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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和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窕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废水收集和输送,药剂贮存、计量与输送,仪表与控制系统。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本标准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07)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肖劲戈闫诗源韦静路健龙明全李玉霞张海军刘宝钢田宇鸣陈厚名冯晶胡天碧晁宇晴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2 .1术语3 .2缩略语(3)3 基本规定(4)4 废水处理工艺4.1一般规定(5)4.2水量和水质(5)4.3处理工艺设计(6)4.4物化处理(9)4.5生物处理(19)4.
3、6废气处理(24)4.7污泥处理(27)5废水处理站(29)5.1一般规定(29)5.2设备布置(29)5.3土建(30)5.4暖通空调(31)5.5 给排水及消防(31)5.6 电气(32)6废水收集和输送(33)6. 1废水收集(33)7. 2废水输送(34)7药剂贮存、计量与输送(37)8. 1药剂的贮存(37)9. 2药剂的计量与输送(38)8仪表与控制系统(39)1.1 1一般规定(39)1.2 仪表(39)1.3 控制系统(41)本标准用词说明(43)引用标准名录(44)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andabbreviations(2)
4、2.1 Terms(2)2.2 Abbreviations(3)3 Basicrequirements4 Wastewatertreatmentprocesses(5)1.1 1Genera1requirements(5)1.2 Waterquantityandqua1ity(5)1.3 Processdesignforwastewatertreatment(6)1.4 Physica1andchemica1treatment(9)1.5 Biotreatment(19)1.6 Exhausttreatment(24)1.7 S1udgetreatment(27)5 Wastewatertre
5、atmentp1ant(29)5.1 1Genera1requirements(29)5.2 Equipment1ayout(29)5.3 Construction(30)5.4 Heatingandventi1ation(31)5.5 Watersupp1yanddrainage,fire-fighting(31)5.6 E1ectric(32)6 Wastewaterco11ectionandtransfer(33)6 .1Wastewaterco11ection(33)7 .2Wastewatcrtransfer(34)7 Chemica1storage,meteringandtrans
6、fer(37)37.1 Chemica1storage(37)7.2 Chemica1meteringandtransfer(38)8Instrumentationandcontro1systems(39)1.1 1Genera1requirements(39)1.2 Instrumentation(39)1.3 Contro1systems(41)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43)1istofquotedstandards(44)1.0.1为规范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
7、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3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缩略语2.1 术语2.1.1 酸碱废水acidicfe.a1ka1ine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呈酸性或碱性的废水。2.1.2 研磨切割废水grinding8.sawingwastewater研磨、切割等工艺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有固体颗粒物或悬浮物的废水。2.1.3 3化学机械抛光废水chemica1mechanica1p1anarization(CMP)wastewat
8、er化学机械抛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有固体颗粒物或悬浮物的废水。2.1.4 含氟废水f1uoride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氨离子及其化合物的废水。2.1.5 含磷废水phosphorus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磷酸、磷酸盐、偏磷酸盐、聚合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的废水。2.1.6 含碑废水arsenic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各种碎化合物的废水。2.1.7 有机废水OrganiC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有机物质的废水。2.1.8 无机废水inorganic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只含无机盐等化合物,不含有机类化合物的废水。2.1
9、.9 重金属废水heavymeta1containingwastewater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镉、格、铅、银、银、铜、锌等金属离子、2络合物及其化合物的废水。根据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又分别称为含镉废水、含铝废水、含铅废水、含银废水、含银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等。2.1.10 物化处理physica1&.chemica1treatment采用物理及化学的方式处理废水。电子废水物化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吸附、离子交换、过滤、蒸发浓缩等方法。2.1.11 生化处理biochemica1treatment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以实现
10、净化的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2.1.12 回用水rec1aimwater废水直接或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使用的水。2.1.13 氨氮处理气提触媒法gasstrippingfc.oxidationprocessforammoniawastewater将氨氮废水中的氨吹脱出来并用催化氧化法氧化分解为氮气的废水处理方法。2.1.14 序批式混凝沉淀法sequencingbatchreactorcoagu1atingsedimentationprocess在同一反应器中,按时间顺序由进水、反应、沉淀、排水和待机五个基本工序组成的混凝沉淀废水处理方法。2.2 缩
11、略语CMPChemica1Mechanica1P1anarization化学机械抛光CdChemica1OxygenDemand化学需氧量B()DBiochemica1OxygenDemand生化需氧量P1CProgrammab1e1og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ontro11erMBRMembraneBio-Reactor膜生物反应器3基本规定3.0.1废水处理工程的工艺选择应遵循综合治理、再生利用、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应充分回收利用水资源及废水中可回收利用的物质。3.0.2当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废水处理工程应按最终规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3.0.3废水处
12、理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和运维便利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积极慎重地选用经过验证并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3.0.4废水处理要求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确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区Q5工艺流程的选择应考虑地、期里、地质、气象、地震和洪水等自然因素的影响。3.0.6废水处理工程的进水水质宜根据实测数据或按类似企业的运行实践确定。3.0.7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工艺在无成熟经验借鉴时,可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处理工艺和设计参数。3.0.8废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水质特性按照清污分流、浓淡分离的原则分类分质收集处理。&Q9贮存,
13、处理含有易挥发出有毒、有害、可燃和恶臭等气体的废水处彝置及构筑物,应对其排气进行昧并妥善处置。3.0.10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置明显标识。4废水处理工艺4.1 一般规定4.1.1 工艺流程应综合考虑初期投资、运行成本、服务寿命、资源占用和能源消耗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4.1.2 废水处理工程宜设置在线监控系统。4.1.3 3废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应妥善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渣以及其他污染物。4.1.4 废水处理站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股废水6h的平均排水总量。4.1.5 当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废水且废水水量小于5(3d时,宜采用序批式混凝沉淀法处
14、理。4.2 水和水质4.2.1 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前期应对废水的水量、水质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论证。4.2.2 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条件实测时应根据实测值确定水量、水质,并应按工艺要求留有一定余量;2当无实测值时,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宜根据同类型企业确定,或按单位产品的废水量、水质进行估算,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4.2.3 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流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1处理系统前无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最大小时废水流量设计;2处理系统前有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平均小时废水流5量设计。4.2.4水量、水质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和水质的设施。调节池的
15、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调节池容积宜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范围以及要求的调节程度确定,宜满足水量、水质变化一个周期以上全部废水的调节要求;2调节池宜设搅拌系统,并根据废水特点考虑加盖、通风、除臭、防爆及排泥等措施。4.2.5废水处理工程的排水量应满足总体工程排水量的限制要求。4.3处理工艺设计4. 3.1酸碱废水的处理宜符合下列规定:1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反应池不宜少于二段;2最终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各股废水宜均匀进入系统;3各股废水在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时,宜利用废酸碱中和进行预处理。4.3.2 含氟废水的处理宜符合下列规定:1含氟废水宜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2高浓度含氨废水宜逐步适量投入低浓度含氨废水中处理;3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污泥回流调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