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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_演讲稿篇一: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今天能有幸与大家会萃一堂,我非常高兴,也非常之激动,也勾起了我不少的回顾。我告别中学己20个年头了,回想过去,记忆犹新,我非常留恋我的中学生涯,我同你们一样,在学校和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从一位中学生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感到自豪,同时也感慨万千。我和同学们一样要衷心地感谢培养我的学校、感谢教育我们的老师,借这个机会,请允许我说一句心理话:教育我们、哺育我们多年辛勤的园丁,你们辛苦了!同学们,今天,站在讲台上的我心情是异常的激动,我该讲点什么呢?我本想讲一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案例,来警示同学们应该怎么去遵守法
2、律,与在坐的老师们、同学们交流、沟通一下。可由于时间关系,由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和其他的领导老师来给大家讲我认为今天这种形式很好,在“五五”普法的今天,学校举行这样的普法教育是应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里我只想讲几句:第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责任,创建安全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冀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夸姣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通过今天的教育,让大家能从中悟出和把握住怎样去遵守法的道理,特殊是我们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中学生,因为你们还不很懂事、是最易冲动、最不稳定的年龄阶段,如果感情用事将
3、会带来不可估计的悲痛和懊悔。否则,自己会亲手毁掉自己的前程,会中止自己的人生,会失去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会将老师的哺育全都付之东流。第三、希冀你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更好地遵守法律,同时,请大家回去后向家人、朋友、邻居、亲戚多作宣传,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第四、我希翼同学们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遵纪守法,用良好道德来规范自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安定的环境和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望同学们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以德做人,最后,祝同学们在父母、在老师的关心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一帆风顺走向夸姣的未来。谢谢大家。各位老师、同学:你
4、们好!我是山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智健,今天能来到这里给各位同学进行法制知识的讲解,我感到由衷的高兴。今天我的讲座主题是“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我将环绕常见的几类青少年犯罪案件,与大家展开讨论,共同学习。希翼我的这个讲座能增强同学们法制观念,在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匡助,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首先,我想说的是,中学时代同学们的主要精力是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回馈自己的家庭、回馈社会。应当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犯罪的行为发生。但是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总有一些不良青年,作出过一些让他们自己都追悔末及的事情,在作出这些事时,他们
5、以为自己很仗义、很有力量、很不含糊,但实际上却给他们自己以及其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一些案例,告诉同学们这些错误的行为带来后果。以希翼对同学的学生生活带来一定的匡助。从大量真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情中来看,我们发现青少年犯罪的类型集中体现为团伙、暴力型犯罪、财产型犯罪、以及转化型犯罪等。下面我们先聊一聊团伙性、暴力型犯罪(1)团伙性犯罪。我为大家讲述一个真正的案例: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王在网吧上网,快到凌晨的时候,很疲惫,心情也不好,于是就坐到网吧的台阶上歇息,这时候他蓦地看到马路对面来了四五个年青人,走路摇摇晃晃还唱着歌。这几个人是在庆祝完朋友的生日后一起回家,小王看
6、到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就非常的生气,大声对他们说“你们吼什么吼!对方听到小王的喊声也不示弱,于是双方就开始争执,并且进行动手撕扯。在网吧跟小王一块上网的一个青年看到这个情形之后即将就开始打电话,鸠集那些时常顽耍的好朋友,很快,就从各个地方来了13个孩子,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之后便把那几个年轻人打了。其中2人重伤,2人轻伤。正是因为这样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这13个孩子均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对他们进行了开庭审判,今年年初,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罪行最重的一个孩子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这就意味着这个孩子将在牢狱中度过五个春秋。这个案件充分体现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团伙性特点。目前团伙性
7、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特殊是聚众斗殴的行为特殊严重,一哄而上、不计后果、手段残忍,打完就跑,彻底符合本案中这13个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性质。那末,他们为什么会团伙作案呢?因为他们年纪小,社会经验尚浅,还没有足够的胆量去独自犯罪,所以通常会鸠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小团伙,建立相互支撑,相互依靠的心理。虽然团伙看上去似乎有点实力,但为了逞一时之威风,付出的代价都是非常的高。法律上的团伙普通分为三种类形,普通团伙:志趣相投的人会萃在一起,相对成员比较稳定,但又比较分散,没有具体的行为方向。二、有组织的团伙:有分工。三、涉黑类的。黑社会组织会把普通的团伙,有组织的团伙作为他们的培养目标、网罗的重点,逐渐
8、走向更高级的犯罪。还有一些团伙的构成具有不确定性,比如你被欺负了,告诉团伙成员去教训教训欺负你的人,但是帮忙的人可能把这个人打残了、打死了,打死、打残的后果谁来承担呢?并非谁打谁独自承担,尽管你未动手,但你去组织、召集了这些打架的人,在这个案件中是主犯,所以要对这个事态的后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未成年人不要动辄找别人打架,也不要帮别人打架,否则,在无意识中,将会面临牢狱之灾,可见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惨重的。(2)暴力型犯罪。造成暴力性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生理原因、家庭原因、社会原因。从生理上分析,一个人一辈子中最暴力的年龄段是18岁摆布,到了青春期,本身精力很旺盛,俗称年轻气盛,而且具备
