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_12重大煤层爆炸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_12重大煤层爆炸等.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晋能安监函(2019)98号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层爆炸等四起煤矿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各市公司、晋神能源公司、能源投资公司、王家岭公司、晋银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层爆炸等四起煤矿事故的警示通报(晋安办发(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并落实好以下工作安排。一、各二级公司要立即对通知进行传达,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要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两
2、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体检”工作的通知、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不放心矿井安全监管的通知、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不放心矿井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二、各二级公司、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及安全“体检”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对重点、不放心矿(厂、站)要落实包保责任,严格专人进行盯守,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三、集团各督查组和各安全挂牌组要对二级公司、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安全检查组织不力、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各级企业真正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抄送:集团公司领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