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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ZCZB-20XX-242 项目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盖章)法定代表人: 陈卫华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张海军 (签字或盖章)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5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1第四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3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25第六章: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27第七章:设计合同书格式.2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3附 件:招标评标办法.61第一章 招标公告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唐山
2、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2、建设地址及规模:本工程设计起点为南新东道与吉祥路交叉口,终点为现状东环路,设计总里程3210米,为新建工程。本路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八车道。3、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4、主要设计内容: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标准横断面、结构、桥梁、排水、路灯等设计;5、资金来源:唐山市城市维护费;6、质量要求:合格;7、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二、招标范围:全线道路工程(含路线、路
3、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市政管线、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并负责设计文件汇总,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三、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资质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人员组成结构、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4、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根据自身实力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报名须知: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输出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2、报名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4、报名同时发售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5、售后不退。招 标 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华(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联 系 人: 张玉兰 联系电话:0315-2829404 传真:0315-2829404 邮政编码:063000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联 系 人:连翠玲 联系电话:0311-89631072 15033916065传真: 0311-80918037 邮政编码:050000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资料表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招 标 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
6、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1.1项目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含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等31.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照明及配套的市政管网等工程。41.2招标范围:全线道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市政管线、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水文地质勘察,并负责设计文件汇总,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51.3(1)初步设计:提交时间合同另行约定;(2)施工图设计:提交时间合同另行约定;(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63投标人的合
7、格条件:通过资格后审75.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招标人提供协助。 86.1标前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912.5合同调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格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0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60天。1114.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6万元。12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附U盘电子版文档。131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1417.1投标截止期:20XX年 7 月 21
8、 日 15 时30分。1520.1开标时间:20XX年 7 月 21 日 15 时30分。开标地点: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 1629.1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且在签订合同书之前。1729.2履约保函金额:合同价格的10%。1830.1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后28天内。注:本表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投 标 须 知A. 总 则1.招标范围1.1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对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1.2 工程概况详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9、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1.3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内容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勘察报告一式四份,设计图纸一式八份)。1.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的要求。(3)除招标人在工可阶段方案研究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投标人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
10、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并贯彻业主的设计理念。(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参考资料及图纸,还应负责编写相关专业的施工技术规范。(6)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7)投标人应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2. 资金来源2.1 本招标项目经唐山
11、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唐山市城市维护费2.2 中标后的设计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 投标人应通过资格后审。3.2 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进行转包和分包。3.3 投标人须独立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4 投标人中标后,若将部分设计工作进行分包,业主将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按合同条款的相应规定采取措施。3.5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且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否则按废标处理。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5. 现场考察5.1 招
12、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提供协助。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招标人均不负责。6. 标前会议6.1 招标人不再召开标前会议。6.2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考察后,如果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6.3 由于回答投标人所提出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条第7.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以补遗书(应进行正式编号)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
13、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悉。B.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第四章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第六章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第七章 设计合同书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 招标评标办法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发出的所有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根据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6天以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