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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编号:NMCE-00-RS-QT-009000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和治疗管理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行政权力名称: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和治疗管理法律法规依据: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赤峰市城镇职工社会救助保险办法的通知);3.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诊转诊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批范围和条件:在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单位及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材料: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办事流程:受理一办结办结时限:即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咨询电话:0476-8821821投诉电话:0476-8820829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68号赤峰市医保局服务大厅1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