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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XX-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号:HEGSNCGL20XX-01DJJL)招 标 人:霍 尔 果 斯 市 交 通 运 输 局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第一章 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XX-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 服务单位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XX-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已列入霍尔果斯市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及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
2、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代建及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具体代建及监理的工程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2.2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服务周期: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2.3代建招标范围:采用施工阶段代建模式,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
3、位和保修期(养护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2.4监理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含试验室),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3套于 20XX 年 11 月 6 日至 20XX年 11 月 10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时00分,下午 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到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楼(写字楼)11层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XX 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伊犁
5、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xjjt.gov.)、伊犁日报、伊犁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xjyl.gov./)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霍尔果斯市亚欧路3号邮政编码:835221联 系 人:李耀辉电 话:0999-8797220传 真:0999-8797220纪检监察电话:0999-8797811行政监督电话:0999-8796011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6、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楼11层(写字楼)邮政编码:835000联 系 人:何姗姗电 话:15299209876传 真:0999-6716888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11月6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 容 规 定1招标人名称: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霍尔果斯市亚欧路3号邮政编码:835221 联系人:李耀辉电话:0999-8797220传真:0999-87972202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20XX-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3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境内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5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准)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7代建及监理
7、服务周期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服务周期: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8招标范围代建招标范围:采用施工阶段代建模式,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养护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
8、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监理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含试验室),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人员要求:见附录4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1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XX年 11 月 12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13偏离不允许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5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6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9、(北京时间)1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1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XX 年 11 月 26 日 19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单位名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开户账号:3073570104000249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振兴(兵团)支行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2外层信封书写要求招标人: 邮编: 地址: (项目
10、名称) 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23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人: 邮编: 地址: (项目名称) 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管理大纲或(项目名称)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2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递交方式:密封送达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XX年 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2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招标人代表
11、 1名和从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名组成。29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 5%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或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应在具体合同签约价计算结果确认后,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30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XX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12、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53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将该费用摊入各合同段各细目报价中或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1最高投标限价(最低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即最低投标费率)以补遗书形式告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小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最低投标费率),将否决其投标。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均小于招标人的最低投标费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32费率本项目代建及监理采用费率招标,其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中第三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之
13、和为依据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百分点后形成的金额;投标费率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中第三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之和为依据的基础上下浮的百分点;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费率必须填写,且小写费率和大写费率须一致,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5年内曾至少独立完成 3 个(单个项目建设里程不小于20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工程内容
14、须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或近5年内累计完成建设里程不小于 60 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注:1.近5年指20XX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完成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任务工作的项目; 2.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近年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以下两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若以上两项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参数【指资格审查要求的监理项目(标段)公路等级或技术标准、里程长度、交工时间等具体信息】,投标人还需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参数,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附录3 资格审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