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经典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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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经典案例【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林某,中共党员,A市B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9年9月,A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双创)工作,林某负责B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同年10月,B区政府召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改造项目,林某主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了B区“双创投资项目(背街小巷改造)小型项目抽签法确定施工单位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随后依据该方案分2批抽签确定了16个项目的施工单位。2023年8月,有群众举报林

2、某的上述做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A市纪委监委经核查发现,林某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小型项目,均未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明确的项目规模标准,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采用抽签方式采购工程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规定。考虑到B区“双创”工作有关制度规范尚不健全、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林某此前并不分管财政和城建等领域、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等客观情况,加之林某在主观上是为了快速推进工作,更好完成双创任务,且未发现林某有借机谋取私利的情形,A市纪委监委在征求A市

3、委组织部和B区委意见后,决定对林某进行谈话提醒,并向B区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B区政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林某受到谈话提醒后,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废止上述方案,规范了工作程序,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指导意义】1 .精准把握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关系追责问责强调约束,要求有责必究。容错纠错侧重激励,重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追责问责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辩证关系,在直清事实的基础上,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将坚持严的主基调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结合起来,既防止动辄上纲上线、一味从严处理,又防止纪律规矩松弛、随意任性从宽。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4、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充分考虑行为动机、性质、过程、后果等要素,精准分析研判。一是准确甄别为公还是“谋私不能简单地看党员干部犯了什么错误,造成什么后果,而要对错误事实进行综合研判,弄清楚主观动机是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是为了谋取自己或者特定关系人的私利。二是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蓄意违规: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分析错误成因是缺乏经验、改革失误还是我行我素、明知故犯,查明决策程序是集体研究、民主集中还是个人独断、一意孤行,对错误性质作出精准认定。三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

5、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不该容错的坚决不容,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从本案来看,林某探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虽不符合有关规定,但其主观动机是为了加快推进改造项目,做好“双创工作,既不是明知故犯,也没有借机谋取私利,且在决策程序上经过了集体研究,并非个人独断专行,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综合上述因素,林某所犯错误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可予以容错。2 .规范容错纠错工

6、作程序容错纠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按照规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用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机制、健全的流程来保障容错纠错工作的质量,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一是对符合容错条件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充分收集证据材料,听取拟追究责任对象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查明问题情况、甄别主观动机、判断错误性质;要精准把握追责问责与容错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在容错认定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研究判断是否予以容错减责或者免责。二是按照谁追责问责,谁启动容错”的原则,由负责追责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容错程序。同时,责任追究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

7、也可以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容错申请。本案处理过程中,A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深入核查,在征求组织部门和林某所在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林某予以容错,并在后续工作中向B区政府发出监察建议,做到了精准容错、及时纠错。3 .提升容错纠错工作综合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充分运用党的政策和策略,通过容错纠错工作贯彻惩前豚后、治病救人方针,彰显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做好跟踪教育。按照“谁容错、谁回访的原则,对容错对象进行回访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跟踪记录,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二是释放积极信号。对予以

8、容错免责的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以及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一般不受影响,符合条件的要正常使用,以此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三是及时补齐短板。要把容错纠错工作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容纠并举,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督促容错对象认真总结经验教训I,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小失误演变成大错误;要用好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自觉查摆工作方法、制度规定、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

9、以下方式:(-)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1月30日)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慰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

10、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3月27日)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

11、、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2018年5月18日)四、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2、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杳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I、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

13、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杳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8月25日)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14、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对上级错误决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销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上级错误决定明显违法违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杳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国家发展改

15、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19日)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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