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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万科工程部标准工作程序文件文件编号:G-JSA-1/2标题: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发放日期:99.5.5版本:B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1、目的:上海公司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系统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并要求工程系统的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达到完善制度,健全制度的目的。2、范围:2.1小区住宅的全部单体及总体的建筑安装工程。2.2除小区住宅单体及总体建安工程以外,内部结算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10%送审,50-100万元的工程项目
2、抽取50%送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0%送审。2.3对审计单位的选择和签约:2.3.1选择对象具有上海市甲级工程造价资质的机构。(见附件)2.3.2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商定提出初步选取审价机构名单,并由预算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条款的拟定和签约。2.3.3委托审计工作,须以合同形式进行,审批程序是:预算部牵头,财务部监督3分管副总3总经理。3、工作职责:按已拟定的工作程序认真操作,提高业务水平。4、程序:4.1零星工程结算送审的项目由财务部负责任意抽取。4.2计划预算部按公司原定结算审核程序工作,结算工作完成后,同财务部任意抽取一至两家具有上海市甲级资质的机构,由预算部把整套结算资料、竣工
3、图送交审价机构,移交资料时须附资料清单,并做好签收登记。4.2.1结算资料中包括: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结算备忘。4. 2.1.1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a.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鉴证单、价格凭证等;b.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如发生变化,可作调整,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c.甲方与上海万科工程部标准工作程序文件文件编号:G-JSA-2/2标题: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发放日期:99.5.5版本:B审价单位执行市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乐则两种取费标准引起的差额由施工单位承担。4.2. 12
4、结算备忘:甲、乙双方初审时审核情况,有争议的问题以及要求重点审核的项目的说明。4.3在送审期间,预算部和财务部一起参加审计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4.4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4.4.1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4.4.2在施工单位认可后,由预算部主办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复核确认,再将结算资料与审定单上报分管副总复核、确认,最后上报林总。4.4.3经林总认可的审定单盖章后,送审计事务所盖章签字。4.4.4甲、乙及审计三方确认后,则审计结果生效。4.5审计结果生效后,审计结果、整套结算资料返回计划预算部存档,做好退还签收手续。5、送审周期:5.1预算部内部审核结束后10
5、天内送审,审价单位审核周期为一个月,审核完毕,三方盖章后进行甲供材料等预算外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完成后10天内付款。6、评审工作:6.1计划预算部将会同财务部有选择地对审核个案进行业务评审,以求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准。审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操作。如财务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事后可随时通过审价单位进行核实和了解情况。7、支持工作:7.1因结算审核工作牵涉到工程、预算、设计等专业部门,必要时将组织各专业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支持。8、此程序文件应发放陈总、吴健勇、童传友、预算部全体、物业公司、财务部。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2、若认为本文件有
6、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上海万科工程部标准工作程序文件文件编号:G-JSA-3/2标题: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发放日期:99.5.5版本:B附件:上海市二十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1 .上海建设物业经济所2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3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中心4 .上海市政审价事务所5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公司6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7 .上海建设财务监理有限公司8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9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10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1 .上海华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2 .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13 .上海功成建设顾问有限公司14 .上海惠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 .上海银信建设工程咨询中心16 .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17 .上海杨浦审计事务所18 .上海万隆审计事务所19 .上海浦东审计师事务所20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