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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编号:NMCE-00-RS-GF-002000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结算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业务科行政权力名称: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结算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解决“文革”伤残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意见第四条;6、内蒙古自治区人
2、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的通知;7、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审批范围和条件:本级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抚恤金、死亡个人账户返还、退发多领养老待遇)的结算。申报材料:1、参保职工证明材料(火化证、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退休证、年审证;3、法定继承人(代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继承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事流程:受理一审核复核一办结办结时限:即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参保单位在职人员死亡注销呈报表,到赤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8,9号窗口领取咨询电话:04765950528投诉电话:04765950511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8,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