9、了一定的体力、智力,所以对社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危(Wei)险,这是人的一辈子中最需要节制的时候,这是我们人的生理原因导致的。还有一个是家庭原因,比如错误的家庭教育、家庭本身存在暴力等。现在的家庭大多都是独生子,家长很宠爱。我曾经见过一个少年犯,他曾经跟我说:“老师,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应告诉我,谁打你你就狠狠的打他”。于是他向来信奉着这个观念,所以他从小就因为打架进了少管所。这是对孩子错误教育造成的不良后果。此外,家庭中本身存在的暴力,会给孩子们造成以暴制暴的观念。东北一个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孩子15岁,他的父亲喝了酒就开始打老婆、孩子。有一天他回到家后看到父亲正在打他妹妹,于是他拿起刀把父亲
10、杀了。这就是家庭因素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还有一个就是社会因素,在社会因素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暴力文化。从影视作品、书籍、网络、网络游戏,都大量充斥着暴力的画面、场景。心理学家做过研究,当我们第一次面对暴力场面、暴力行为、暴力言论的时候,人们的心理反应是什么呢?是恐怖。当暴力的东西再继续的深化,被他接触到的时候,他的心理就会发生变化,他再也不恐怖,而是兴奋、激动。当他继续接触的时候,他再也不兴奋、激动,而是麻木。不少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有个案例就是讲的这种情形,说有2个孩子把1个孩子打伤了,他们怕父母、老师知道,硬是把这个孩子给活埋了,手段非常残忍。还有大家知道的徐立杀母案
11、,一鲫头下去把他的母亲杀死了,他居然能心情平静地坐在考场里考试。此外还有一起案件中一个H岁的小男孩他把母亲杀死以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讯问,在11个小时内,警察一遍遍地问他,而他编出各种谎言,连警察和他的父亲都没有看出他对杀母之后所表现出的恐怖、惊慌,表现异常的镇定,这让警察都感到非常的诧异,这么小的年龄,怎么对生命竞持这样一种漠然的态度!?这是他们在不停地、大量的接触这些暴力的东西所造成的,其实,这是一种彻底畸形的心态。从这个层面上可以折射出许多人对生命不尊重、冷漠。为什么我们教育大家要有爱心,要懂得感恩,并非说要求我们要有多么高尚的品格,只是要求我们有一些朴素的情感,就是对生命的尊重,一种对
12、生命的本能的尊重和关爱。那末,怎么来节制因为年轻而带来的一些暴力的冲动呢?首先要拒绝暴力,不去主动地涉猎这些暴力,第二,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修养。把做得到的事情视为一种责任,把没有做到的事情视为一种亏欠,把得到的东西视为当成一种恩赐,把得不到的东西当成一种本分。(3)在暴力型犯罪中,给大家穿插一个法律知识,那就是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打架是我们时常在工作中听到青少年说的一个词,也是一个存在于不少同学们脑子里的非常严重的误区,比如:“我为什么要打他呢?是因为他先打得我,因为是他先打我所以我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不用承担法律后果。”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青少年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误区。法律上对正当防
13、卫的合用有着相当严格的界定,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正当防止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干实施正当防卫。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殊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此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止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的同时才干采取防卫行为。特别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
14、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者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3)正当防止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本人进行的防卫。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者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4)正当防止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还没有开始或者已经住手的不法侵害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他先打你,你再找人来打他的情况下并非正当防卫,他打过你,你再去打他的时候已是一种新的侵害了,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而实施的
15、防卫。这种心态特殊是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这样造成的伤害,是不会按照正当防卫来处理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我们抓住一个小偷,我们是不是可以对他肆意的进行殴?显然是不可以。人的生命是不允许收到任何不法侵害的。因为他偷了东西之后可以由公安部门,可以由法院对他进行法律的制裁,但任何一个人都无权侵害他的身体。包括在学校也是这样的,当我们在看到一些孩子在违反有校规校纪的行为时我们可以制止,我们可以向学校的相关老师和领导来反映。但是我们绝对不能以自己的暴力以自己的行为来制裁他,来打这个孩子,这些都是不允许的。二、财产型犯罪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在长治市发生的一起血案,一对59岁的老夫妇惨死在家中,侦查人员进行了摸排,就
16、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了一个16岁,名叫李毅的小伙子身上。然后对他家进行了袭击的搜查,在搜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带有血迹的鞋子,带有血迹的锤子,经过血型的比对,确定就是受害人的血型。所以就对他进行了讯问,李毅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李毅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呢?家里经济比较宽裕的,有时候他比较大手大脚,时常拿着钱请同学们唱歌啊,吃饭啊,后来他的爷爷去世了,家里的经济浮现了一定的艰难,他没有办法在阔绰起来了。因此他就想到了偷窃,最初是把学校老师的办公室撬开偷东西,但是偷盗的东西不多,很偶然的一次机会他来到了这对老夫妻的住所,他们是他远方的亲戚,他看到了老头把刚开的工资给了老婆,于是萌生了偷窃该老头家的想法。他选择了一天,惟独老夫妻在家的时候,就潜伏到老两口家里,等到夜深人静时出来偷东西,结果偷窃过程中的动静惊动了老两口,老两口醒来后,与李毅发生了争执,李毅为了为了达到获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他用随身带的刀把老两口杀死了,然后盗走一千块钱。可以说一千块钱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