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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地震灾害在全国都有分布,但陕西、甘肃、四川、山西、宁夏诸省为重灾区,无论是发生的频率,还是地震的烈度,都远远高于其他省份。地震灾害在明代之所以主要发生于西部与西南部,是因为那时这些区域正处于华北地震区与青藏高原地震区的活跃时期,加上此时对地震没有科学的认识与了解,因此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给国家与社会稳定都带来了巨大危害。地震灾害发生后,如何组织灾民自救,防范瘟疫、流民、治安败坏等次发性灾害的出现,成了地方与中央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除根据地震的破坏程度豁免税粮、拨粮银赈济、安抚民众外,最高统治者与当地官员还会祭祀天地、省身自悟、大赦刑狱等,希望通过自己虔诚的祈祷来获
2、得神灵的救赎与玲悯,这种现象的出现既体现出中国古代社会对地震知识缺乏最起码的了解,也反映了在小农经济状况下,国家与政府无法以足够的物质力量去应对灾害,保障所有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近年来中国的西部与西南部地区连续发生了数次规模较大的地震,与明代地震灾害的分布呈现出类似的特征,因此加强对明代震灾的研究,对现代社会的防灾赈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发意义。目前学术界对明清地震灾害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关于明代地震灾害研究的前期成果参见:邓瑞生:关于公元1515年永胜地震的震级问题,载于地震研究1980年第2期;江在雄:明清时期西昌三次地震救助措施及社会影响,载于四川地震2005年第2期;张桂:明代甘肃
3、地震分布特征及影响,载于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任晓兰:论明代地震灾异与地方治理以嘉靖乙卯陕西大地震为例,载于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但这些研究多关注于个案或某地区、某省份,而对地震的整体与宏观研究不多,也没有系统、全面、综合分析地震中国家、地方政府、基层民众的应对态度,因此有进一步深化与扩展的必要。一、关于明代地震灾害景象与危害的史料记载明代的地方志与文人笔记保留了大量关于地震灾害发生时的景象描述,这些史料虽然在语言方面不免有夸张与渲染的成分,却是反映当时地震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其中对地震中房屋、城池、人群、气象、天地、河流的描述,不但体现了地震的破
4、坏力与危害性,而且也凸显了地震目睹者的心理变化与直观感受,真实地再现了瞬间巨变中人类的错愕与恐慌。(一)关于地震景象的描述明初洪武、永乐、宣德年间虽有地震发生,但因震级不高,危害性不大,所以在史料中的记载都较为简洁。宣德后,随着数次大规模震灾的发生,关于地震的记录也逐渐成了地方志、文集、笔记,甚至正史、实录、政书、名臣奏议等重点关注的对象,留下了大量宝贵的史料。成化元年(1465年)湖北襄阳发生地震,屋宇摇动,轰轰有声,三年(1467年)三月辽东、宣府地震有声,四川尤甚,至一百七十五震,十三年Q477年)夏四月陕西、甘肃天鼓鸣,地震有声,生白毛,地裂水突出高四五尺,有青红黄黑四色沙。宁夏地震有
5、声如雷,城垣崩坏者八十三处,甘州、巩昌、榆林、凉州及山东沂州、炎邮、滕、费、峰等县地同日俱震,十六年Q480年)九月四川威州地震有声,成化年间关于地震的记载,对房屋、地动声音、频率、水涌、沙石都做了仔细的描述,而这一时期的地震也主要发生于四川、甘肃、陕西、宁夏、辽东、湖北、山东等地,在中国的西部、西南部、东北部、东部都有分布,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弘治在位18年,在明代诸帝中在位时间并不算太长,但是全国各地发生地震的次数却达到了一个高峰期。弘治元年Q488年)八月,四川德阳、石泉二县,汉、茂二州同时地震,仆黄头等六寨碉房三十七户,人口有压死者,茂州即今四川省北川、汶川、茂汶羌族自治县辖地,在明代就
