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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来相关方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外来相关方及人员有效协调管理和施加影响,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绩效,保证双方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来团体、组织、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司应遵守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及要求。2.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绩效有关的外来相关方(主要指:在本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原辅材料供货、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卫绿化服务、废弃物处置、公司客户、参观、检查、培训、实习等外来单位或个人)。3术语及定义1.1 相关方:指与企
2、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组织、单位或个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相关方,即:内部相关方和外来相关方)。1.2 .2外来相关方:参观人员,客户,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承包商,进入公司内部工作的承包商(工程施工、危险废弃物处置等),供应商,银行,政府,中介,社会,媒体,聘用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代培、临时进场作业,进场送货、取货的物流公司和其他外来人员等。3. 2项目单位:代表公司与外来相关方进行业务对口接洽的单位。4安全职责4.1本公司(甲方)项目单位职责:4.1.1 负责做好对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向相关方告知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审核
3、、告知责任。4. 12在签订项目合同前,组织指导相关方接受公司人事部门的质询、审核,接受有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学习教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4. 13负责将与接受教育和签订安全协议的相关方人员送达接待单位或施工现场,要求相关方接受部门、班组级或相关方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备查。4. 14负责做好与相关方协调管理工作,召开相关方工程计划进度协调会、技术准备会,并同时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研究考核内容,做到安全生产。4. 15代表公司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人事
4、部门处理。4.1 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职责:4.2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方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严格把关,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告知。4.2.2指导相关方认真填写附录1相关方信息调查表、附录3相关方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审核表、附录4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录5外来实习人员安全协议书等,督促安全施工、安全用工,并做好建档管理工作。4.2.3开展安全检查与纠错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4.2.4做好与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
5、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按协议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处理。4.2.5支持、指导接待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坚持原则的管理和考核给予支持和奖励。4.3外来相关方(乙方)职责:4.3.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培训,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等制度,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4.3.2协助甲方开展安全环保告知工作,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4.3.3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4.4接待部门职责:1. 4.1负责向相关方人
6、员做好本部门危险源和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告知,对相关方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制造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的,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处理。4. 4.2对相关方未按公司制度完善相关报审手续、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落实合同中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不佩戴来访工作证的,有权拒绝接待。5工作流程及要求5.1 工程流程图5.25.3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5. 2.1对外来施工部门资质审查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
7、保障条件。5. 2.1.1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1)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2)承包商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施工作业的技能。(4)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具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5)施工承包商应有2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最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 2.1.2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1)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填写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参与施工的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登记表;4)法人委托书;5)
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相片一张;6)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8)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其使用许可证、最近一次复审报告复印件;9)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安全考核等方面内容;10)承包商最近两年事故档案。(2)评审程序。1)承包商资料经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签署本单位审查意见。2)安全管理人员将资料存档。5.2.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商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1)不能提供5.2.10.1条所述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与
9、事实不符的。(2)最近两年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5.2.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施工区,在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防火管理、安全检查、违范规定的处罚条款。5.2.3进行工程建设施工部门(外来维修人员),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5.2.4承包商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公司相关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5.2.5相关部门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危险作业区域内的
10、,公司安全人员应将区域内的危害因素,注意安全事项、防范的措施等内容如实告知相关方人员,防止事故发生。5.2.6施工过程中,公司有关部门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5.2.8承包商在施工期间有下列变动,必须告知公司的人事部,并重新签订安全协议。(1)企业注册名称变化的;(2)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变更的;(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的;(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变更的;(5)特种设备变更的。在工程施工期间有施工作业人员变更,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5.2.9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将终止施工合同,两年内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5.2.1
11、0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下列情况,将被勒令限期整改:(1)有5.2.12条所述的变更但没有按规定备案的;(2)工作人员不佩戴临时出入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机动车辆没有办理行驶证,没按规定路线行驶;(4)工作人员有违章行为的;(5)施工过程中发生未遂事件。5.2.11承包商所属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况,公司将对承包商进行考核,并扣罚安全承诺抵押金:(1)未按规定佩戴临时出入证的;(2)违章作业的;(3)违反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5.2.12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1)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作业票的工程项目,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
12、(系统)的检修、维护,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5.2.13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1)施工过程中,人事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2)人事部指定外包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3)项目所在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5.3临时工的安全管理5.3.1临时工的招收(1)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上。(2)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防碍从事该岗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3)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4)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5.3.2临时工安全管理(1)签订2年以下用工合同的临时工,不得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也不得分配到挂钩和大型零部件转件岗位。(2)
13、各所在部门、部室要对临时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3)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部门、部室要按规定标准发给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并教会使用方法和正确佩戴。(4)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部门、部室要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对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5)临时工必须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对违章临时工,企业和所在部门、部室有权予以教育和处罚,对严重违章以及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企业有权提前解除用工合同。5.4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1. 4.1学习、参观、检查、用户监制、咨询、评估、认证、实习人员进入公司的由接待部门到保位部办理进公司
14、手续,发给其安全须知卡,由接收者签字、并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5. 4.2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向其告知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陪同引领按指定路线行走。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6. 4.3对进入公司实习的学生,由人事部组织安全教育,告知实习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人事部对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7. 4.4外来实习、学习人员在公司内超过一周的,由接待部门到人事部签订安全合同,人事部或接待部门在其实习、学习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5. 4.5外来人员在公司内、部门内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像,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参观和逗留。5.5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的安全管理5. 5.1质量部要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应方安全资质档案,并按期审核其资质的有效性。6. 5.2特种产品包括:钢丝绳、化纤吊绳、吊链、电磁吊、吊索具、电焊钳、电焊帽、电焊手套、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各类气瓶、绝缘鞋、防杂鞋、安全带、防尘口罩、安全帽、危险化学品、油漆等。6相关记录安全管理协议书外来实习人员安全协议书相关方安全告知培训记录登记表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承包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承包商安全管理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