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青岛VTS用户指南2011030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5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青岛VTS用户指南20110301.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发布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0年第5号)为维护青岛水域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发布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并定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原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同时废止。凡航行于适用水域的相关船舶必须严格遵守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特此公告。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主题词:船舶航行管制规定公告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参考海图:中文版海图,图号为:12339x12351x30501、30502(WGS84)。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由分道通航制、警戒区和沿岸通航带组成。1分道通
2、航制分道通航制由分隔线、边界线、通航分道组成。1.1 第1分道通航制1.1.1 分隔线36o01,27.9nN,120o19,14.5Eo1.1.2 边界线第1分道通航制的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02,10.9nN,120o16,59.8,E;36o01,47.4oN,120o19,19.9Eo第1分道通航制的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0133.0,1N,120o17,05.7,E;36Oro83N,120o19,08.9mEo1.1.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西侧宽度为0.30海里,东侧宽度为0.33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1.89海里
3、,主交通流向为282。IrOO(真航向)。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西侧宽度为0.30海里,东侧宽度为0.33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1.77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031500(真航向)。1.2 第2分道通航制1.2.1 分隔线第2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r14.7N,120o20,26.5,E;36o0030.8,N,120o24,25.1,Eo第2分道通航制的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0135.2nN,120o20,32.1E;360055.N,120o24,31.2,Eo第2分道通航制的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00,54.1,1N
4、,120o20,20.8,E;36o00,06.6mN,120o24,18.9Eo1.2.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西侧宽度为035海里,东侧宽度为0.41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3.30海里,主交通流向为282。1100(真航向)。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西侧宽度为0.35海里,东侧宽度为0.41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3.30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031500(真航向)。13第3分道通航制13.1 分隔线北分隔线:吃水15米以上(含15米)船舶通航分道与吃水15米以下船舶进港通航分道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
5、6o00,11.3,1N,120o26,51.0E;355925.2N,120o31,02.0,Eo南分隔线:吃水15米以上(含15米)船舶通航分道与吃水15米以下船舶出港通航分道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5o59,11.4oN,120o30,58.1Eo13.2 边界线第3分道通航制的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6o0037.8oN,120o26,57.7,E;36o00,07.6oN,120o31,13.8oEo第3分道通航制的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连线:35o5930.9,N,120o26,40.7,E;3558292N,120o30,46.4Eo13.3通航分道吃水15米以上(含15米)船
6、舶通航分道为南分隔线与北分隔线之间的水域,通航分道的宽度为0.24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3.4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283o00100w(真航向)o吃水15米以下船舶进港通航分道为北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通航分道的西侧宽度为0.45海里,东侧宽度为0.72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3.49海里,主交通流向为280。4600(真航向)。吃水15米以下船舶出港通航分道为南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西侧宽度为045海里,东侧宽度为0.72海里,通航分道的中心线长度为3.4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05o14,00(真航向)。2警戒区2.1 第1警戒区第1警戒区以36o0
