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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制发了关于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背景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发布)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清远市“万亩千亿级”制造业大平台建设,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
2、服务我市大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二、修订的内容调整名册管理范围:将办法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是指年度缴纳税额达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清远市税务局“)服务管理标准的企业集团和单户企业,以及清远市税务局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修订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是指年度缴纳税额达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清远市税务局“)服务管理标准的企业集团和单户企业,以及清远市税务局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额达到服务管理标准的行业龙头企业和政府重点关注企业”。较原管理范围扩充了上市后备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额达到服务管理标准的行业龙头企业和政府重点关注企业。三、施行日期本公告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