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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保障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代菜安全、卫生与质量,让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工作用餐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满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度,结合XX大厦干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承包合同,经双方商定,制定本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按评分制进行工作考核,并处以罚款(原则上1分100元)。累计扣分达100分,进行警告并另处罚款IOOOO元;累计扣分达200分,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另处罚款30000元;累计扣分达300分,解除合同。一、日工作: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供应(停止)用餐,发现一次扣20分;协调就餐秩序,保障干部职工就餐,在就餐时间内,有3
2、人(含3人)以上投诉吃不上假,一经核实,每次扣3分。早中餐严禁向非大楼工作人员(无饭卡餐券)提供,发现一次扣30分;严禁对外接办酒宴,一经发现将解除经营合同,所有的后果经营者承担。2、工作餐标准:早餐10个以上品种,每少1个品种或没有明码标价的扣5分;中餐基本标准荤素为2元一3元(素),4元一5元(花荤),6元一8元(荤)各2个以上品种,共计12个品种以上和1个汤(汤免费),在显示屏或菜台上明码标价,供就餐人员选择,基本标准荤素每少1个品种或没有明码标价的扣10分;在安全卫生条件下,中餐允许经营特价菜、自助餐、包厢等服务。3、操作人员需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口罩、戴手套,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
3、油、戴戒指,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如厕,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用手抓取食品,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发现一人(次),每项扣2分。4、加工间要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与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生熟不得混放与交叉使用;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3分,立即整改。5、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配送中心、厂家或基地。一旦发现从不合格渠道进货立即销毁或退回,并扣20分,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易造成农药残留
4、的蔬菜要浸泡30分钟以上。在供应的菜肴中,发现一次泥沙、杂草、烂叶等问题,扣5分。6、肉类清洗后要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要无鳞、鲤、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在供应的菜肴中发现一次不应有物,扣5分。7、饭菜要烧熟煮透,不出售隔夜食品,发现一次扣5分,并停止出售。8、在供应的饭菜中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的食品等在食堂出售一次扣20分,立即停止出售;不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一次扣3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相关食品。9、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5、并立即整改。10.每日检查一次留样饭菜(留样坂菜要超过100克)及记录,检查一次餐具、用具,没有留样饭菜(不够量)或发现不干净的,每次扣5分。11.厨余垃圾严格按照市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扣20-50分。二、周工作(主要工作在星期五进行):12、凡“五病”人员和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在食堂从业。发现有上述病症,扣10分,并立即下岗,其他人员进行体检。13、一周菜谱50%以上不重样,一周一次大扫除,一周检查一次加工房,达不到上述标准每次(人)扣10分;14、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
6、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并立即整改。15、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5分,并要求整改;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的食品等不得在食堂存放,在仓库发现一次上列食品,扣10分,并立即销毁。16、餐用洗净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除残渣一碱水(或餐用洗净剂)一清水冲洗f热力消毒f保洁”的顺序进行洗涤餐具、用具,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7、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并立即整改。17、操作间用电、用气、排油烟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处置,检查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5分(主动上报除外),并立即整改。18、食堂小超市出售的所有商品必须保证有95%以上的商品与超市品牌、型号、规格相同,凡超过5%以上不同品种的商品每次扣20分。且商品价格不能超过中心城区的大型超市(以青龙超市价格为准,特价商品和活动价除外),每发现一起一次扣20分。出售的商品必须提供购物小票给购买人,每发现一次未出具购物小票扣5分。超市面积不超过IoonI2,发现超面积需立即整改,每天扣10分直到整改到位为止。三、月工作(主要工作在最后一周星期四进行):19、严格实行大宗食品采
8、购定品种、定点、索证、备查制度。要求按招标中承诺的大米(晚米)、面、食用油、调味品等大宗食品指定的3-5个品牌进行批量采购(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备案),达不到扣10分,立即整改;采购食品物与证不符或无证的,扣20分,不准使用;冻品、加工制品无质量检测报告的发现一次扣30分,不准使用;严禁使用地沟油,一经发现将解除经营合同,所有的后果经营者承担。20、对蔬菜的农药残留实行检测。每月检查2次大宗食品,每月检查2次留样饭菜,检查结果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经主管部门检测,留样假菜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每次扣20分。2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一周后持健康证上岗,发现无健康证上岗扣10分,并立即辞退。22、
9、工作餐基本标准的菜价高(毛利润超过20%的),发现一次扣30分,并立即整改;不遵守合同要求,兑现财政补贴的,或买卖餐卡的发现一次扣20分。23、协助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每月缴纳操作间水电费,不交清水电费中心财务不予结算。四、年工作(主要工作在12月最后一周进行):24、经主管部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扣50分,并采取整改措施;25、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消防、卫生知识、垃圾分类等知识讲座和演练培训,不配合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扣30分。26、实行饭菜质量民意测评制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每年向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发放2次民意测评表,满意率在80%以上(含80%)为合格;80%以下的满意率
1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限期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罚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保证金1万元;累计三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80%以上(含80%)的满意率,解除经营合同,由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27、在经营期间不发生任何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消防安全方面事故,若有发生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发生3人以下食物中毒一次,罚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5万元,发生二次,解除经营合同;发生3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公共卫生事件,解除经营合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解除经营合同。凡解除经营合同的同时,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28、按合同,乙方爱护甲方财产,设备、设施,其完好率、利用率均应达95%以上,操作间油烟机设备每月清洗2次,未能达标的按合同赔偿。29、经营期间,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检查不符合餐饮有关规定,所需添加的设备设施甲方不再购买,全部由乙方自己购买承担费用,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自行处理。30、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监管责任主体,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监管到位。