6、是地震频发的地区。同年十二月,四川建昌越稼宁番等卫并成都等府,潼川、遂宁等州同时地震并雷电、雨雹、阴霾,自辛卯至是日乃止,因地震而引起的环境与天象的变化,往往使各种自然灾害重叠与并发从而造成次发性灾难的产生。弘治二年Q489年)二月四川威州地震有声如雷,同年十一月四川威、茂二州同日地震有声弘治三年Q490年)正月,四川汶川县地震有声如雷,同月四川茂州地震有声如雷,其后一直到弘治末年,四川的汶川、威州、茂州等地区的地壳始终处于比较活跃的状态,几乎每年都发生一次或者数次地震,特点是频率虽高,地震烈度却不大,所以造成的损失有限。弘治年间除四川各州县地震剧烈外,陕西省也发生了较大规模的地震,十四年(1
7、501年)正月,关中地震,朝邑为甚,坏城郭官民庐舍,高原井竭,卑湿地裂,奄忽水深尺许至十一月犹震不已,而据当时的陕西监察御史燕忠奏称西安并长安等县申称,弘治十四年正月初一日申时分忽然地震有声,从东北起响向西南而去,动摇军民房屋,本月酉时分复响有声如前,至次日寅时又响如前,这次陕西地震不但延续时间长达一年,而且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属该时期规模较大,级别较高,损失较为严重的地震。正德与嘉靖年间,地震的频率与烈度均达到明代的高峰期,这是因为嘉靖帝在位长达45年,地震累积次数较多,另外,由于此时正是中国各地震带最为活跃的时期,加上洪旱蝗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震灾的危害性。正德元年(
8、1506年)十月,四川威州、茂州、汶川地震。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四川威、茂地震有声如雷,漳川、乐至州县皆震,其后这一地区屡震不止。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天津发生地震,自东北方起,西南方去,地震声响如雷,将官舍,人民居住房屋震动,人皆惊恐。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陕西发生大震,地震山移数里,平地圻裂,水溢出。西安、凤翔、庆阳诸府州县城皆陷没山西平阳、河南河洛诸郡县皆连及之o关于该次地震,时人归有光曾有记述“丙辰岁予在南宫,见关陕之士问前岁地震,云往往数百里崩陷,华山亦忽低小,秦雍之间碑石多摧碎,圆如鹅卵,这次地震的震中位于陕西,却波及到山西、河南二省,甚至达到了山移、水泄、碑碎的程
9、度,可见烈度之大。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蒲州、潮州各地震,东阳县出血,三十九年(1560年)湖北竹溪县地震出血,地震出血是由于地裂而导致的地下矿物质混合水流而引起的,属古人直观而非科学性的见解。明后期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四朝的地震主要集中于万历与天启年间。隆庆二年(1568年)四月,顺天府丞何起鸣自四川回京,途径陕西西安府兴平县,忽遇地震,从省城东南起往西北去讫,有声如雷,平地起仆不常,远望城内乡村灰尘障天,臣不胜惊骇,疾奔城内,遍阅垣庐十室九欹,及至咸阳、泾阳一处较甚,一处至高陵则举城无完室,举室无完人,悲号之声彻于四境经月而震,震而有声如雷者”。万历二年(1574年)福建汀州府长汀县
10、二更地震,三更崩裂成坑,陷没民房四十余间,十三年(1585年)二月“淮安、扬州、庐州及应天、上元、江宁、江浦、六合俱地震,江涛沸腾,同年七月西安府及高陵县地震,势如风,声若雷。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正月四川地震三日,三十二年(1604年)闰九月,陕西巩昌府澧县地震声如雷,一日十余次,城墙房屋大半倾倒,又白阳、吴泉交界去处地裂三丈,溢出黑水,湍激丈余,地震中出现的声音与地质的变化,与震级、烈度是分不开的,而古人对这些景象的描述,虽然反应的是一种惊异与恐惧的心理,也不能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解释与阐述,但却保存了最原始的记录,这对于后人分析当时的地震状况具有重要的价值。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四
11、川广元县地震,同年闰二月四川平武县地震。天启六年(1626年)六月山西大同府地震,从西北起,东南而去,其声如雷,摇塌城楼城墙二十八处。浑源州从西起,物感山摇,声如巨雷,将城垣大墙并四面宫墙震倒甚多,王家庄堡天飞云气一块,明如星色,从乾地起声如巨雷之状,连震二十余,顷至辰时仍不时摇动,本堡男妇群集,涕泣之声遍野,摇倒内外女墙二十余丈。从上面资料可以看出,明代时期的地震四川发生次数最多,陕西、山西地震烈度最大,虽然东部与南部、东北部也有地震的分布,但在发生频率与破坏虹均不及西南与西北地区。另外,史料中最常见的记载是关于地震中声音、气象、水流、山脉、城市、房屋的,这些现实中的物象不但直接反映了地震的
