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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措施预防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为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成立湘潭市疾控中心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本中心的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
2、综合协调和统筹各专业小组工作。二、工作措施和要求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预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第2版)等预防控制技术方案执行。(一)疫情监测应急信息科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二)疫情报告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
3、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三)流行病学调查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四)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指导医疗机构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
4、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进行。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病例收治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24小时内送我中心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我中
5、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应开展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原始标本按要求及时送国家流感中心。若本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常规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数每周不低于15份,并将H7核酸检测纳入常规检测项目。(五)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1、定义。(1)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2)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3)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2、追踪和管理。由
6、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ge;37.5。C)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标本,应当采集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的双份血清标本(开始实施医学观察时和间隔2-4周后),当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还要采集咽拭子,并立即送我中心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七)做好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由中心新闻发言人对媒体公布人感
7、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信息。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该疾病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尤其要加强禽畜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批发及交易市场等的禽畜饲养、捕捉、屠宰、储藏、运输、交易和经营人员以及宠物禽畜养殖人员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预防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措施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
8、领导主要领导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同时,成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稽查股,承办防控的具体工作,根据县政府、市局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并对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具体防控措施(一)开展流感疫情防治药品的专项检查。由稽查股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分区划片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类药物如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检查,适时对市场上流感类药物进行监督抽验,依法
9、制止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制售相关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述单位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感类药物的储备供应工作。督促、协调被指定防治甲流药械储备单位,做好对流感类药械的种类、种类数量的储备工作;配合经贸、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快速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等相关防护和诊断产品的储备、供应工作,以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管。(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及时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与流感疫情有关的动态信息,共同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不良事件。(四)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人民群众广泛
10、了解各种流感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群防群控。对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ab角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疫情不良事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将相关药械保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六)熟悉应急方案。组织学习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七)加强人员管理。在疫情发展期间,要控制系统工作
11、人员外出,对已外出人员要详细掌握其行踪;同时,要加强内部人员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属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及时排除、化解隐患。三、有关职责分工稽查股负责组织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专项检查,并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与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稽查股负责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类用品的质量管理,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应对疫情的必要物资和药品储备等相关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管股负责
12、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疫情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助物价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监管;食品股负责做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队伍的组织,应急车辆的派遣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监察室负责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对失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四、应急措施(一)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措施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启动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工作。1职
13、责划分11县局应急指挥部(1)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综合股、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2)县局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省局、市局指示决定并下达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析评估等工作;指导乡(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4、工作;负责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的决策;负责向县政府及省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对外报道的具体意见并拟出新闻稿,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药品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职责(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药品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起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负责后勤保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等
15、事宜。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和新闻组。综合协调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新闻组:负责起草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新闻稿件。(2)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担任组长,由监管股、稽查股所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不良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对确认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13专家委员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16、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2应急响应2. 1事件分级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Di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2)ii级:较大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