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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南大学网络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考试科目:民法学第章至第章(总分IOO分)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多选题(共10题,总分值20分,下列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1 .代理可有以下分类()(2分)A.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B.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C.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D.本代理和再代理E.表见代理和有效代理2 .甲和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调到外地工作,则将其房子出租给乙。该合同属于()法律行为。(2分)A.附延缓条件的C.单方B.附解除条件的D.双方E,附期限的3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
2、取租金,即可推定双方均同意延长租赁期限。该行为属于()形式的法律行为。(2分)A.口头B.书面C.明示D.默示E.推定4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是()(2分)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当事人地位平等B.意思表示真实D.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E.必须采用特定的表现形式5 .下列()情形可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有效代理。(2分)A.持盖有单位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B.持单位介绍信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C.持单位介绍信以该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D.受单位委托到工商局办理法人变更登记E.持单位发给的工作证与他人签订合同6 .甲与乙签订一房屋赠与合同
3、,合同约定,甲死亡时,把甲的位于某地的一套房送给某乙。该行为属于()。(2分)A.无效的民事行为B.未成立的民事行为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附条件的民事行为E.有效的民事行为7 .下列()行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2分)A.立遗嘱C.签订合同E.申请商标注册8 .依照法律规定,对部分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以撤消。该期限属于()。A.一般诉讼时效期间C.取得时效期间E.消灭时效时间9 .下列情形下,可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A.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C.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E.债务人同意履行10 .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A.代理期间届满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E.代理人死亡8 .
4、结婚登记D.进行诉讼有撤消权的当事人可以在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予(2分)9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D.除斥期间)(2分)B.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又不确定D.权利人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保护()(2分)B.代理事务完成D.代理人辞去委托二判断题(共10题,总分值10分正确的填涂“A”,错误的填涂BO)11.甲商店营业员误将价值5000元的洗衣机标价为3000元,出售给公民乙,甲的法定代表人发现后,要求乙退回洗衣机或补齐5000元,乙不肯。甲的标价行为和出售行为属于低价销售行为。(1分)(错)12 .甲公司授权公民乙为代理人,代理工作完成后,未收回授权书,乙继续以代理人名义在外进行代理。甲公司的行为导致了表
5、见代理。(1分)(对)13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任何时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分)(错)14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起诉权。(1分)(错)15 .不可抗力使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可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1分)(错)16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是合法性。(1分)(错)17 .诉时效中断之后,过去的期间,仍然有效。(1分)(错)18 .婚姻登记行为可以代理。(1分)(错)19 .甲委托丙购买一套房子,乙委托丙出卖一套房子,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既可有效,也可无效。(1分)(错)20 .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1分)(对)名词
6、解释题(共4题,总分值20分)21 .单方行为(5分)答:是指仅有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追认行为、立遗嘱行为等。22 .除斥期间(5分)答:又称为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后,权利即消灭。23 .意思表示(5分)答: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24 .代理(5分)答: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四简答题(共3题,总分值30分)25 .简述诉讼时效的效力。(10分)答:诉讼时效
7、的效力,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效力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26 .滥用代理权主要有哪些表现?(10分)答: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有代理权并行使代理权但违背代理的宗旨而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其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1)对自己代理。这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该行为除使被代理人纯或利益外,应为无效。(2)双方代理。这是指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会损害某一被代理人的利益,除双方的被代理人特别许可外
8、,为无效。(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无效,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27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0分)答: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担。构成表见代理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名义为民事行为。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若行为人有代理权自不能成立表见代理。(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的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从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关系的外表上
9、看行为人有代理权,也就是说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和事实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相对人无过错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若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为民事行为,则其不为善意,无加以保护的必要。(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表见代理为有效代理,本人应承担行为人所为的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因此,只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才可构成表见代理。若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本身就不能有效,则不成立表见代理。五案例分析题(共1题,总分值20分)28 .公民甲拥有一台日本产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公民乙误认为是日本产原装彩电,遂与甲协商
10、购买该彩电。甲未向乙说明该彩电为国内组装,即同意以5000元的价格将该彩电转让,并当即将其交付于乙。乙在偿付价金前,发现该彩电非日本原装,即要求退还该彩电,并拒付价金。甲认为,该彩电虽系国内组装,但质量并不差;而乙则主张,甲的行为具有欺诈性,双方的约定无效。由此,甲诉至法院。问:乙向甲购买彩电的行为属何种民事行为,本案应如何处理?(20分)答:乙向甲购买彩电的行为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即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的买卖协议属于乙对标的物一彩电具有重大误解,该重大误解系基于其自身的过错而非甲的故意所致,故不能以受欺诈的无效民事行为定性。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对该项民事行为提出撤销请求,再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因此,本案当事人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而法院许可其撤销该项买卖行为之后,乙即应返还彩电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