12、强度,而且也体现了时人的心态变化。(二)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明代地震的频发,一方面引起了人的恐慌与社会秩序的紊S1,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与经济财产的损失。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水平落后,国家与社会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进行地震监测与灾害预防,基层民众也因对地震存在困惑与不解,恐惧心理大于防范心理这,这也加剧了震灾的破坏力与危害性。明代地震危害最大的时期集中于嘉靖与万历两朝,正统、正德、天启、崇祯年间也较为严重。正统五年(1440年)冬十月,陕西庄浪等县地震十日乃止,坏城堡,官民庐舍,压死男女二百余,骡马牛羊八百有奇。事闻,上敕三司修葺,赈恤之,并敕总兵官严督边备。景泰六年Q4
13、56年)六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贡奏五月初六日苏州地震,并常、镇、松江四府瘟疫,死者七万七千余人,地震不但造成人员伤亡,使日常生产工具与畜力损失,对农业的正常运作造成破坏,而且往往与瘟疫、饥荒、水旱等自然灾害相伴而生,这使得灾区民众的生活雪上加霜。成化十四年(1478年)秋七月四川监井卫地震,廨宇倾覆,人畜多死,十七年(1481年)二月南京地震,江北四府、河南、山东、云南皆震,鹤庆、满川、通安州震一百余次,居屋倒压,男妇死无数。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元旦,陕西三府地震声如巨雷,倒廨舍五千余,死男妇百七十,韩城尤甚,安昌八里遍地窍水,有震裂一二丈或四五丈如河者,蒲州地震二十九次,该次地震使
14、陕西朝邑县军民房屋震摇倒塌共五千四百八十五间,压死大小男女一百七十名口,压伤九十四名口,压死头畜三百九十一头只。明代地震损失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牲畜、房屋、城墙等,先由里甲报送州县,再由州县上报省布政司,最后禀明国家户部,经朝廷商讨后根据震区的损失程度进行赈济。正德与嘉靖年间,随着地震活跃期的到来,这一阶段发生了数次巨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正德二年(1507年)夏四月,云南木密关地震如雷,凡五次,坏城垣屋舍,伤十有二人,七年(1512年)八月己巳日云南腾冲地震,次日复大震,自丑至申,城楼及官民廨宇多仆者,死伤不可胜计,既而地裂涌水,田禾尽没,十年(1515年)云南又遇强震日二三十次,逾月不
15、止,地裂水涌,死者数千人,正德年间地震多发于云南与四川,伤亡人数从十数人到数千人不等,这种差别既与地震的烈度有关,也与地震发生的时间、建筑物的质量、地质环境等密不可分,其结果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嘉靖十五年(1536年)二月二十八日,四川建昌、宁番二卫,地震如雷,吼者数阵,司及二卫公署内外民居城垣一时皆塌,压死都指挥一人,指挥二人,千夫长四人,百夫长一人,所镇抚一人,吏三人,士夫一人,太学生一人,土官土妇各一人,军民夷旗不计,水涌地裂陷下三四尺,卫城内外若浮块而已,震至次月初六犹不休,陷河之说殆是实然。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陕西、山西、河南同时地震,或地裂泉涌,或城郭房屋陷入地,或平地突成
16、山阜,压毙官民八十三万有奇,三省同时地震,并且造成83万人员的死亡,甚至平地成山,房屋陷地,可见此次地震规模非常之大,在中国历史上都极为罕见。隆庆六年(1572年)十二月,陕西巩昌府地震,岷州尤甚,声响如雷,城墙、楼台、官民房屋十倒九塌,死人畜不计其数,居民陈学房前摇出红水一穴。万历五年(1577年)二月,云南腾越州地震二十余次,次日复震,山崩水涌,倒坏庙虎官舍监仓一千三百余间,民房十分之七,压死者百七十余人。万历十八年(1590年)陕西与甘肃等处地震,“坏城郭庐舍,压死人畜无算,三十三年(1605年)广西陆川县地震声若崩山,震塌房屋,压死居民男妇无算,三十七年(1609年)甘肃地震红崖、清水等堡军民压死者八百四十余人,边墩摇损凡八百七十里,东关地裂,南山一带崩,讨来等河绝流数日。地震不但使民众伤亡,房屋倒塌,而且引起了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