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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湾人社(2014)46号关于印发2014年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经2014年4月11日区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14年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4月23日2014年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14年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
2、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一、着力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IOoO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人;实现创业人数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举办各类招聘会58场。(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二)强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强各项就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落实,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程序,跟踪政策实施效果,计划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笔约50万元;完善城镇就业困
3、难人员家庭建档工作;进一步强化就业岗位援助、技能援助和服务援助,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百企千人”、“千村万人”就业援助活动,科学统筹安排开展各类招聘会,全年计划开展职业培训50000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45000人;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含中级工以上技能培训IOOO人,高级工以上技能培训300人);创业培训200人。(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三)强化孵化基地功能,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创业服务,强化区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注重创业效果的提升,加强对创业者创业过程的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实体生存指数、创业带动就业指数和创业者成长
4、率,不断提升基地吸纳、承载孵化功能,带动更多人就业。加强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鼓励自主创业,激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四)落实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按照市、区公共就业服务优惠政策要求,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给予Io0%补贴,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政策,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外省、外市在大亚湾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五)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年计划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200人,其中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含中级工以上技能培训1000人,高级工以上技
5、能培训3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00人,免费再就业培训50人);创业培训200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开展“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春风行动”、“惠民春暖”、“送岗下乡”系列活动,加强与外省市的劳务合作,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开拓园区招聘、校园招聘,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招用工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所(社保所)功能,打造完善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努力做到就业服务到基层。(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七)完善就业均等化建设和就业台账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工作;加强进一步完善“六统一”
6、和企业台帐,实行电脑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和有序转移,做好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确保充分就业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2014年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全民社保成果(八)全面提高扩面参保效果。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等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巩固提高已形成的扩面工作效果,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提升扩面质量,力争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88%和99%,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7%,实现城乡养老参保人数23700,其中领取待遇的15000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
7、率达99.25%以上,城乡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以o(综合社会保险科负责)(九)加大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结合我区补贴优势,按照市局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城乡居民缴费激励机制,宣传、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参保人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配合市局探索被征地农民、农村独生子女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其保障水平。(综合社会保险科负责)(十)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按照市局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好医保异地结算,探索推进医疗救助对象医保缴费、医疗结算和救助费用“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结算方式,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综合
8、社会保险科负责)(十一)建立完善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完善我区定点药店、医疗机构申报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定点机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评。(综合社会保险科负责)(十二)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加强规范工伤认定申报、工伤预防、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工伤医疗监管、工伤康复等相关工作。(综合社会保险科负责)(十三)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实现户籍人口社会保障卡全覆盖,确保完成3.6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任务。(综合社会保险科负责)三、推进“双高”人才队伍建设,争创人才强区(十四)加强“双高”人才引进。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我区人才管理、引进等相关政策,配合做好“海纳英才”计划、“
9、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等工程,积极配合做好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努力优化人才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施各项人才引进工作,依托科创中心共建省级留创园,激励更多留学人员来区创业,同时加强协调确保“双高”人才及家属的各项社会保障,确保人才留得住。(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十五)强化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按照关于开展首批惠州市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要求,牵头发动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加申报评选,计划组织11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参加评选活动。按上级部署配合开展“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和“千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惠创业计划”工作。抓好专业技术
10、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开展正副股级干部任职、新招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市民道德讲堂、公务员全员培训。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训就业科、工资福利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十六)提高人才培养载体和创业平台建设。强化我区创业孵化基地的改善创业服务和管理服务,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切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平台。落实惠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租金补贴办法(惠市人社2013)209号),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并按照
11、有关规定给予规费减免和税收优惠,在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扶持。按照大亚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惠湾人社(2013)74号),积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可申请2年的免息。(培训就业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四、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十七)深化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严肃公务员考录纪律,做好2014年度全省联考公务员招录工作,全区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9名;配合做好对面试考官的培训、遴选,逐步扩充考官库;认真做好2013年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积极做好公务员调任
12、、转任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深化大规模公务员培训工作,加强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类培训,计划培训约1800人。(公务员管理科、培训就业科负责)(十八)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指导、监督和管理好全区政府系列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聘用实施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十九)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军转安置工作。规
13、范档案审查,实现“阳光”安置,完成好2014年度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区军转干部队伍总体稳定。(区军转办负责)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二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省市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总体要求,结合市直调整增加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做法,适时调整区直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成果,进一步总结和完善绩效考核及约束机制,激活事业单位的工作活力。(工资福利科负责)(二十一)加大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强化协管员日常管理。及时调整公布当年度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使企
14、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增幅与企业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进一步加强协管员日常管理,对协管员指标审批资格条件、日常管理等进行细化明确,切实推进协管员日常管理规范化。(劳动关系科负责)六、坚持服务发展和执法维权并重,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二十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务派遣管理。继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探索推进“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93%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4%以上。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严格把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关,建立健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台账,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督。认真做
15、好特殊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依法完成未成年工用工备案工作。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确保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累计结案率达到98%以上。注重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功能,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关系科、仲裁科负责)(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处理工作,实现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切实发挥“两网化”作用,推进信访窗口标准化和网上信访建设,加强对12333话务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制度建
16、设,畅通信访渠道,将到市信访案件控制在4宗以内,信访事项回复及办结率达到95%以上,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法制信访水平,提高应对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劳动监察科、监察大队、法制科负责)七、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二十四)加强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梳理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整合项目,简化程序,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参与)(二十五)加强综合规划和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跟踪分析,规范和强化统计分析工作。认真落实本局统计分析制度,提高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参与)(二十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探索推行公务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