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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镇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规范学籍信息化管理(一)学校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学籍,统一使用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软件,以保证学生学籍信息的全县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指定专人配备专机管理学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做到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手续。学籍变动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有关书面材料要立卷存档,作为学籍审核中确认学生学籍
2、变动情况的依据。对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一定要及时变更其学籍信息,对确定已经辍学的学生,在变更其学籍信息的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三)使用管理软件,要认真填写学校信息和学生信息,必填字段务必不留空白,关键字段一定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编码采用主号和副号进行管理,主号采用学生学籍号,作为学生学籍管理的终身识别号,副号采用全省统一编号(学号)。义务教育阶段副号编码统一规定为18位。二、建立学籍审核制度(一)学籍审核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七-九年级学生。(二)学籍审核时间:以每年9月20日截止的各年级在籍学生人数为准,填写20XX20XX学年初在校学生统计表,上报审核。(三)将学生人数和新生
3、学籍审核工作与统计年报工作相结合。认真清理上学年中各年级学生变动情况的档案材料,并填写本学年在校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自审过程中对出现的流生问题,要认真分析、全面调查、摸清去向、逐级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动员流生复学的工作。辍学率应控制在1%以下,切实做好控流防辍工作。(四)学籍审核要求1、每年秋季开学后对本校的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信息和其他信息中各字段的准确、规范和完整。在校生数、毕业人数、招生数、学籍变动情况等各种学籍数据要保持一致。学籍审核中要特别关注:招生和毕业学生情况,上
4、学年休学与本学年复学情况,辍学情况,转学学生情况。防止辍学不登记、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不吻合,转学无手续,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不标注的情况发生。2、校长负责并指导相关工作,教导处具体落实,申报时做到相关资料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核查方便、档案齐全。三、建立学籍数据上报制度(一)上报时间每年9月30日为学校学籍管理数据上报时间点,上报本学年度的新生信息,包含:学校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简历信息等。10月初学校将审核后的数据上报到县教育局。对于学籍变动信息、成绩信息、评价信息、奖惩信息、毕业信息等应按照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报。(二)上报要求信息上报以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项
5、录入规范要求为准。1、学生信息:包含学生学籍号、地区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杜绝假学籍和重复学籍现象。学籍号和地区学号可以通过学校版系统自动生成,其中学籍号要求从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始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地区学号按义务教育阶段副号规则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地区学号编码规则以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编码规则为准。对于中途转入的省内学生(学区内、外)用原学籍号手动编排,省外(国外)学生用系统自动分配生成。2、学籍变动信息:包含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来源、变动去向、变动原因等信息,每学期开学后,使用管理系统的“学籍变动”功能,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处理,并上报
6、县教育局。(三)上报方式学校可通过网络或离线文件的方式(U盘、移动硬盘等)上报至县教育局。四、学籍管理(一)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市、县有关学籍管理文件精神,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级学额。严格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凡年满12周岁适龄儿童(以规定年份的8月31日之前出生为准)必须免试就近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和证明材料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