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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2023年1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期末每天一练(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在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下列情况中法院不应当解除保全的是:A、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B、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出走,下落不明的C、被告提出复议意见并经法院同意的D、原告在财产保全期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所以A选项的情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不应当选。被告下落不明,并不是撤销财产保全的事由,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判决能够执行,跟
2、被告人去向无关。所以,B选项的情形,不应当撤销财产保全,应当选。民诉意见第110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所以,C选项的情形应当裁定变更或者撤销,所以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不应当选。原告在财产保全期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这就说明没有了财产保全的必要,所以,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D选项不应当选。2、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
3、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死亡宣告申请人的顺序。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第1款)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第2款)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本案中,配偶王慧作为第一顺序人未申请宣告死亡,其他顺序的人便无权提起。本题的题干3、关于单位犯罪
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几个?因最高人民法院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所以,最高人民法院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在我国,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对于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所以,单位不可能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因为单位受贿罪属于纯正的单位犯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所以,对于某集体企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应按单位受贿罪论处,而不能按照自然人犯罪论处对于单位犯罪,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对于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应只处罚单位,不处罚直接责任人员A、1个B、2个C、3个D、4个【参考答案】:D【考点】
5、单位犯罪【解析】D。(1)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所以,最高人民法院也可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比如,它可以构成刑法第396条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2)根据刑法第195条、200条的规定,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含单位。(3)根据刑法第387条的规定,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即国有单位,不包括集体单位。(4)单罚制是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故,四个命题全错,应选D。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
6、0万元.甲、乙、丙出资的方式各不相同,并且出资额并非一次性缴清,在公司成立后关于公司的出资问题又出现了纠纷.对于种种情况,以下描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乙、丙三人的首次出资额合计25000元B、甲以其对丁设定抵押的房屋出资C、乙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甲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成立后,发现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并无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
7、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甲、乙、丙三人的首次出资额虽然高于注册资本10万元的20%,但是低于有限贪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违反上述条文的第2款(双重限制性规定),故A选项错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故B选项中,甲以其对丁设定抵押的房屋出资是错误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数纳
8、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数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级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贵任.故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正确.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贵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5、阳光加油站向某化工厂订购柴油,双方约定,某化工厂向阳光加油站供应0号柴油或10号柴油10吨。履行期至,阳光加油站要求化工厂供应10号柴油。阳光加油站和化工厂之间为哪种债?A、选择之债B、单
9、一之债C、简单之债Ds任意之债【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关于选择权的归属,法律无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无明确规定时,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享有。6、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B、证券交易所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解析】: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
10、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7、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如何收取费用?OoA、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收取诉讼费B、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收取诉讼费C、适当收取诉讼费D、不收取诉讼费【参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8、梁山伯、祝英台夫妇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3间。2001年梁山伯、祝英台立下遗嘱将东房一间给大儿子,西房一间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梁山伯与大儿子发生矛盾,梁山伯祝英台
11、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西房一间分给小儿子。以后梁山伯祝英台又为琐事与小儿子发生争吵,二人又于200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小儿子继承的西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当年,二人相继去世。其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A、按录音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B、按自书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C、按经公证过的遗嘱分割遗产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参考答案】:C【解析】:继承法司法解释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9、根据国际贸
12、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在CPT贸易术语下,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A、买方B、卖方C、代理人D、承运人【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CPT术语中卖方的义务。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O卖方支付可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向承运人交付时起即从卖方转向买方承担。故选B。10、一个住所在甲国的乙国公民,在丙国去世并在丁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国丙国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乙国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丙
13、国法院认为其适用的外国法律包括该国的冲突规范,则丙国法院审理本案件应适用:()A、甲国法B、乙国法C、丙国法D、丁国法【参考答案】:A【解析】:转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审理中,如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又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此指引最终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甲国乙国丙国)本题中,若丙国法院承认转致,则丙国乙国甲国,因此,最终应适用甲国法。11、甲某在长途车上结识一名女子,遂以为其介绍工作为名,欲将其拐卖到偏远地区,但因该女子长相丑陋,一直找不到买主,甲某只得将其带回她所在的村,将其留在公路上,自己逃离,那么,甲某的行为构成:OA
14、、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参考答案】:D【考点】犯罪未完成形态与完成形态【解析】拐卖妇女罪属于行为犯,不要求将妇女卖出才构成既遂,只要行为人已实施完毕拐卖行为即可。甲某虽然因卖不掉该妇女而将其带回,但是已经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既遂。1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B、法律未规定其出资的最低限额C、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企业解散后,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只要未清偿的,责任不消灭【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AB选项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个
15、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企业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清偿责任消灭。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13、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A、出口补贴B、国内补贴C、出口国专向补贴D、出口国普遍补贴【参考答案】:C【解析】:【知识点】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补贴的定义及补贴的专向性【详解】关于补贴的界定,根据2002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条的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补贴的提供者是出口国(地区)的政府或政府设立的公共机构,补贴两个要素为财政资助和利益。关于补贴的专向性,该条例第4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以使用本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