安专业考试中,人民警察的考核和奖惩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主要涉及考核的内容、奖励的种类、处分的种类等,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要点归纳如下。一、人民警察的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予以辞退。二、人民警察的奖励主要考查奖励的种类和奖励的等级,所以大家学习重点把握这两块识记内容。人民警察的奖励分为集体奖

14、励和个人奖励。其中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集体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根据受奖集体的事迹特点确定。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是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三、人民警察的惩处人民警察的惩处分为行政处分、警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种类包括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人事关系,终生不得再担任公务员)。其中所有处分期间都不能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除警告外所有处分期间都不能涨工资。警纪处分种类包括降低警

15、衔、取消警衔、停止执行职务(10-60日)、禁闭(1-7日)。刑事处罚是指对违反纪律构成犯罪的人民警察,按照刑法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需要重点记忆是行政处分的种类和不同处分的后果。【例题】(单选)关于人民警察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所有的行政处分期间都不可以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B.警告期间可以晋升职务和级别C.记过期间不可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但可以涨工资D.开除处分生效后5年内不得再录用为公务员【答案】Ae解析:行政处分种类包括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人事关系,终生不得再担任公务员)。其中所有处分期间都不能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除警告外所有处分期间都不能涨工资。故本题答案为Ae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特征人民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在人民警察的观念中,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深刻了解这一职业的精神实质,是自觉坚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人民性;行为的表率性。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我国公安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