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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镇卢江强、卢林强旧厂房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港口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港口镇铺锦工业区的卢江强、卢松强(广东先行展示制品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卢江强、卢林强自行改造,采取局部拆改建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港口镇铺锦工业区,土地证书号为中府国用(2006)易I1Oo05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6914.7平方米。于2019年8月纳入“三旧”标图建库,图斑编号。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土地使用权人卢江强、卢岚强自2006年1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4071平方米
2、,有3栋建筑物,房产证书号为CC,为产权人卢江强、卢秋强自2007年月开始使用,作为广东先行展示制品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使用,卢江强为广东先行展示制品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卢江强、卢感强为广东先行展示制品实业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各占50%份额。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已经确权、登记。现状容积率为0.59,改造前年产值为4800万元。三、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6914.7平方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类工业用地(属建设用地)6914.7平方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类工业用地
3、6914.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0.8-2.5o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19273.52平方米,整体一次性改造,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5695.92平方米,保留已建建筑面积1232平方米(有房产证),拟建建筑面积181612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3577.6平方米。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改造后容积率不小于2.3。改造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卢江强、卢松强投入2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展示制品产业,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发展实施细则、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动工时间2023年7月,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1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