7、1,48.3,N,120o16,25.7,/E的地理位置为圆心,半径0.6海里的圆形与第1分道通航制相连接的水域。第1警戒区内设置虚拟航标1座,地理位置为36Or55.7N,120o16,42.7Eo2.2 第2警戒区第2警戒区的地理位置为以下四点连线之间的水域:36o01,47.4,1N,120o19,19.9E;36。Oro8.3N,120o19,08.9,E;36o00,54.1,1N,120o20,20.8,E;36o0135.2,1N,120o20,32.1,Eo警戒区中心线的长度为1.00海里,西侧宽度为0.66海里,东侧宽度为0.70海里。2.3 第3警戒区第3警戒区的地理位置为
8、以下四点连线之间的水域:36o00,55.1,1N,120o24,31.2,E;360006.6N,120o24,18.9,E;35o5930.9nN,120o26,40.7,E;36o0037.8,N,120o26,57.7,Eo警戒区中心线的长度为2.00海里,西侧宽度为0.82海里,东侧宽度为1.14海里。3沿岸通航带3.1 北沿岸通航带北沿岸通航带为团岛嘴(36。02388N,120o16,54.7hE)、第1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西北端点(360210.9N,120o16,59.81/E)、第1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东北端点(36o01,47.4hN,120o19,19.9E)、汇泉角(36
9、02388N,12020078E)依次连线与团岛嘴、汇泉角之间的岸线围成的水域。3.2 南沿岸通航带南沿岸通航带为脚子石嘴(36。0058.7N,120o17,10.9mE)、第1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西南端点(36o0133.01,N,120o17,05.7E)、第1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东南端点(36o01,08.3oN,120o19,08.9,E)、象嘴(36o00,40.7oN,12018229E)依次连线与脚子石嘴、象嘴之间的岸线围成的水域。4特别规定4.1 由第1警戒区虚拟航标北侧水域进入第1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和从第1分道通航制驶出进入第1警戒区虚拟航标南侧水域的船舶须从虚拟航标西侧通过,并
10、应特别谨慎驾驶。4.2 使用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的船舶应值守VHFO8频道。4.3 吃水15米以下的船舶应在第2警戒区内上下引航员;吃水15米以上(含15米)的船舶应在正横小公岛处上下引航员。4.4 船长50米以上(含50米)的船舶应按规定在各自的通航分道内航行;其他船舶应在通航分道以外的可航水域航行。未经青岛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同意,禁止吃水15米以下的船舶使用吃水15米以上(含15米)船舶通航分道。4.5 在第1分道通航制水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将船速控制在每小时12海里以内。4.6 第1分道通航制水域内禁止船舶追越。4.7 使用本定线制水域的船舶不应穿越分隔线,如须穿越,应事先向青岛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11、*艮告,经批准后,方可穿越。4.8 警戒区、通航分道及其端部的附近水域禁止船舶锚泊、捕捞和养殖;在本船舶定线制水域内从事其他作业,须经主管机关批准。4.9 使用本定线制水域航行的船舶,不免除其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4.10 对不遵守本定线制的船舶,由主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船舶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4.11 本定线制自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原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同时废止。青岛VTS用户指南2010-01-011青岛VTS中心的信息102VTS服务101.1 1服务对象101.2 VTS区域101.3 服务内容111.4 工作时间111.5 工作语言11
12、3VHF公共频道114船舶报告125航路规则136引航员登(离)轮点137有关规定148安全责任149.青岛VTS服务区域示意图151青岛VTS中心的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通信地址:青岛市巫峡路21号海事大厦邮政编码:266002图文传真:86-532-82680919联系电话:86-532-866712718667127282826589海上遇险报警专用电话:86-532-12395电子信箱:vtsqdqdvts2 VTS服务2.1 服务对象船长50米及以上船舶及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船舶。2.2 2VTS区域青岛水域船舶报告制规定的报告线以内水域,但以下水域雷达不能
13、有效覆盖:(1)港池水域及码头前沿水域(2)小岔湾和薛家岛湾水域(3)胶州湾大桥以北水域2.3 服务内容青岛VTS中心可为船舶提供信息服务、助航服务和交通组织服务。2.4 工作时间北京时间OOoo-2400时2.5 工作语言汉语普通话,英语3 VHF公共频道呼号VHF频道青岛交管中心08青岛引航站09青岛海岸电台16报告类别报告时间或报告位置报告内容进港报告1外国籍船舶正横朝连岛时2 ,抵达大公岛、小公岛连线时3 .抵达竹岔岛东侧连岛灯桩为基点的东、西方向延伸线4 .正横团岛灯塔时(配备AIS的船舶免除)5 .靠妥码头后1 .船名及呼号2 .报告时的位置3 .船舶吃水(首次报告时)4 .VTS
14、中心要求的其他信息出港报告1.驶离码头前2,正横团岛灯塔时(配备AIS的船舶免除)3 .驶离大公岛、小公岛连线时4 .驶离竹岔岛东侧连岛灯桩为基点的东、西方向延伸线1 .船名及呼号2 .报告时的位置3 .目的港4 .VTS中心要求的其他信息锚泊报告1.锚泊后2.起锚前1 .船名及呼号2 .报告时的位置3 .VTS中心要求的其他信息特殊报告1 .发生海上交通事故2 .导致或发现助航标志异常3 .发现碍航物4 .发生污染事故或发现海域污染5 .船舶失控6 .其他紧急或异常情况1 .船名及呼号2 .报告事项的内容3 .VTS中心要求的其他信息1.1 1船长50米及以上的船舶应在通航分道内航行;其他船舶应在通航分道以外的可航水域航行。1.2 青岛港船舶定线制第1通航分道水域区内航行的船舶,航速应低于10节,并且禁止追越。1.3 由第1警戒区虚拟航标北侧水域进入第1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和从第1分道通航制驶出进入第1警戒区虚拟航标南侧水域的船舶须从虚拟航标西侧通过,并应特别谨慎驾驶。1.4 胶州湾内有水上飞机起降时,相关船舶应沿预备航线航行:3604,.300N,12015.650E和3602550N,12015,.250E两点连线,航向190010o1.5 未经批准,禁止外国籍船舶进入青岛港第四线。6引航员登(离)轮点6.1 吃水15米以下的船舶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