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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B.EPUBOKEMC.PMC.CM.DB.PMA都是指什么样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一、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1d)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1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优点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工程项目要经过
2、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即“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x施工(COnStrUCtiOn)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时候,业主在招标和订立合同时以总价合同为基础,选择EPC的总承包商,EPC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总成本负责,它可以自行设计或选择一家设计公司进行技术设计,然后采取招标的形式选择分包商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亦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完成大部分的设计和施工工作,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质是指设
3、计施工一体化(即D+B),就是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优点1)EPC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EPC模式给承包商的主动经营带来机会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因为承包商需承担更多的风险责任。2)业主易于管理项目。因全部设计和工程的实施,以至于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皆由承包商承担,因此对业主来说管理相对简单,极大地减少了业主的工作量。3)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不需要对设计和施工分别招标,减少了招标的费用且使业主方管理和协调的工作大大的减少;4)由于设计和施工是一家单位,就可以进行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工程变更也会相应减少许多,工期较短。缺点1)业主权力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4、EPC承包商有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工作的自由,而业主只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进行干预。2)承包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如果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不细致,可能会影响项目预期的质量。三、建造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OT)即建造一运营一移交方式(Bui1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方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协议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优点不增加东道主国家外债负担,又可解决
5、基础设施不足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缺点项目发起人必须具备很强的经济实力(大财团),资格预审及招投标程序复杂。四、建设-转让模式(BT)即Bui1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现在也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优点将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可以解决政府在某专业领域经验不足、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缺点1)项目建设费用过大。2)融资监管难度大。3)BT项目的分
6、包情况严重。4)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五、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即Energy-Management-COntraCt(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I、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优点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
7、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缺点1)节能服务公司因为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风险,一些用能企业以各种理由故意延迟支付甚至不支付节能分享利润,打击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2)由于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对项目节能量进行评估,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效果说法不一,并缺乏节能服务标准,会导致在支付费用的时候就容易产生相互扯皮的情况。*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PMC即ProjectManagementConsu1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
8、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3、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4、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1、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
9、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3、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ConstructionManagement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
10、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1、代理型C
11、MCAgencyw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2、风险型CMCAt-Riskw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3、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
12、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设计建造(DB)模式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AndBui1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o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0是在
13、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
14、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PMA模式是一种项目管理服务,PMA承包商仅仅是替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接近于零,但回报也低。PMA的本质是提供服务,不承包最大概算,为“咨询型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