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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外墙保温工程吊篮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娄锡盛审批:梁云霞北京仁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一、工程概况4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4三、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4四、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5五、吊篮进场验收61 吊篮整机验收62 吊篮验收参加单位63 吊篮进场验收内容64 、对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处理7六、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71 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72 吊篮安装验收程序73 吊篮安装验收要求84 、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85 、吊篮移位作业的控制与验收9七、 吊篮安全操作监理91 、检查安全操作培训教育情况92 、检查自锁器使用
2、情况93 、吊篮异常运转情况的处理104 吊篮故障处理105 空载运行106 、运转、检查、维护、保养记录107 、吊篮维修前应的注意事项108 安全防护109 专用电箱1010 吊篮作业人员要求1011 安全员配置规定1012 吊篮垂直运行规定1113 、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1114 、吊篮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的规范、规定1115 重新启用吊篮的规定11八、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1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与要求11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134、 施工机械与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14九、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41 、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
3、方案的报审程序142 、施工机械与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43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4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154 安全会议制度155 、安全报审制度156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57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58 巡视检查制度169 检查验收制度1610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1611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1612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1713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与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714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7吊篮安装拆除移位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根据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要求,2014年度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外墙保温工程共31
4、栋:其中,果园新里北区20#、甲1甲12#、17甲19甲计16栋;车站路南社区10甲、10乙、10丙、10丁、10戍号楼5栋;新木器厂家属楼1栋;长安社区4、5、6、7号(101地质队家属楼)4栋;东源路5#、29#,北源里9#楼计3栋;白檀小区2井楼(中行家属楼)1栋;西源里4井楼1栋。计15栋。总建筑面积160305.42m2o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675号6 高处作业吊
5、篮GB19155-2003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与消防保卫标淮DB11/945-20128、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编制的吊篮安装拆除专项方案9、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12、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2010年版13、施工现场临时DBJ01-83-2005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7、建筑起重机械
6、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三、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国务院令第建设部第(2008)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f,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8、
7、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四、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1、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吊篮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向当地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本企业的吊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名单。开展吊篮安拆业务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名单。
8、(3)本企业的吊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4)本企业吊篮设备一览表。(5)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1)北京市建筑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颁发的施工设备租赁资信等级证书;(如果没有“资信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到“建筑机械分会”办理)。2)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3)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与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检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4)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5)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6)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7)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
9、12个月之内有效。8)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安全管理范围。2、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五、吊篮进场验收1、吊篮整机验收:(1)吊篮整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为6年。对于超过使用年但使用状况良好的吊篮,应经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1年,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2)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应当进行验收,未经进场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2、吊篮验收参加单位:(1)吊篮验收由吊篮使用单位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
10、行,做好验收记录,填好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表AQ-C9-2),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各存一份。(2)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吊篮进场验收。3、吊篮进场验收内容:(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2)吊篮与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与维修保养情况;(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各关键零件的材质等技术要求,主要承载构件的截面与壁厚尺寸等技术参数);(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
11、定证明、吊篮钢丝蝇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5)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与同意组装的授权书;(6)吊篮结构的焊缝、裂纹、变形、磨损等以与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7)吊篮结构件的实际壁厚和截面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设计壁厚10%和设计截面尺寸5%;(8)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严重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9)吊篮与重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4、对于吊篮进场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吊篮产权单位应
12、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六、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1、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1)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安装前监理人员检查吊篮安拆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吊篮安拆合同与安全协议书。(2)检查安装拆除方案是否逐级审核签字,没有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不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3)对于特殊建筑结构或者非标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吊篮安拆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非标吊篮生产厂家的专项设计计算书进行论证审查。(4)检查对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的原始记录,并且要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持证上岗。(5)吊篮安装前
13、要对临时用电电源与其他用电设施进行验收,要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吊篮安装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情况检查。2、吊篮安装验收程序(1)吊篮安装完毕后,吊篮安拆单位应当先行自检,做好吊篮安装自检记录并存档备查。(2)吊篮使用单位应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吊篮安装验收。(3)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3、吊篮安装验收要求(1)标淮吊篮的安装应当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2)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安装在同一悬挂点上,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3)当悬挂机构前梁支撑在建筑结构上时,
14、应当有可靠的防止前梁产生滑移和侧翻的措施,支撑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当大于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4)悬挑机构前横梁外伸强度、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悬臂的距离满足整机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大于2的标准要求;前支撑与承接面的接触要扎实稳定;悬挂机构横梁安装水平高差42%横梁长度,而且只允许前高后低,不允许前低后高;(5)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应当固定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结构上,严禁与吊篮的任何部位连接,安全绳拐角处须采取防磨断保护措施。(6)每一台吊篮必须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装置的专用配电箱。(7)其他安装项目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8)吊篮安装验收应当逐台逐项验收,经空载运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悬吊平台在不小于5m的行程中升降,测试升降速度和电动机功率,试验三次,将试验结果记入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表A5)(9)吊篮安装验收执行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AQ-C9-2表。经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由各方存档备查。(10)凡未经安装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投入使用。4、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1)张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2)拉紧加强绳时,吊耳装置必须在横梁的中部向后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