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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与展望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郑捷 黄鹤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尤其是建筑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与监督向深层次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招标代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也有了一个更明确的法律界限,它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招标代理机构成熟的催化剂,2000年将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逐渐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从缺乏竞争到竞争激烈的分水岭。本文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过程与未来前景谈
2、点粗浅的认识,以共同探讨,促进招标代理机构的成熟与发展。 一、建筑业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 建筑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别于其它行业的代理咨询机构。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这说明招标代理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业资格。第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工程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
3、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组织工作复杂。招标代理机构专门从事招标投标代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招标经验方面应具有相当的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入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和特点 工程建设的招标行为,说到底是一种招标人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代理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在法律上是委
4、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代理权是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基础,代理权限范围即是招标代理机构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招标活动的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一般业务范围有: 1、招标活动全过程的发标、开标、组织评标、定标工作。 2、代理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一般工作内容有: 1、协助甲方择优考查选定参加投标的施工队伍。 2、协助甲方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并报招标机构审查。 3、组织工程施工图纸的技术答疑,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4、组织投标队伍现场技术考察。 5、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标底的编制); 6、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 7、负责邀请技术专家,成立评标组织机构。 8、组织并主
5、持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9、负责解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权限范围的法律意义在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招标活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的情况下任何所为都不是代理行为,其所造成的后果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即使这样,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的损失,仍然要负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行为,招标代理过程本身就是法律实施过程,代理者应根据工程招标有关规定,从委托方的利益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事代理业务。这就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要有丰富的经济、技术、法律等
6、专业知识,高水准、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不能一味追求招标人自身的利益而违反法律和损害投标人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从事该项工作所必须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很显然,这必须是一个有营业执照的合法的组织机构,也就是一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那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特点: 1、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性的企业组织; 2、是一个以服务与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3、作为第三产业,应具备智能型、先进性、专业性的科学的服务特征。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素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7、: 首先,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工程建设专业领域里的专家级人才(其中包括规划、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因为招标代理机构不仅仅要为招标人代理招标活动,而且要为招标人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综合咨询服务。我们很难想象,没有工程建设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能够搞好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第二,工程建设方面的人才同时还应该是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这样才能为招标人在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方面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 第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专业活动,它除了要遵循一般性的法律法规外(如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还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8、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如此广泛的法律专业知识,必须具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四,必须具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 计算机技术已经普及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方面的应用也不例外。但是工程招标代理方面绝不仅仅是编制招标文件、开标时用投影仪。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的的客户、评委以及招标全过程均可用计算机来管理,而且能大大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招标过程的科学性和招标代理管理水平的先进性。目前,招标代理工程应用的计算机管理项目主要有:客户管理,数据库分析、查询、报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往来函件等,主要应用软件有:Windows NT
9、 XO平台、Excel2000、Access2000、Visual Bisic6.0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最急需的就是既懂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又懂法律并具备三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复合型人才。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社会环境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供需矛盾 由于工程招标代理起步较晚,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需要的市场未形成,建设单位对工程招标的认识还存在差距,规模较大的招标人有的当然有能力自己进行招标活动,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招标人来说,建设工程项目少,单独组建一个招标班子,既有实力方面的问题,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对于这一部分招标人正视自身条件,借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活动,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
10、择。另外,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但是,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还是有义务和责任正确引导招标代理的供需关系,疏通梗阻,积极培育市场成熟,节约社会资源,使招标投标活动更加专业化和法制化。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内涵和处延 招标代理机构的内涵应该是在招标人授权的范围内从事招标活动,其主要内容是: 1、代理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2、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概)算; 3、解释招标文件内容以及解答工程招标投标事宜;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等。 目前存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大致上都是如此。但是,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不仅仅具有完整的程序,环
11、节多,专业性强的特点,而且招标工作是工程建筑过程的先导,在整个工程建筑过程中处于龙头地位,工程建筑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合同的订立与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都与工程的招标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外延也十分广泛。比如:为招标人咨询工程造价,工程预(结、概)算、工程结算审计等。 (三)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意义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人才、技术力量和招标经验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国际上一些大型的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通常是由专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来进行招标。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代理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比如一些起步较早的设备成套公司、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国际招标公
12、司、公路建设招标公司,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起步较晚,其成熟程度和规模要比上述一些专业化代理机构稍嫌逊色。但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于其市场的特殊性,专业的唯一性,借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其发展势头却甚为猛烈。另外,几年来,经过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者们的不懈努力,也使工程建筑方面的招标质量和招标效益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社会定位与自身价值的定位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社会定位与自身价值定位是否恰当,是其自身发展的基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时间尚短,中介服务,尤其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市
13、场机构尚不成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自身亦不会很完善,远没有达到市场经济的需要。这除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需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素质外,社会有关管理部门亦当加强引导,规范管理,以促使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的成熟与完善。 目前,大的建设单位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完成招标工作。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招标人来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建立专业的班子进行招标工作。前文讲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于其专业特点,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保证招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对减少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消除腐败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减少了大量的招标人重复设置招标班子造成的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 五、招标代理
14、机构的发展与现状 前文曾谈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产生和发展相对滞后于机电设备招标、国际招标以及公路建设招标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和壮大,只是近几年的事情。近期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 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制度滞后。 自于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实施,到现在为止,工程招标代理方面的配套制度没有出台,致使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仍然在无序状态中竞争,大有自生自灭的趋势。 第二、社会认识的滞后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是一种有偿服务。招标人往往从自身认识水平出发,认为自己搞建设工程项目,为什么还要出钱让你代理?产生了经济和权利
15、双重损失的错觉。这同时也反映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宣传力度不够,依赖性太强。 第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滞后 新生事物的出现,总会经历一个由产生、发展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定位并不是十分准确。到目前为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物质准备到心理准备都还不是很充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还不是很强,法制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自身建设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均有不同程度的滞后。 六、未来前景展望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建筑业市场经济完善的重要标志,它在工程招标、工程专业技术咨询、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它以严格的管理,超前的意识,科学的运作,规范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建筑业市场经济化的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明确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和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