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册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投标-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册 精品.doc(6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计量规则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下册)目 录第100章 总 则第101章 通则第102章 工程管理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第200章 路 基第201节 通则第202节 场地清理第203节 挖方路基第204节 填方路基第20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第206节 路基整修第207节 坡面排水第208节 护坡、护面墙第209节 挡土墙第210节 锚杆、锚定板挡土墙第211节 加筋土挡土墙第2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第213节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第214节 抗滑桩第215节 河道防护第300章 路 面第301节 通则第302节 垫层第303节 石灰稳定土底层第304
2、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第305节 石灰粉煤稳定土底基层、基层第30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第307节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第310 沥青表成处治与封层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第312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第313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第314节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第400章 桥梁、涵洞第401节 通则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第403节 钢筋第404节 基础挖空方及回填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第406节 沉桩第407节 挖孔灌注桩第408节 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第409节 沉井第410节
3、结构混凝土工程第411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第412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第413节 砌石工程第414节 小型钢构件第415节 桥面铺装第416节 桥梁支座第417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第418节 防水处理第419节 圆管涵及到虹吸管涵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第421节 拱涵第500章 隧 道第501节 通则第502节 洞口与明洞工程第503节 洞身开挖第504节 洞身衬砌第505节 防水与排水第506节 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第507节 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第508节 监控量测第509节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第510节 洞内机电设施预埋件和消防设施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601节
4、通则第602节 护栏第603节 隔离栅和防落网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第606节 防眩设施第607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第608节 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701节 通则第702节 铺设表土第703节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第704节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第705节 植物养护和管理第706节 声屏障第 101 节 通 则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要求(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
5、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令。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保存。(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
6、,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2.重量(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
7、下条件: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依据。(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固定、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快、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
8、还应标示清晰易辩的标记。(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所示的允许偏差。3.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人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 第3条补充: 路面结构各层(底基层、基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面积的计算宽度,分别按各层设计顶面宽度计算。4.结构物(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人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人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
9、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5.土方(1)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 formula)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人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3)用于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承包人报价时,
10、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4)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人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人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人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6.运输车辆体积(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人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人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人可以要求将其装载
11、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人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根据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7.重量与体积换算(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2)将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人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8.沥青和水泥(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2)如用货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
12、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量或泡沫进行校正。(3)水泥可以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9.成套的结构单元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子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10.标准制品项目(1)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识的,则这种标识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2)除非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的允许误差要求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立的制造允许误差将不予认可。101.07 图纸1.
1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高程。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人联系,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尺寸及高程实施。3.合同授予后,监理人(发包人)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供完成施工工艺图参考。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出图纸使用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不被延误。108.08 工程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条款第15条的相关规定执行。101.09 税金和保险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缴纳有关税
14、费。2.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子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子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包括所有劳务、材料和设备的
15、提供、运输、安装和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子目中。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子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中,不再另行支付。101.11 计量与支付属履行第101节中各项要求的,除第101.09小节按下述规定办理外,其他不单独计量与支付。1.计量(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2.支付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