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调查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投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调查 精品.doc(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调查近日,我院在对某建设工程招投标监控的过程中,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时有“潜规则”问题的发生,容易诱发职务犯罪。为了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及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科学的、规范的、健康的、有序的向前发展,我们针对当前本市建筑市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可研性调查。 一、 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1.招投标机构设置问题随着本地经济的迅猛发展,政府各类投资的逐年加大,大型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规模的增加,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管理中心势在必行!现行的招投标运行机构(各行业招办、建委所属的招办等)相互重叠,运行中相互间有很多矛盾难以统一协调的地方
2、,例如:“多网”发布公告,“多部门”审查招标文件,“多库”抽取专家等问题。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重复劳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建设单位工作不畅、专家的评标时间发生冲突等增加了招投标工作运行过程中的“风险”。2、专家库的设定与评标专家的抽取问题由于各行办(包括建委下设的招办)招办的存在,专家库存在“多库”问题,管理上不能够做到严格保密,甚至有些专家的个人信息会严重泄露出去,这样,在招投标工作运行过程中无疑会产生“人为因素”。因此,不能够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家库的安全问题不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在抽取专家问题上同样存在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例如:抽取专家的方式方法不科学、不严谨,甚至存在随机抽取
3、过程当中的“电脑程序操作默认”问题,这样就会造成投标人有隙可钻,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人为的封锁与掌控,招投标工作运行过程中有失公开、公平、公正,会给整个招投标工作带来不应有的干扰与失衡。因此,专家库的设定及评标专家的抽取问题至关重要,也是一个不容我们忽视的并且亟需解决的问题。3、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问题在招投标运行过程中,一些个别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了争得项目的中介代理,充当建设单位的“代言人”。这些代理机构基本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会利用一些法律、法规还尚存的漏洞进行趋于合理的操作。如:帮助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制定过程中出谋划策,在参加专家抽取及接送专家过程中,做一些“小动作”,有的招标
4、代理机构顺从建设方意愿,不按相关规定和正常程序来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甚至是一些投标人不惜花重金贿赂代理公司帮其违法操作等等。4、招标代理公司与招办及监管部门存在衔接不严密问题招标代理公司在专家评标结束之后与招办和监管部门在评标文书封存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脱管”问题,一些原始的评分表报封存过程中有漏洞和隐患存在,很容易造成相互之间责怪、猜疑等问题的发生,原始评分表报没有足够的“硬件”进行佐证。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相对滞后。二、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1、应当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建议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宏观考虑整合现有的行业招办,尽快成立本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由市政府管辖的招标管理中心统
5、一管理。这样可以避免很多行办与政府招标管理中心之间的矛盾,降低招投标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安全,更有利于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2、应当严格按保密制度设置专家库,专家库应设置在政府机构内,应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多个专家库,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3、专家抽取办法应进行强化和改革,应采用“两次倍数”抽取的方法来确定专家,一是先采取随机倍数抽取的方法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到场,二是专家到场后再从倍数抽取的专家中确定参加评标的专家,这种抽取专家的方式方法可以规避一些人为因素,降低“潜规则”问题发生的几率,确保抽取专家的客观公正及公平诚信度。4、应设置监控、监管人员现场答
6、疑室,设置现场答疑室的目的在于对招投标现场发生的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发生,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5、检察机关监控关口应当前移,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贿档案查询应在建设部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开始代理之日起,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单位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请查询,真正做到早防、实防,形成一种用法律、法规来制约的高压态势。6、应建立专家约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检察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在专家库中随机(也可以任意挑选专家)抽取专家,与专家进行约谈,约谈的目的在于对专家进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强化专家的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7、应适
7、时更新或调整专家数据库,在现有专家基数上适当增加各行业的、各方面的专家数量,对专家也要引用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标过程中不负责任的、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专家坚决予以清除,真正做到优胜劣汰。要对“电脑程序操作默认”进行及时升级,以此制约人为因素的存在,使专家评标工作真实可信,能够客观公正。8、应为专家库中的所有专家刻制专用印章,目的是为了在专家评标过程当中发生文字或数据更改时加盖印章加以佐证,避免发生一些相互推卸责任或相关数据不真实问题,所有评分表报中均应加盖评审专家专用印章,印章应由专家个人保存。9、应设配备专用车辆接专家进场,尤其是去外埠接评标专家,不配备专用车辆,专家分散,难免存在漏洞,通常情况下很难监管。配备专车的目的就在于:一是可以防止专家进场途中发生人为因素,二是尽可能预防泄密现象的发生,专家集中等候地点应在随机抽取专家后由监督部门立刻通知被随机抽取的专家,接专家进场整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应派员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