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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依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西安市创新大赛”)是面向西安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第三条西安市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强化和培养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
2、能力,提高科学素质,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西安市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西安市科协、西安市教育局。职责是:审定西安市创新大赛实施细则,负责西安市创新大赛的计划组织,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各区县创新大赛的开展。第五条西安市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联合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起草和修订创新大赛实施细则,提出大赛活动方案,并负责西安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第六条每届西安市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西安市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实施
3、细则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七条西安市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工作监督组,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八条西安市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利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第九条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第十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西安市科协依据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西安市创新大赛,并对区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区县级创新大赛”)进行检查指导。第十二条区县级创新大赛是西安市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区县科协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各区县的实际
4、情况参照西安市竞赛实施细则制定区县级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第十三条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四条西安市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第十五条市科协每年第四季度印发下一年度西安市创新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区县级组织机构须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西安市创新大赛。第十六条西安市创新大赛和区县级创新大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专家的研究方向要与评审项目的
5、所属学科一致,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一以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第十七条大赛组委会不定期对区县级创新大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区县级创新大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西安市创新大赛的申报名额。第十八条西安市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即在“西安市科协技术协会西安科普网(http:WwW)网站上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区县级创新大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6、十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主办单位。第十九条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区县级组织单位接到西安市创新大赛组委会要求核实的投诉后,要据实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第五章竞赛规则第二十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西安市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见附件)附则第二十一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参加西安市创新大赛的活动,
7、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实施细则的约束。参赛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保护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2 .参赛者中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3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第二十三条免责声明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西安市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因参加西安市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西安市科协负责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1.2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1.3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1.4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1.5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