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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莞市道滘镇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DW-13-057 招标单位:东莞市道滘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20XX年7月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道滘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道滘镇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W-13-057)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
2、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index.jsp ,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XX年 07 月 18 日至20XX年 07 月 24 日共五个工作日。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施东莞市道滘镇LED路灯改造。本项目采用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通过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能源管理合同年限为9年,为东莞市道滘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
3、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并保证路灯正常使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3、 合格投标人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或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为主体的联合体(联合单位必须明确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必须是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
4、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 招标文件于20XX年 07 月 18 日至20XX年 08 月 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
5、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 投标文件于20XX年 08 月 07 日上午9:00上午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代表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
6、书,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8、 兹定于20XX年 08 月 07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开标室。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769)22317363-0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 系 人: 钟先生电 话:(0769)22317363-8125传 真:(0769)22317373 第二
7、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
8、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按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的规定。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
9、规定的其他条件。2.3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1)投标人参与报名时,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交联合协议,并列明主办人及全部联合体成员名称;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中都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同时,联合体单位必须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为主体,联合单位必须明确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联合协议中选定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
10、,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含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整个合同执行的协调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8)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
11、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2.4 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合格的服务3.1 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且中标单位承诺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管理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4 其它说明4.1 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
12、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标),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道滘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东莞市道滘镇路灯合同能
13、源管理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接受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道滘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
14、)“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3)“审批部门”指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将变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