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395974 上传时间:2023-10-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南昌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综合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遵循全面客观、公开公平、科学量化、鼓励创新的原则,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基地在推动促进产业融合、优化要素建设、服务民生工程、内外贸一体化等方面创新发展。第三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分为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南昌市直播

2、电商示范基地。其中,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须为在南昌市依法注册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销售业务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本地生活等服务产品的企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运维、数据、信用、咨询、培训I、物流、快递运输、金融支付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的企业;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南昌市直播电商示范基地须在南昌市范围内,基地的运营单位须为南昌市注册的单位。第四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有效期为两年,第一年开展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评选,并确认当年的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第二年针对上一年获

3、评的项目单位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再确认为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如项目单位放弃参与复评或者未被确认的将不再是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认定条件。(一)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示范企业须为注册地在南昌的独立法人企业(控股公司不得与其下属公司同时申报,同一法人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属于下列示范类型之一,经营电子商务相关业务。1.网上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零售业务的企业,且企业员工总数在20人(含)以上,年度网络零售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30%;(2)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且较上一

4、年度增幅超过20%;(3) 1亿元(含)至5亿元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5%;(4) 5亿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1虬2 .网上批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且企业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在IOOoO万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企业员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上。3 .网络化服务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教育、餐饮、医疗、文娱、旅游、票务等服务产品的企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30%,员工总数在25人(含)以上。4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运维、培训、物流快递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

5、)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5%,员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上。其中,物流类的年度营业收入须在20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5%,员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上。5 .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的企业,企业全年服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含),平台订单量2万单以上,且电子商务交易和平台订单量较上一年度增幅在10%以上,员工总数在50人以上(含)。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所运营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分类标准为:网上零售类型的在2亿元(含)以上、网上批发类型的在10亿元(含)以上、网络化服务类型的1亿元(含)以上。网上零售企业、网上批发企业、网络化服务企业和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

6、须已开通自营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2周年以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须开展电商业务2周年以上(申报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是独立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二)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基地应在南昌市范围内,基地的运营单位须为南昌市注册的单位。1 .具备一定集聚能力。基地用于电子商务相关的总体办公面积5000Itf(含)以上,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占入驻企业比例不少于60%,且不少于30家。2 .配套服务基本完善。基地已正式投入运营2年以上,明确统一的

7、运营方和服务人员;业务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训I、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较为完善,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保障和服务。3 .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电子商务与当地优势产业结合度较高,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能发挥积极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专利拥有量居所在地区前列,具有开拓市场、营销和帮助中小企业制定电商发展模式的能力。4 .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基地对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发展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高于上一年度。基地年度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3亿元(含)以上、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0%(含)以上,或网络零售额达5000万元(

8、含)以上、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25%(含)以上。(三)南昌市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申报南昌市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的基地应在南昌市范围内,基地的运营单位须为在南昌市注册的单位。1项目已建成并正式运营,概念性、规划性或未建设的项目不予受理。2 .拥有基于地方特色产业集群、面向企业使用和服务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直播间。3 .拥有专业稳定的业务团队,有稳定的直播电商产业链合作伙伴,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理权责清晰,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建筑面积IOOOn12(含)以上,入驻的电商直播相关企业不少于10家,直播间不少于10间,签约主播不少于10人且每名主播的粉丝数量超过10万(含),基地年度整体直播销售额达5000万

9、元(含)以上。(四)通用标准除上述条件外,申报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单位还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规范(SB/T11112-2015)电子商务商品营销运营规范(SB/T10469-2013)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SB/T11132-2015)等标准,合法经营。2 .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

10、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3 .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商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4 .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有创新、有特色,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富有成长性。5 .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新创业。6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行业交流建设,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对南昌市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7 .定期向市商务局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业务统

11、计报表和资料。第三章申报认定程序第六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组织申报认定程序。(一)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1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申报书;2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申报表;3 .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评价体系佐证材料;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二)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推荐给市商务局。(S)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复评,对符合标准的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提出拟评定名单。(四)市商务局对拟评定的“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

12、个工作日)。(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商务局正式行文公布认定为“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第四章注意事项第七条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资格:(一)报送的材料中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二)违反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三)申报主体有失信行为的;(四)不配合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经验总结交流不积极等影响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五)不符合本规范其他要求和条件的。第八条示范企业发生更名或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的,应及时向市商务局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创建规范由南昌市商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创建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原创建规范与本创建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