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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海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委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全委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机制。二、总体目标在全委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委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党工委、管委会成立昌海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负责人担任,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包村干部和各
2、村书记、主任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焚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办(企业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报送。综管办牵头负责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组,负责做好日常巡查检查。纪检监察办牵头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相关问题通报处理追责等工作。环保办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林管站牵头负责做好野外火情的组织扑救工作。农业办牵头负责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启动机关干部包村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全委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实施包村工作制。各包村领导、机关干部负责做好所包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工作。指导各村召开好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各级责任状、告知书
3、的收集归档和相关队伍组建工作,做好安全教育;与所包村的村干部结对子,包片负责督导禁烧宣传、巡逻、信息报送;负责与村干部对接,组织本村扑火工作的召集和开展。(三)发放和签署责任书与告知书。做好管委会、村责任状和村、组责任状的签定,形成压力传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类责任状由各级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进行署。各村负责做好本村种植户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在本村区域内种植的生产大户本人(50亩以上)发放告知书。(四)绘制秸秆禁烧分担区平面图各村指导好村会计做好本村土地的平面图绘制。可根据村民组划分分担区,村民组长为本分担区责任人。划分界线必须清晰明显,不准出现重叠区、推诿弃管区。相邻村之间界线由
4、各村自行做好协调工作,界限统一、标识一致。平面图注明村民组负责人、片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镇、村存档。(五)做好禁烧工作队伍组建。综合办、纪检监察办与环保办成立工作组,负责全委禁烧工作的巡查工作。各村组建510人的机动扑火队,并指派1名村干部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各村民组建3-5人的巡查扑火队伍,各村出现火情时,村级扑火队必须及时到场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扑救时,方可协调管委会级扑火队。各类队伍登记造册,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掌握扑火方法,保证人身安全。(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秸秆焚烧防控工作追责对象包括各村、政府有关部门及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相关人员。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防控工作承
5、担主体责任。各村、政府有关部门及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相关人员,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昌海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责:1 .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在村级行政区域内发现起火点的;2 .卫星遥感虽未监测到起火点,但起火点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3 .本区域内未进行巡查,发生火点或被上级巡查或群众举报,未及时处置的;4 .对本区域内发现火情后,不作为、慢作为、不到场,或到场后不积极组织本级扑救队伍开展扑救的。5 .不按规定对秸秆焚烧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6 .违反工作纪律,缺岗漏岗影响工作进程、失实信息处置不得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受到追责的行政村、管委会有关部门及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相关人员,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对焚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四、严明纪律管委会、村、组各级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或相关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相关队伍出击迅速。工作信息要统一上报致管委会环保办,严禁越级上报。做好本区域内网络舆情管控,杜绝擅自发布、转载相关火情信息,对造谣、发布违背事实言论的涉事人及时劝阻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